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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这是无数“小人物”——弱势群众,对重庆元炳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元炳的称呼。
张元炳,54岁,早生华发,右眼失明,腿脚不便,而就是他,曾成为中央电视台一档法治节目的片头人物。在轰动全国的“綦江虹桥垮塌案”、“张君特大抢劫杀人案”等大要案的庭审辩护中,他更是尽展风采。他是全国十佳荣誉律师,去年12月26日又被司法部评为“首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当他作为惟一一个社会律师和残疾人站在人民大会堂领奖台上时,他的内心升腾起一种别样的庄严,一种博大的与其职业生涯和生命有关的至高情怀。
一扇门关上,一户窗洞开
张元炳任主任和党支部书记的元炳律师事务所创办于1995年,那时的张元炳青丝满头壮志满怀,而几乎就在门户立起的同时,那扇刚刚打开的门差点永远关闭。
一天深夜12点,一个人十万火急找到他,请求法律援助。张元炳发现情况紧急,处理不好会引发群体事件,于是立马奔忙起来。事情妥善处理完毕已是两天后的晚上9点多,他乘坐的车子在经过一个漆黑的工地时发生车祸。他醒来时已在医院,右臂和右腿粉碎性骨折,两根钢条像两根筷子捅进他的身体深处,而更为残酷的是,他永远失去了右眼!
他几乎被绝望和恐惧击倒。在万念俱灰中,一群满身尘土的民工映满了他仅剩的左眼,他们看见他醒来,露出了欢喜的笑容。他们是在出事地点做工的工人,是他们把张元炳送到医院并等他醒来……张元炳把那些挽救了他生命的朴实面孔烙在了心间。
张元炳在医院躺了整整一个月。在这里,他认识了同室病友王兵——一个不幸的残疾人。王兵是某公司工人,因工伤失去一条腿,几乎与此同时,全家最强有力的支柱——靠卖小面维持全家生计的妻子,在一天张罗生意时,被一根从天而降的钢管击中腰部,终生残疾。王兵一家人的悲惨遭遇,让张元炳在车祸后第一次走出自我悲哀:“这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的困苦,那么多的不幸,而我,可以帮他们!”
就在那一刹那,张元炳从残疾的阴影中走了出来,他撑起打着绷带和石膏的身躯坐起来,用仅剩的左眼看案卷,并调集事务所维权部的精兵强将,为王兵打官司。律师们经过据理力争,终于为王兵追回数万元赔偿金。那天,王兵一条单腿长跪在地,张元炳的眼泪夺眶而出。王兵拿出一扎钱要给他。“我们都是残疾人,都需要社会的特殊保护,能为你讨回公道,我心已足!”他动情地说,“钱我分文不收,今后,我要像帮助你一样帮助更多的残疾人!”
一个月后,回到律师事务所的张元炳给自己和全所律师出了一道题:探索一条运用法律武器扶助社会弱势群体的新路子。
一次,一大群人来到元炳律师事务所,每个人脸上都淌着泪,但发不出一点声音。原来,这是一群聋哑人,从江西九江慕名而来。那天,他们用笔进行了无声的“长谈”。原来,在九江的一辆公共汽车上,一个保安干部的枪被抢,有关部门将聋哑人刘先彪当作嫌疑人抓捕,一关就是一年多。此案惊动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声援此案的聋哑人遍及湖北、四川和江西数省,但四处求告无果,最后千里迢迢来到重庆。
张元炳意识到此案有冤。他当即请了一名聋哑学校教师当手语翻译,陪他前往九江,经过近一月调查取证,终于用铁的事实证明了刘先彪的清白。“张元炳”这三个字,被急切的手势,在无声世界里传播。在武汉黄鹤楼下,来自全国各地的几十名聋哑人掏出带着体温的钱,凑份子摆了两桌“大排档”,奉张元炳为上宾,张元炳感慨万端。
回到重庆,张元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成立残疾人维权法律事务部,此举在全国律师界开了先河。
不久,张元炳发现残疾人和贫困百姓到他这个设在重庆希尔顿酒店商务中心12楼的事务所十分不便,就干脆在交通方便的七星岗附近购置了一套150多平方米的房屋,将残疾人维权法律事务部迁了过去。从此,这里成了真正的残疾人之家、贫弱群众之家。维权部成立后,法律工作者们的足迹遍及广东、北京等20多个省市,行程上百万公里,办理残疾人维权案件600余起,帮助50多名残疾人洗清冤屈,为社会弱势群体争回上千万元救命钱。
让希望在绝望中发芽
在为残疾人维权的过程中,张元炳从不谈经济效益,反而经常倒贴费用。很多人问他这样做到底是为什么,他总是淡淡地说:“为绝望的心灵播下希望的种子,这是我身为律师最为感动的事。”
比如那个花季少女赵雪玉。8年前的一个晚上,18岁的赵雪玉下夜班骑着摩托车回家,在路过一个收费站时,突然撞上路边的一根栏杆,导致高位截瘫。这个被永远困在床上的姑娘,从此“走”上状告收费站的漫漫诉讼历程。8年里,一次又一次败诉的花季少女,在债台高筑中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在电视上看到张元炳的事迹后,用嘴叼着笔,一个字一个字地诉说、呼喊。张元炳拿着那饱蘸着泪水的信纸来到她的床前,看到的是一个因长满褥疮而浑身溃烂的可怜女子,但映在他眼睛里的目光,却是那么倔强、顽强而满含渴望!
张元炳当时就下决心,一定要让这个不幸的女子从精神上站起来。他带着法律工作者走村串户,对8年前的那桩意外事故进行调查,历时半月,终于找到关键证据。当他们把8万元赔偿款送到赵雪玉手上时,赵雪玉泪流满面,而她紧紧抱进怀里的,不是那一扎一扎的钱,而是张元炳送给她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和张海迪的《轮椅上的梦》。她将头在床沿上点得“砰砰”作响,用这种特殊的方式向张元炳表达感激之情。在场的人,无不热泪盈眶。
“辛苦无利,徒劳无功,自带口粮上路,花钱赚吆喝。”这是业内人士对为残疾人维权的戏称,但张元炳和他的律师事务所却坚定承诺:援弱扶正,秉律为民!
1999年2月1日,一群人走进元炳律师事务所,一字排开跪下,中间的妇女哭喊:“救救我儿!”原来,她的儿子田某是西南政法大学学生,一次与同学打牌输掉生活费后,深知家里困难,没再向父母开口,饥饿中起了盗窃念头,在一个晚上爬进学校家属楼一户人家行窃,被房主发现,遭到猛击,田某被打得大声求饶:“叔叔,我是学生,不要打了,把我送学校保卫处……”但愤怒的房主没有理会。突然,田某在地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他绝望地喊:“我手里有刀,别打了!”房主仍置之不理,失去理智的田某一刀刺去,正中房主胸部。房主经抢救无效身亡,田某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就在其父母等人找到张元炳的次日,田某将被执行枪决。
这几乎是一起当事人必死无疑的案子,但眼前泪流成河的场面,让张元炳无法置身事外。田某的父母,是两个在艰难中挣扎的下岗工人,他们未来的美好希望,全部寄托在儿子身上,而那个年轻的生命,眼看就要因一时失误而永远消失,他的心绞痛起来。他一一扶起地上的人,说:“只要有一丝希望,我就不会放弃一条生命。”
十万火急,他直扑机场,飞向北京,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律师紧急申辩意见》,请求枪下留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领导认真研究后,迅速下达《暂缓执行令》。随后,张元炳立即深入调查,经过艰苦工作,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他的补充辩护意见,改判田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事后,最高人民法院一位法官说:“枪下留人,这在全国都十分罕见,像张元炳这样不顾一切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律师,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张元炳从田家送的“展护法神威救命刑场,犹再生父母恩深永铭”的锦旗中,再次领略到律师事业的价值。事实上,这种价值在他经历的每一件案子中都存在,它关乎着一个人、一个群体,乃至一个社会的安宁与和谐。重庆某供销社职工王某因检举单位财务处长挪用公款,被打击报复,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留用一年处分。王某申诉无门,因愤怒而走上极端,买了一把刀欲与领导同归于尽。在最后关头,这个善良而正直的人,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来到张元炳面前。当时,张元炳因脚痛不能行走,正在医院住院,但他意识到,如果不及时干预,就可能发生一起恶性凶杀案。他再也躺不住,拄着拐杖,连夜向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报告,并到各有关单位调查。弄清事情真相后,他义正辞严地对王某所在单位的领导说:“举报单位有关领导的违法犯罪行为是一个公民的职责,老王应得到表扬而不是打击!”在他的努力下,王某终于洗清冤屈,他喜极而泣,紧紧握着张元炳的手说:“是您救了我啊!”
如果说付出总是有回报的,那么这些年来,元炳律师事务所得到的回报,就是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律师事务所先后被国家司法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重庆市司法局等评为全国残疾人维权先进集体、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市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张元炳说:“荣誉有多高,责任有多重,只要我的律师事务所存在一天,大门就永远对残疾人、对社会贫弱群众这些‘小人物’敞开着。”
张元炳,54岁,早生华发,右眼失明,腿脚不便,而就是他,曾成为中央电视台一档法治节目的片头人物。在轰动全国的“綦江虹桥垮塌案”、“张君特大抢劫杀人案”等大要案的庭审辩护中,他更是尽展风采。他是全国十佳荣誉律师,去年12月26日又被司法部评为“首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当他作为惟一一个社会律师和残疾人站在人民大会堂领奖台上时,他的内心升腾起一种别样的庄严,一种博大的与其职业生涯和生命有关的至高情怀。
一扇门关上,一户窗洞开
张元炳任主任和党支部书记的元炳律师事务所创办于1995年,那时的张元炳青丝满头壮志满怀,而几乎就在门户立起的同时,那扇刚刚打开的门差点永远关闭。
一天深夜12点,一个人十万火急找到他,请求法律援助。张元炳发现情况紧急,处理不好会引发群体事件,于是立马奔忙起来。事情妥善处理完毕已是两天后的晚上9点多,他乘坐的车子在经过一个漆黑的工地时发生车祸。他醒来时已在医院,右臂和右腿粉碎性骨折,两根钢条像两根筷子捅进他的身体深处,而更为残酷的是,他永远失去了右眼!
他几乎被绝望和恐惧击倒。在万念俱灰中,一群满身尘土的民工映满了他仅剩的左眼,他们看见他醒来,露出了欢喜的笑容。他们是在出事地点做工的工人,是他们把张元炳送到医院并等他醒来……张元炳把那些挽救了他生命的朴实面孔烙在了心间。
张元炳在医院躺了整整一个月。在这里,他认识了同室病友王兵——一个不幸的残疾人。王兵是某公司工人,因工伤失去一条腿,几乎与此同时,全家最强有力的支柱——靠卖小面维持全家生计的妻子,在一天张罗生意时,被一根从天而降的钢管击中腰部,终生残疾。王兵一家人的悲惨遭遇,让张元炳在车祸后第一次走出自我悲哀:“这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的困苦,那么多的不幸,而我,可以帮他们!”
就在那一刹那,张元炳从残疾的阴影中走了出来,他撑起打着绷带和石膏的身躯坐起来,用仅剩的左眼看案卷,并调集事务所维权部的精兵强将,为王兵打官司。律师们经过据理力争,终于为王兵追回数万元赔偿金。那天,王兵一条单腿长跪在地,张元炳的眼泪夺眶而出。王兵拿出一扎钱要给他。“我们都是残疾人,都需要社会的特殊保护,能为你讨回公道,我心已足!”他动情地说,“钱我分文不收,今后,我要像帮助你一样帮助更多的残疾人!”
一个月后,回到律师事务所的张元炳给自己和全所律师出了一道题:探索一条运用法律武器扶助社会弱势群体的新路子。
一次,一大群人来到元炳律师事务所,每个人脸上都淌着泪,但发不出一点声音。原来,这是一群聋哑人,从江西九江慕名而来。那天,他们用笔进行了无声的“长谈”。原来,在九江的一辆公共汽车上,一个保安干部的枪被抢,有关部门将聋哑人刘先彪当作嫌疑人抓捕,一关就是一年多。此案惊动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声援此案的聋哑人遍及湖北、四川和江西数省,但四处求告无果,最后千里迢迢来到重庆。
张元炳意识到此案有冤。他当即请了一名聋哑学校教师当手语翻译,陪他前往九江,经过近一月调查取证,终于用铁的事实证明了刘先彪的清白。“张元炳”这三个字,被急切的手势,在无声世界里传播。在武汉黄鹤楼下,来自全国各地的几十名聋哑人掏出带着体温的钱,凑份子摆了两桌“大排档”,奉张元炳为上宾,张元炳感慨万端。
回到重庆,张元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成立残疾人维权法律事务部,此举在全国律师界开了先河。
不久,张元炳发现残疾人和贫困百姓到他这个设在重庆希尔顿酒店商务中心12楼的事务所十分不便,就干脆在交通方便的七星岗附近购置了一套150多平方米的房屋,将残疾人维权法律事务部迁了过去。从此,这里成了真正的残疾人之家、贫弱群众之家。维权部成立后,法律工作者们的足迹遍及广东、北京等20多个省市,行程上百万公里,办理残疾人维权案件600余起,帮助50多名残疾人洗清冤屈,为社会弱势群体争回上千万元救命钱。
让希望在绝望中发芽
在为残疾人维权的过程中,张元炳从不谈经济效益,反而经常倒贴费用。很多人问他这样做到底是为什么,他总是淡淡地说:“为绝望的心灵播下希望的种子,这是我身为律师最为感动的事。”
比如那个花季少女赵雪玉。8年前的一个晚上,18岁的赵雪玉下夜班骑着摩托车回家,在路过一个收费站时,突然撞上路边的一根栏杆,导致高位截瘫。这个被永远困在床上的姑娘,从此“走”上状告收费站的漫漫诉讼历程。8年里,一次又一次败诉的花季少女,在债台高筑中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在电视上看到张元炳的事迹后,用嘴叼着笔,一个字一个字地诉说、呼喊。张元炳拿着那饱蘸着泪水的信纸来到她的床前,看到的是一个因长满褥疮而浑身溃烂的可怜女子,但映在他眼睛里的目光,却是那么倔强、顽强而满含渴望!
张元炳当时就下决心,一定要让这个不幸的女子从精神上站起来。他带着法律工作者走村串户,对8年前的那桩意外事故进行调查,历时半月,终于找到关键证据。当他们把8万元赔偿款送到赵雪玉手上时,赵雪玉泪流满面,而她紧紧抱进怀里的,不是那一扎一扎的钱,而是张元炳送给她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和张海迪的《轮椅上的梦》。她将头在床沿上点得“砰砰”作响,用这种特殊的方式向张元炳表达感激之情。在场的人,无不热泪盈眶。
“辛苦无利,徒劳无功,自带口粮上路,花钱赚吆喝。”这是业内人士对为残疾人维权的戏称,但张元炳和他的律师事务所却坚定承诺:援弱扶正,秉律为民!
1999年2月1日,一群人走进元炳律师事务所,一字排开跪下,中间的妇女哭喊:“救救我儿!”原来,她的儿子田某是西南政法大学学生,一次与同学打牌输掉生活费后,深知家里困难,没再向父母开口,饥饿中起了盗窃念头,在一个晚上爬进学校家属楼一户人家行窃,被房主发现,遭到猛击,田某被打得大声求饶:“叔叔,我是学生,不要打了,把我送学校保卫处……”但愤怒的房主没有理会。突然,田某在地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他绝望地喊:“我手里有刀,别打了!”房主仍置之不理,失去理智的田某一刀刺去,正中房主胸部。房主经抢救无效身亡,田某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就在其父母等人找到张元炳的次日,田某将被执行枪决。
这几乎是一起当事人必死无疑的案子,但眼前泪流成河的场面,让张元炳无法置身事外。田某的父母,是两个在艰难中挣扎的下岗工人,他们未来的美好希望,全部寄托在儿子身上,而那个年轻的生命,眼看就要因一时失误而永远消失,他的心绞痛起来。他一一扶起地上的人,说:“只要有一丝希望,我就不会放弃一条生命。”
十万火急,他直扑机场,飞向北京,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律师紧急申辩意见》,请求枪下留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领导认真研究后,迅速下达《暂缓执行令》。随后,张元炳立即深入调查,经过艰苦工作,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他的补充辩护意见,改判田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事后,最高人民法院一位法官说:“枪下留人,这在全国都十分罕见,像张元炳这样不顾一切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律师,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张元炳从田家送的“展护法神威救命刑场,犹再生父母恩深永铭”的锦旗中,再次领略到律师事业的价值。事实上,这种价值在他经历的每一件案子中都存在,它关乎着一个人、一个群体,乃至一个社会的安宁与和谐。重庆某供销社职工王某因检举单位财务处长挪用公款,被打击报复,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留用一年处分。王某申诉无门,因愤怒而走上极端,买了一把刀欲与领导同归于尽。在最后关头,这个善良而正直的人,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来到张元炳面前。当时,张元炳因脚痛不能行走,正在医院住院,但他意识到,如果不及时干预,就可能发生一起恶性凶杀案。他再也躺不住,拄着拐杖,连夜向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报告,并到各有关单位调查。弄清事情真相后,他义正辞严地对王某所在单位的领导说:“举报单位有关领导的违法犯罪行为是一个公民的职责,老王应得到表扬而不是打击!”在他的努力下,王某终于洗清冤屈,他喜极而泣,紧紧握着张元炳的手说:“是您救了我啊!”
如果说付出总是有回报的,那么这些年来,元炳律师事务所得到的回报,就是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律师事务所先后被国家司法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重庆市司法局等评为全国残疾人维权先进集体、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市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张元炳说:“荣誉有多高,责任有多重,只要我的律师事务所存在一天,大门就永远对残疾人、对社会贫弱群众这些‘小人物’敞开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