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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原在地理学中指岩层或土层中天然形成或人工开发而形成的空间,对于城市地下空间而言,则是指地表下层 可被人类利用的空间部分。在法学界中,地下空间权利是对土地立体利用的产物。各国和区域对地下空间权的规定分为三种立法 模式,基于此本文通过对城市地下空间权及其物权法的支配范围、土地变动、公示方法和构建规则四个方面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