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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为业绩而编造谎言,并不得不在其后的财报中不断将这个谎言“圆”下去。
主营为煤粉锅炉、特种锅炉等电站锅炉及其配套产品设计、制造、销售的华西能源算得上是四川省内的锅炉业排头兵,但它面对的是一个具有较强垄断性的市场。根据了解,国内电站锅炉细分产品制造领域已形成三大梯队,其中三大发电设备制造集团下属的哈尔滨锅炉厂、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锅炉厂为第一梯队;北京巴威、青岛鑫丰源、济锅、杭锅、华光股份以及华西能源为第二梯队。若以市场份额论,第一梯队企业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
华西能源自上市以来并未出现明显的业绩变脸,其中净利润2011年度同比增长率为15.05%、2012年前三季度则同比增长了3.56%,尽管业绩增速难言靓丽,但是在众多业绩变脸比翻书还快的次新股反衬下,倒也算差强人意了。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该公司上市不存在问题,相反通过我们的分析可知,该公司涉嫌严重的虚增收入,且涉及金额多达数千万元,是令人汗颜。
华西能源的主营产品为锅炉,下游客户集中于金属冶炼、火力发电企业,因此该公司向下游客户实现的销售金额,在下游客户的财务报表当中应该体现为“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科目”。
根据该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华西能源2010年第五大客户为上市公司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全年对其销售总金额为8335.91万元,这意味着众和股份在2010年度向华西能源采购了价值8335.91万元的锅炉设备。但是众和股份2010年年报显示,当年“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科目原值增加金额仅为1327.29万元,即便是众和股份在这一科目反应的机器设备增加金额全部都是从华西能源采购来的锅炉,也与华西能源披露的数据存在着金额高达7008.62万元的差异,相当于众和股份披露的对应科目年度发生金额的6.28倍。两家公司均是经过审计的关键数据之间存在显著矛盾,必然对应着其中一个在说谎。
对此,我们认为,客户方显然是在收到对应产品的时候才会确认为固定资产,则华西能源很可能存在依据销售合同,在尚未发出商品的时候,提前确认营业收入,进而导致虚增收入和利润。如果以该公司2010年19.44%的毛利率计算,与新疆众和之间存在的7008.62万元差异额对应毛利润金额高达1362.79万元,相当于华西能源2010年全部税前利润10096.66万元的13.5%。换言之,华西能源很可能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虚增利润1362.79万元,这对于该公司成长能力评价至关重要,因为如果剔除掉着部分利润,则2010年税前利润将下降到8733.87万元,相比上年度10711.76万元将大幅下降18.46%。
华西能源与东方锅炉自始关联密切,两家公司不仅从事着相同的产品,就连注册地点也同在四川省自贡市。邻近区域便意味着产品的原材料采购来源相近,原材料成本和劳动力成本也相近,进而导致产品单位成本金额和产品毛利率水平趋同。
但是事实上,极为相近的两家公司生存质量却存在着重大差异,被东方电气吸收合并前的东方锅炉2007年财务报表显示当时的毛利率水平仅为12.93%,华西能源虽然未公布2007年的详细财务数据,但是该公司2008年的毛利率却高达17.68%,几乎是东方锅炉的1.5倍。也就是说经营着相同类型产品的两家公司,每卖出一件产品,华西能源便能比东方锅炉多收获50%的毛利润,如此大的差异额实在令人质疑其高毛利率存在的合理性。
主营为煤粉锅炉、特种锅炉等电站锅炉及其配套产品设计、制造、销售的华西能源算得上是四川省内的锅炉业排头兵,但它面对的是一个具有较强垄断性的市场。根据了解,国内电站锅炉细分产品制造领域已形成三大梯队,其中三大发电设备制造集团下属的哈尔滨锅炉厂、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锅炉厂为第一梯队;北京巴威、青岛鑫丰源、济锅、杭锅、华光股份以及华西能源为第二梯队。若以市场份额论,第一梯队企业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
华西能源自上市以来并未出现明显的业绩变脸,其中净利润2011年度同比增长率为15.05%、2012年前三季度则同比增长了3.56%,尽管业绩增速难言靓丽,但是在众多业绩变脸比翻书还快的次新股反衬下,倒也算差强人意了。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该公司上市不存在问题,相反通过我们的分析可知,该公司涉嫌严重的虚增收入,且涉及金额多达数千万元,是令人汗颜。
华西能源的主营产品为锅炉,下游客户集中于金属冶炼、火力发电企业,因此该公司向下游客户实现的销售金额,在下游客户的财务报表当中应该体现为“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科目”。
根据该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华西能源2010年第五大客户为上市公司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全年对其销售总金额为8335.91万元,这意味着众和股份在2010年度向华西能源采购了价值8335.91万元的锅炉设备。但是众和股份2010年年报显示,当年“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科目原值增加金额仅为1327.29万元,即便是众和股份在这一科目反应的机器设备增加金额全部都是从华西能源采购来的锅炉,也与华西能源披露的数据存在着金额高达7008.62万元的差异,相当于众和股份披露的对应科目年度发生金额的6.28倍。两家公司均是经过审计的关键数据之间存在显著矛盾,必然对应着其中一个在说谎。
对此,我们认为,客户方显然是在收到对应产品的时候才会确认为固定资产,则华西能源很可能存在依据销售合同,在尚未发出商品的时候,提前确认营业收入,进而导致虚增收入和利润。如果以该公司2010年19.44%的毛利率计算,与新疆众和之间存在的7008.62万元差异额对应毛利润金额高达1362.79万元,相当于华西能源2010年全部税前利润10096.66万元的13.5%。换言之,华西能源很可能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虚增利润1362.79万元,这对于该公司成长能力评价至关重要,因为如果剔除掉着部分利润,则2010年税前利润将下降到8733.87万元,相比上年度10711.76万元将大幅下降18.46%。
华西能源与东方锅炉自始关联密切,两家公司不仅从事着相同的产品,就连注册地点也同在四川省自贡市。邻近区域便意味着产品的原材料采购来源相近,原材料成本和劳动力成本也相近,进而导致产品单位成本金额和产品毛利率水平趋同。
但是事实上,极为相近的两家公司生存质量却存在着重大差异,被东方电气吸收合并前的东方锅炉2007年财务报表显示当时的毛利率水平仅为12.93%,华西能源虽然未公布2007年的详细财务数据,但是该公司2008年的毛利率却高达17.68%,几乎是东方锅炉的1.5倍。也就是说经营着相同类型产品的两家公司,每卖出一件产品,华西能源便能比东方锅炉多收获50%的毛利润,如此大的差异额实在令人质疑其高毛利率存在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