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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事业单住的职工拥有国家干部的身份,与单位之间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行政法律关系,在这样的人事制度下事业单位不可能存在大量的人事争议。2000年中央提出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聘用制使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由“身份”向“契约”转变,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人才的流动,同时由于人事法规不完备、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以及聘用合同本身存在问题等诸多原因使得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越来越多,因此研究并建立一套有效的争议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