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香港文汇报“以案说法”?专栏涉及特定法律术语翻译浅析

来源 :海外文摘·学术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adywu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随着香港特别行政区与中国内地交流愈加深入,越来越多港人及居于香港地区的外籍人士出于自身需要而关注到内地法律条文。香港文汇报特开设专栏“以案说法”选取特定案例结合内地相关法条讲解阐释,并对该专栏进行英文翻译以方便广大读者受众阅读了解。
  关键词:法律翻译;法律术语;文汇报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177(2021)13-0030-02
  1 研究文獻简介
  本文所选文献取自香港文汇报“以案说法”英文翻译版专栏2011年12月29日刊。该专栏以简洁凝练的文风阐述与房产纠纷及民事诉讼相关案情,同时向民众普及财产赠与及不动产变更等相关法律条例。其英文版基于中文版进行翻译,旨在面向更广阔受众群体(尤其是阅读英文文本的读者)通过案例分享普及法律知识。该板块以更新跟进案例处理情况,案例分析及涉及法律条文详细引用作为其一大特色亮点,且所选案例与民众生活较为贴近,所提及法条法理相对比较实用,因此深受广大读者欢迎,专栏开设至今收获许多来自读者的好评。然而在其英译版专栏中,在涉及一些法律条例翻译时则存在不足之处,以法律专业术语翻译不准确及法条翻译中漏译、错译问题较为明显突出,这些现存的翻译问题又容易导致一些其他问题,诸如使部分的目标读者及受众曲解法条本意、对法条中内容的理解解读产生谬误甚至完全地错误解读法条含义等,从而失去了通过翻译使目标读者受众了解认知中国内地法律条例的本意。本篇论文旨在通过选取典型案例及对比翻译,将其相关英译需改进之处做阐述总结。
  2 案例翻译分析
  2.1 Translation for Article185 of Contrac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T: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的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2007)[1]
  此条文中,“贈與合同”,“贈與” 及“無償給予”可视为翻译难点,因其直接涉及特定法律术语。文汇报英文翻译版为“contract of gift”,“make a bestowal of”,“with no charge”[3],译文用词相对简洁明了,但专业性准确性有所欠缺。因gift一词有赠与也有礼物之意,但礼物作为常见意思出现频次较高,对于法律知识相对欠缺及对法律条文了解不足的读者群体而言,容易出现理解错误甚至完全不能理解的情况。经参考查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官方翻译,“贈與合同” 这一法律术语应译为“gift contract”,“贈與” 这一法律术语呈现译本为 “convey…to”,以及“無償給予”这一术语官方译本为“gratuitously”[1]。根据法律翻译应遵从的准确原则,避免歧义出现,对读者产生理解方面偏差及谬误等影响,即使在面向大众群体的普法案例报道分享中也应尽量应用专业术语,力求准确明了。关于“贈與人”以及“受贈人”的翻译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则是在于单复数形式的选择。通常在法律文本翻译中,涉及到“人”的方面,如委托人,被告原告等特定对象时,一般特定默认该对象为一个独立个体或一个完整整体,因此在进行法律翻译时需要格外留意其形式。文汇报英译时对赠与人一词采用复数形式,相对缺乏严谨性,需进行订正。
  2.2 Translation for Article15 of Real Rights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T: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五條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2007)[2]
  纵观该法律条例的翻译,“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一段可视为一处难点,因其虽寥寥数语,内含几组动词均为法律术语,需格外严谨对待。一说可译为“the setting up, changing, transferring and eliminating”[3]而在文汇报涉及该内容相关英文翻译即与之相同。该翻译对于普通读者而言,简洁直白,便于理解。而从法律翻译角度进行分析,可发现其用词选择较为随意,且有造成歧义可能,有失严谨。为此我查找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官方翻译版本进行求证,在官方翻译中,该段翻译为“the creation, alternation, transfer or termination”[2]。在法律翻译中,有一翻译原则为使用名词代替动词以实现更好的翻译效果和更严谨准确的表意。而其中连词的使用也需极其谨慎, 连词使用不当会直接造成逻辑混乱及表意不清。文汇报使用and做连接,与官方翻译or做连接有完全不同表意,使用and可能会使读者的理解背离原文本意,因此涉及法律条文翻译术语及连词需格外谨慎。而原文中“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在文汇报英译版中未体现,重要内容翻译缺失可导致读者对法律条文片面得到理解,造成相应法律知识的缺失。
  2.3 Translation for Article9 of Real Rights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T: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2007)[2]
  这一法条的内容中涉及的翻译难点及法律术语主要在“不動產物權”一项中。文汇报将其翻译为“the immovable property real rights”[3],而参考中文官方法律翻译,其正式译法应为“the real rights of an immovable”[2]。通过对两种翻译进行对比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文汇报提供的翻译版本在句子结构方面存在一定逻辑问题,并且在其句子的翻译中缺乏强调意味,相比于官方译本,文汇报译本明显缺少和弱化对于该项权利是特指“不动产”相关权利的解释。同样的翻译问题也出现在此法律条例的另一部分翻译难点及重点中,即“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一处。这处翻译同样需要有着重点,即强调在依法登记情况下才能产生效力,因此需要在翻译时能够体现出对“依法登记”的注重及强调。且同时需注意通过语序调整及理清逻辑关系来完成对此内容的强调。与此同时,在做局部翻译时还需要考虑到整体的一致性,即将此翻译置之于整段法律条文翻译中,去看其是否能保证前后逻辑关系通顺、是否出现矛盾和歧义情况,是否要经过综合考虑及微调顺序后才能够输出合理准确的翻译。正如官方翻译提供的译本:“upon regis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law”[2]被置于句尾部分,使得整句翻译流利通顺,结构完整,逻辑正确,以便读者阅读时更好理解法条本意、解读法条适用情境。   2.4 Translation for Article14 of Real Rights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T: 第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2007)[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与第九条在法条原文方面即存在很大程度上的相似性,因此在进行实际翻译时,就必须考虑到应着重强调二者不同之处,且需有清晰划分及明确说明,以便读者能够正确区分二者,不致產生混淆。文汇报英译版翻译此法条时提供的译本与法条第九条的译本几乎完全相同,因此可能导致不知情读者对法条产生疑问,影响读者正确理解法条内容。对比法条英文官方译本进行分析,官方译本中in accordance with作为连接词在逻辑语序方面进行了微调,使读者能够有划分二者的依据,即官方译本有能够区分及提示读者两个法条不同之处与在何处出现的分水岭,便于准确清晰地使读者对两个相似法条的不同之处有所认知。官方译本通过这一处连接词的微调,即实现了对于相似法条不同之处的强调,同时使翻译更加规范正式,增强了翻译逻辑性,贴合法律术语专业性即准确严谨性的要求。
  3 基于翻译对比实践总结
  由此对比翻译实践分析可以得出结论,文汇报作为非专业法律研究方向的新闻杂志,其在针对法律条文的实际翻译中存在法律术语翻译语言使用不严谨的问题,文汇报关于法律翻译的英译部分语言风格及使用词汇仍偏向于一般新闻报道常用文风及多用日常词汇,而非严格遵守法律条文翻译守则及语言规范进行呈现,且存在忽略部分法律条文翻译的情况。由此产生漏译、错译及表意不明确的情况,一定程度上阻碍读者正确的理解相关法律条文所传达的实际意义。上述提及的两方面问题均需要译者在实际翻译中加以重视,在实际翻译中多考虑法律术语翻译的准确性,不能单纯为了追求文本简单易懂而失其严谨性及逻辑性。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英文对照)[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2]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新版)(中英文对照)[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责编:王锦)
其他文献
常言道“不越雷池一步”,本指原地坚守,不要越过雷池地界,引申为做事不超过一定界限。但是这里的“雷池”究竟在哪里?  据史书记载,雷池由雷水积地而成。古雷水从今湖北省黄梅县东流,经今安徽宿松县至望江县东南,积而成池,称为雷池。面积有100平方千米左右,约形成于三国时期,迄今已有1700多年的历史。历来为兵家必争的江防重地。  东晋咸和二年(公元327年),历阳(今安徽和县)镇将苏峻起兵造反,时任江州
提及性学家张竞生,人们马上联想到的是他“性学博士”的戏谑称谓,在那个谈性色变的时代,张竞生成了一个文化异类,被人讥为“文妖”“淫虫”,饱受非议。而他在20世纪20年代与大文豪周作人的一场笔墨官司,更让后人唏嘘不已。  1921年,获得法国里昂大学博士学位的张竞生受聘担任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讲授《美的人生观》。此时年长其四岁的周作人也在北大任教,两人虽在同一所高校教书,但并沒有过多的交往。后来一次偶
摘要:中越两国山水相连,文化相通,“吃”文化相当丰富,这两种语言中,对“吃”所引申出来的意义也比较多,掌握越南语中含有吃(?n)组合词语在各语境中的翻译技巧很有必要。本文将从多角度分析含“吃”(?n)组合词组在各种语境中的运用,重点总结归纳其在各语境中的翻译技巧。  关键词:越南语;吃;词语;翻译  中图分类号:H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177(2021)
摘要:翻译中的“不可译性”是由源语和译入语本身语言特征和文化背景的不同导致的,要做到译作和原作完全对等几乎是不可能的。目前已有不少关于不可译性的研究,但对于喜剧作品中幽默语言不可译性的研究并不多见。本文将以美国情景喜剧《摩登家庭》为例,从原型范畴视角出发,探讨英语汉译中幽默感的不可译性。  关键词:不可译性;原型范畴理论;《摩登家庭》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文
杨小燕曾5次荣获桥牌世界冠军,享有“世界桥牌女皇”美誉,从1985年开始担任中国桥牌协会资深顾问。1987年,她被世界桥联评选为年度“世界桥牌名人”;1999年被世界桥联授予布莱克伍德奖,进入北美桥联名人堂。  我1930年出生在北京协和医院。祖父是湖南新化人,是个大地主,也是个秀才,还会中医,经常有人来找他配药。  我父亲叫杨开道,曾有人考证,说他与毛泽东的第一任夫人杨开慧是远房堂兄妹。父亲毕业
[本报讯]香港《快报》7月24日刊登了一篇题为《美国发生罕见官司,卖血妇被控瞒税》的文章,转载如下:  在美国出售血液甚至身体部分器官是一种新兴的大行业。由于收入甚为可观,所以引起美国联邦政府税务人员“眼红”,竟然乘机动起他们的脑筋!税务官已起诉迈阿密一个妇人多瑙菲嘉巴,她以出售她的罕有血型的血液获得可观的经常收入。她于1970年间卖血赚得约28万美元,由于她向税务局只报赚了2万美元,所以被判入狱
2000多年前的秦朝,我国妇女喜欢在肩背上披一条长长的围巾,叫做“披帛”,如今这一服饰古风早已不见,而在闽南乡间,改革开放前依然吹拂着这一古老服饰的遗风。但它并非女士的专利品,而是农哥和打工族生活的“伴侣”。  那时在闽南乡间,不时可见工地上的民工和田野间的农哥,或在腰间缠着,或在肩膀披着一条长长的薄纱巾,大多是格子纹,有红有蓝,或青或黑,长约1.8米,宽六七十厘米。闽南人习称这种布巾为“脚巾”或
摘要:思维品质作为英语学科核心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如何在具体教学中落实思维品质的培养成为了当下英语教学的核心任务。而思维可视化作为一种让思维过程外显化的教学策略,是培养思维品质的重要方法之一。文章将思维可视化策略应用到Wonders教材的语篇教学中,从使用多样问题序列,设计多样图形组织器,组织多样读后活动三个方面来探讨思维可视化教学策略的具体应用,旨在将思维品质培养过程与原版教材内容教学相融合
“狮子头”,即扬州话说的“大斩肉”,北方话叫“大肉丸子”或“四喜丸子”。据说它的“远祖”是南北朝《食经》上所记载的“跳丸炙”(《齐民要术·炙法第八十》)。  史书记载,当年隋炀帝杨广带着嫔妃随从,乘着龙舟和千艘船只沿大运河南下时,“所过州县,五百里内皆令献食。一州至百舆,极水陆珍奇”。杨广看了扬州的琼花,特别对扬州万松山、金钱墩、象牙林、葵花岗四大名景十分留恋,并亲自把四大名景更名为千金山、帽儿墩
摘要:在自媒体盛行,网络用户自我平台空前广阔的时代背景下,当代大学生受到了抖音app多方面的影响,影响背后是信息传播速度快与平台广阔,容易创造与模仿,年轻人心中的精神空虚得到满足等等“抖音”流行于大学生群体的原因。这有利于大学生发挥想象力,激发自我价值,但又容易沉迷,同时存在潜在危险性,我们将对这些利弊的影响进行科学的研究,并提出了相关对策。  关键词:自媒体;抖音;精神需求;当代大学生  中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