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在书里的名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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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少年林林鹿和黄不鸟接到一个“R ”级的案子,而委托人包雨微正是黄不鸟接手第一个案子的凶手的女儿。于是,他们混进包雨微的小区,寻找到案件的“突破口”——一本小说《春雪》及书上娟秀的字迹,他们决定到书店从这本书入手,继续查找线索。
  林林鹿也曾想象过陶葱的长相,但真正见到她本人时,他还是忍不住惊讶了一下。陶葱是个有些瘦弱的年轻女孩,眉眼清秀,黑色的及腰长发很好地修饰了她略显粗短的脖子。她穿着印刷厂工人的湖蓝色工作服,怯怯地看向林林鹿,不知道这个素未谋面的少年为什么要找上自己。而当她看到黄不鸟灼灼的目光后,她变得更窘迫了。

  “请问……”陶葱斟酌着措辞,显得局促不安。
  “我叔叔让我把这个还给你。”黄不鸟抽了抽鼻子,突然插话,递上了一本《春雪》。
  陶葱的脸一下就变得煞白,她死死地盯着黄不鸟手里的书,微张的嘴唇也不由自主地颤抖了起来,但她并不肯接过书。
  这本《春雪》其实是一本假书,因为实在来不及,林林鹿只好打印了一张类似的书皮包在其他书上。但没想到光这样就吓住了陶葱。
  “你快收下吧,这也算是物归原主了。”林林鹿见陶葱有些迟疑,忙加了一句,推着黄不鸟的手往陶葱身前又近了些。
  “不……”陶葱踉跄着向后退了几步,眼中满是惊慌,她仓皇失措地躲避着林林鹿和黄不鸟审视的目光,跑掉了。
  “看样子,陶葱和你叔叔真有点儿不同寻常的关系啊。”林林鹿逗弄着黄不鸟。
  “可惜我的叔叔已經去世,妻子还在重金悬赏寻找杀人凶手。但这个陶葱身上的味道,和书上的味道确实能对得上!”黄不鸟捏了捏鼻子,望着陶葱跑远的背影幽幽地说,“这个陶葱跑得还挺快啊。看起来柔柔弱弱的,没想到这么能跑。”
  “肢体配合得相当协调了。”林林鹿也表示肯定。
  一本假书就试探出了不少端倪,林林鹿和黄不鸟开始对陶葱盯梢。陶葱在印刷厂里好像没有什么朋友,无论上班还是下班,甚至是午休吃饭,她都是一个人。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即使入秋了,印刷厂里也并不凉快,但陶葱一直披着头发。
  “总不会因为臭美就一直披着头发吧?”黄不鸟撇着嘴,观察着正在搬东西的陶葱,“工作也不方便哪!”
  黄不鸟话音刚落,就看见正搬东西的陶葱微绝对不会再回来了吧……
  是的,这是报纸上常有的事。但是,在这样一个山里的车站,是不大可能发生这种事的。
  天已经相当黑了,车站的灯光看上去更加明亮了。
  一郎有一种感觉,仿佛是在一个不可思议的剧场里眺望着不可思议的舞台。在橘黄色的聚光灯的映照下,那女孩也许就要开口唱歌了。
  刚这么一想,女孩从皮箱上轻轻地跳了下来。接着,就飞快地打开了皮箱……
  皮箱一下裂成了两半,啊啊,天哪,从里头飞出来的竟然是——飞雪似的落花!
  比演艺会上的魔术还要神奇、还要瑰丽……是的,那飞雪似的落花一飞上昏暗的天空,马上就像星星一样闪烁放光了。
  是萤火虫。
  皮箱里装着满满一箱子的萤火虫。
  萤火虫成群结队地从车站飞过铁道,一边闪着光,一边向着一郎的方向飞了过来。随后,一郎就激动起来,唱起了歌:
  “萤——萤——萤火虫……”
  萤火虫的光化开了,变大了,每一个里头都浮现出了茅子的身姿。有笑着的茅子,有唱歌的茅子,有睡着的茅子,有生气的茅子,还有哭鼻子的茅子……数不清的茅子,晃晃悠悠地渐渐远去了,向着东京的方向远去了。
  很快,它们就像远远的城市的灯火一样了。那就是茅子住的城市,霓虹灯还在闪烁、有高速公路的城市,连地下都是雪亮的城市……
  “嗨——”
  一郎不由得飞奔了起来。到了那里,就能见到茅子、就能见到茅子……他这样想着、奔跑着。
  然而,不管怎样没命地奔跑,一郎也追不上那片蓝色的光。
  萤火虫朝上、朝上,朝着天上飞去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一郎已经奔跑在满天的繁星之下了。
  微晃了晃脑袋,想把滑到眼边的一绺头发甩到另一边去,但并没有起作用。一直到她把东西放稳后,也没有用手把头发别到耳后,反倒是顺着那一绺头发沿着脸颊压了压。
  “嗯?”林林鹿揉了揉额头,“陶葱是不是故意用头发挡住耳朵?”他怀疑道。
  “嗯?为什么要挡住耳朵?有缺陷?”黄不鸟问。
  “不知道啊,咱们得想个办法,让她把耳朵露出来。”林林鹿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希望能赶紧想出一个好主意。
  陶葱自从见到那本书后就一直心神不宁,在别人看来她和往常并没有什么区别,但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根本无法平复忐忑的心情。她极尽所能地克制着内心的焦躁不安,把全部的精力都专注于眼前的活计上,以至于她没有注意到一只黄色的毛茸茸的小动物溜到了自己头顶的灯管上。黄色小动物转动着圆溜溜的黑眼睛,用一只前爪牢牢地抓住灯管,另一只前爪举起了一瓶拧开的墨水。
  “哗——”整瓶墨水都浇在了陶葱的头上。
  “啊——”陶葱一声尖叫,慌忙用手抹脸,湿漉漉的长发成绺地贴在她的脸上。陶葱好不容易能看得清了,挣扎着往外跑去,看样子是要去水房先把脸洗净。林林鹿早就躲在了水房的水箱后,他听着逐渐接近的脚步声,瞪大了眼睛静候陶葱。
  陶葱打开水龙头,先洗了一把脸,墨水瞬间就染污了整个水槽。陶葱洗了一会儿,突然停了下来。林林鹿吓了一跳,以为她发现自己了,没想到她默默地走到水房门口,把门从里面反锁上了。
  再次回到水龙头前的陶葱,终于按照林林鹿所期望的样子,把头发别在了耳朵后面,认真地洗起脸来。林林鹿死死地盯着她露在外面的耳朵,努力地压抑着自己越发激动的情绪。

  陶葱把脸和头发都洗干净后打开门走了,林林鹿躲在水箱后,一直到黄不鸟跳到他头上才缓过神来。
  “凶手很可能是陶葱。”林林鹿边把脑袋上的小黄鼠狼揪下来边说。小黄鼠狼一落地就变成了穿着背带裤的黄不鸟。“一只耳朵告诉了你这么多?”黄不鸟好奇地问。
  “陶葱是‘饺子耳’。”林林鹿尽量平静地说。
  “什么 ?”黄不鸟头一次听说这个词。
  “不会错的,耳廓坑坑洼洼,异常厚实,像有填充物一样畸形的耳朵。只有常年进行搏击或者摔跤的人才会有,因为他们在对打时耳朵会因为击打而受伤,不等到彻底痊愈就要进行下一轮的竞技,受伤的耳朵内淤血逐渐形成硬块,进而增生,最终长成了饺子耳。陶葱的脖子粗大也不是天生的,那是因为她日常的练习致使颈部肌肉发达,所以看着很粗。陶葱不是表面上那个柔弱的小姑娘,她是一个深藏不露的练家子。”林林鹿意味深长地看了黄不鸟一眼。
  “你是说,死者尸体上那一处重度淤青,很可能就是陶葱打的?”黄不鸟问。
  “对,很可能就是腹部的重击让死者的血压发生了急速的变化,刺激到了他原本就有的脑动脉瘤,导致脑动脉瘤破裂出血而死。”林林鹿脑中突然闪现出陶葱看到假书时慌乱哭泣的脸,他又疑惑起来。
  “我们还是先去查查陶葱的来历吧!”黄不鸟提议道。林林鹿点头应允了。
  恐怕沒人能够想到,陶葱真的做过职业拳击手,那时候她还叫作“陶聪”,是一个刚入行就展现了不俗天赋的少女。因为家境贫寒,她不能全身心地投入职业竞技中,常常为了丰厚的报酬去地下拳馆打拳。在这些隐蔽的地下拳馆里,很多竞技规则都被修改,原本在职业拳击比赛中很难受伤的耳朵也难以避免地受到了折磨。陶葱无法忘记第一次疼痛,但她很快就在无数次疼痛中变得麻木。当她注意到自己耳朵的形状已经发生变化时,她再也没有勇气走上拳击台了。加上髋关节置换手术没有想象中的成功,不败的天才少女也终于变成了老伤缠身的弃卒。
  那一年,陶葱留起了长发,遮住了自己变形的耳朵,带着仅剩的一点儿钱,来到了新城市,开始了她的新生活。印刷厂的工作虽然单调无趣,但陶葱每天都非常快乐,因为她在印刷厂遇见了一个人。
  当这个看似瘦弱的姑娘再一次被两个少年堵住,被他们一点一点地抖出自己的身世后,打战的陶葱反倒从容起来。
  “那一拳是我打的。”陶葱说,“但我真的不知道他有脑动脉瘤。很多事,我都知道得太晚了。他对我的友好,只是他对待职场新人的善意。我本以为这份感情只属于我,后来才知道他对每一个同事都那么好。就连他收下我的书,也只是出于礼貌……”陶葱垂下头,泪水很快就流下来了。
  林林鹿和黄不鸟也沉默了,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打破僵局。陶葱独自哭了一会儿,忽地抬起头,声音也突然尖锐了起来:“可是我控制不住内心的喜欢,我以为他对我笑就是表达对我的爱。可是突然有一天我发现,从头到尾,根本什么都没有发生!到今天我也是一无所有,我甚至还永远失去了他!”
  林林鹿望着眼前这个有些魔怔的姑娘,心里有些发酸。陶葱失控地尖叫着,刺耳的声音让林林鹿忍不住捂起耳朵。

  “噗——”一股恶臭喷涌而出,林林鹿在刚嗅到这个味道的第一时间捏住了鼻子,但陶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很快就晕厥了。林林鹿一把接住摔倒的陶葱,昏迷中的陶葱脸上还带着没有干透的泪水。
  林林鹿用另一只手在面前卖力地挥着,扶着陶葱从这股恶臭里走出来。
  “你下次‘放大招儿’时能不能提前告诉我?我都要被熏死了!”林林鹿怒瞪着黄不鸟,对自己搭档这个“臭屁攻击”真是厌恶至极。
  “你可得了吧,有命活就不错了!职业拳击手的拳头可是能打死人的!陶葱情绪都亢奋成那样了,一会儿真跟咱俩拼命,你觉得咱俩谁能打过她?”黄不鸟“哼”了一声,冲毫不领情的林林鹿噘起嘴。
  林林鹿瞧了瞧怀中昏迷的陶葱,不知道该怎么处置。
  “她犯的也不算故意杀人罪,应该算作故意伤害罪。”林林鹿说。

  “你怎么知道她不是抱着往死里揍的心态去出拳的呢?这是因为刚打一拳,对方就死了,所以只能找到一拳的痕迹。如果死者脑袋里没有那颗‘炸弹’,说不定她就用这双铁拳把他捶死了。”黄不鸟凑到陶葱身前,拾起了她的双手,指节看上去又粗又大,和她清秀的长相完全不搭。
  黄不鸟把陶葱的手放回她自己的怀中:“最初她本来有一条光明的职业选手之路可走,可是她偏偏为了挣快钱去了地下拳馆,后来她又心态失衡,最终把拳头挥向了自己喜欢的人。她以为只要喜欢了,就是属于她的。她最可悲的不是失去了喜欢的人,而是从头到尾都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喜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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