简易程序选择权相关论文
被告人刑事简易程序选择权源起于“程序主体性原则”,归根于程序正义理论。该权利在司法实践运行中被虚置现象严重,缺乏配套运行机制......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赋予涉诉当事人对简易程序的选择权,符合法主体性原则、私权自治原则、程序主体原则和人权保护原则。在我国,民事......
被告人刑事简易程序选择权源起于"程序主体性原则",归根于程序正义理论。该权利在司法实践运行中被虚置现象严重,缺乏配套运行机制......
赋予当事人双方民事简易程序选择权并没有超出现实的需要,合理的制度设计是保证其有效运行的前提。民事简易程序选择权应当包括当......
简易程序选择权是指刑事诉讼被告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启动刑事简易程序以及在适用简易程序后变更该程序的诉讼权利。这不仅是被......
刑事审判简易程序选择权是指刑事诉讼程序参与者根据自己的意思,决定启动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后变更该程序以及与该程序......
限缩法官的裁量权,增加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及程序权利的价值取向并没有在新民事诉讼法形成统一性以及连贯性。新法赋予当事人简易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