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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评价上海市闵行区开展的有组织筛查和机会性筛查两种乳腺癌筛查模式的成本效果。
方法2008年5月至2010年10月,上海市闵行区分别开展了有组织的女性乳腺癌筛查(七宝社区)和机会性筛查(闵行部分医院和社区)。收集筛查成本、确诊患者的临床病理资料和首次住院治疗费用及间接费用,以闵行区未参加筛查的女性作为参照人群,比较筛查患者临床分期改善的平均成本,并计算增量成本效果。
结果有组织筛查组、机会性筛查组和对照组分别报告了35、193和479例乳腺癌,早期乳腺癌所占的比例分别为46.9%、40.7%和38.9%。有组织筛查组和机会性筛查组人均筛查成本分别为208元和21元,每确诊1例患者的筛查成本分别为72 453元和11 640元。有组织筛查组患者的平均总成本为103 650元,明显高于机会性筛查组的50 712元和对照组的35 413元,其中有组织筛查组患者首次住院直接医疗费用的中位数为11 024元,明显低于机会性筛查组的13 465元和对照组的14 243元(P<0.001)。有组织筛查组和机会性筛查组的平均额外成本分别为68 237元和15 299元。与对照组比较,有组织筛查和机会性筛查每获得1个单位分期提前所需成本分别为135 291元和152 179元;有组织筛查相对于机会性筛查每多获得1个单位分期提前所需增量成本为131 086元。
结论有组织筛查和机会性筛查模式均可早期发现乳腺癌,有组织筛查比机会性筛查的项目成本更高,但患者首次住院直接医疗费用较低,总体成本效果更好,可考虑在中国经济较发达地区的适龄女性人群中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