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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发展缓慢成为制约农村建设和农民创业的瓶颈,以2011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居民房屋和林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渝办发[2011]11号)为契机,标志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居民房屋和林权(以下简称农村“三权”)抵押贷款作为农村信贷融资的重要金融工具,为农村金融市场注入了鲜活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