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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被告人杨某将其所有的房屋以34.8万元的价钱出卖给韩某.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韩某支付了28.8万元,约定余款至办理产权过户时支付。后杨某因债务所逼,产生将房屋再次出卖骗取钱财的犯意.将房屋以2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了第三人陈某.并在仅收取了7.5万元的情况下将房屋过户过了陈某.其向韩某收取的28.8万元用于归还赌债、赌博及个人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