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际法体系结构演变之冲突

来源 :经济视角·下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edercito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国际法内在的体系冲突是国际法自身发展变化带来的必然后果,主权、合作、人权几大价值理念既互相融合又相互矛盾之态势是造成这种冲突的主要原因。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达成的最终协议正是这几大价值理念互相妥协的结果。在可预见的未来,这种体系的冲突还将长期延续下去。
  关键词:结构演变;体系冲突;气候变化大会
  中图分类号:D99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1.12.47 文章编号:1672-3309(2011)12-112-02
   国际法自产生以来,就处于不断的演进变化之中。正如詹克斯所言:国际社会是动的社会,国际法是动的法律,它在不断的变化之中。[1]无论是从共存的国际法转向合作的国际法,还是从发展本位上的权利定向向价值定向的转变,都无不展示出自格劳秀斯创建近代国际法至今,随着国际社会经济、政治力量的变化和发展,在国际法的内部体系中的这种深刻的变革。
   一、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
   (一)传统国际法:共存国际法
   传统国际法仅指国际公法,国家是其唯一的主体,所调整的是关于国家领土主权、外交关系以及战争与和平的权利与义务之关系,追求国家间的共同价值,用以保障国家的独立、平等、自治和主权的不可侵犯。“《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签订后形成的主权原则,预示着欧洲民族国家的主体意识的觉醒。”主权国家的这种不可剥夺、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最高权力,像一个坚硬的外壳,具有某种不可透入性。它将一个个国家变成可以合法共存的体系,从而形成了一种秩序。”[2]
   (二)从共存法到合作法
   在上个世纪60年代,弗里德曼在其《正在变动的国际法结构》一书中预言了新的世界秩序即将出现,国际法正处于一个从以共存为前提转而向以合作为目的发展的时代,比如联合国的建立使传统的主权绝对原则受到了限制,安理会可以对危害国家和平与安全的一切行为采取行动,且联合国的非成员国有义务对安理会的行动予以配合。那么,是什么赋予了五大常任理事国代表世界上一百九十多个国家采取行动的权力?难道国际社会倒退到了拿破仑战争后欧洲神圣同盟驭使欧洲诸国的时代了吗?事实并非如此,现在除了联合国,我们亦能看到许多对国家主权的限制措施,从国家主权的绝对豁免到相对豁免,从为了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而成立的WTO组织到为避免全球气候变暖而缔结的《京都议定书》、这些都体现了现代国家已经开始突破原有的诸如在主权、外交、战争、条约等传统领域内寻求“共存”的竞争状态,并且为了共同的目标和发展转而希望建立出一种具有广泛深度的合作机制的法律规范的意愿。目前来看,在国际贸易、环境问题和人权保护这几大方面的努力最为卓有成效。
   (三)从国家权利至上到普世价值的演进
   不管是传统的共存国际法还是现代的合作国际法,都是以“国家权利”为其核心而展开。不论是在古典国际法还是战后国际经济法的理论中,国家及政府在主权权利上获取的支持和关注度都要远远高于其人民的权利。与此同时,国内法则已经开始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主要的目标,普世价值在国内法领域内获得了优势地位,因而国际法上的主权权利至上的论调受到了人权价值的强力挑战。而且由于价值等级化在国际法中兴起,使传统国际法面临的形势愈加严峻。国际法价值等级化具体体现在3个方面:首先是强行法的兴起。强行法的出现使得国际法规范之间平衡的局面有了倾斜,其中的一些规范如禁止种族灭绝、禁止贩卖奴隶等获得了超越一般规范的更高的地位。其次是“对世”义务的出现,要求各国都不得不开始考虑普世价值与国家主权和发展之间的博弈关系。最后是对国家主权产生普遍制约的国际法律制度不断增多。[3]价值等级化的兴起使国际法以往以主权为核心而展开的要义起了变化,其转而开始寻找那些具有“普世意义”的基本价值去依附,从而打破“主权至上”对国际法的垄断地位。
   二、国际法内部结构之冲突
   从国际法发展的情况来看,“三代”国际法同时并存,并且新的一代国际法以旧的一代国际法为基础,同时又构成对它的发展甚至修正,由此使得它们之间呈现出相互依存又相互矛盾的复杂关系。这种关系的长期存在也意味着国际法体系中必然出现许多互相冲突和矛盾的规则, 2002年的联合国大会将“国际法的多样化和扩展引起的困难”这一专题列入了国际法委员会的长期工作方案。委员会认为,这个问题是国际法不断扩张的结果,是国际法富有活力的表现,这种现象也是对国际法的统一的重大挑战。[4]自冷战结束以来,主权、合作、人权三种国际法体制价值间的冲突愈演愈烈,这其中固然有国家利益、霸权主义国家的因素的影响,但不可忽视对国际法上价值定向的不同理解的因素的作用。另外,现代国际法上出现了诸如外交法、人权法、WTO法和欧盟法等可以不依赖于外部而独立存在的“自成体系”的国际法部门,国际法领域这种“自成体系”的结果之一是不同领域专注于自己领域的规则,缺乏沟通与协调,由此产生的封闭性造成冲突的可能性大大的增加。例如在WTO领域的法律规则以全球贸易自由化为目标,但是这一目标下的法律规则不时遭遇反全球化口号的抨击,反全球化者认为WTO削弱了一国的主权,它们怀疑让渡主权是否真的有益于本国的发展,而不使本国陷入经济强国的扩张陷阱之中。同时,近些年的发展也表明,贸易与人权、环境等产生了日益严重的冲突,贸易自由化直接与一国的劳工待遇标准、一国的绿色经济程度联系起来。这些冲突绝不是WTO自身能解决的,需要从整个国际法内在的结构体系的协调之道上找到解决之道。
   三、从哥本哈根气候大会看国际法结构体系的冲突
   在当代国际法的体系之下,主权原则仍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但国际合作法和国际人权法的发展又不断形成对国家主权原则的超越和突破。这是因为,任何一种法律制度,均应以促进人类福祉为其根本的价值目标,但同时也不能忽视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国际法的这种结构上的不成体系显示出国际法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在内在体系上的张力,同时又为其在某些方面的突破和发展带来了可能。[5]2009年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则恰好说明了这种内在结构体系上的冲突。而对全球气候问题,需要全球各国的合作,而这种合作必然要求国家让渡某些核心利益。正因如此,大会的各国之间产生了激烈的冲突。发达国家主张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框架下展开“双轨”谈判,其实质是试图抛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2012年以后为发展中国家设定具体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要求他们承担与发达国家对等的减排责任。对此,发展中国家纷纷表示强烈的抗议和谴责,它们无法接受西方国家提出的这种不平等、不公正的要求。通过这种博弈可以看出,在国际合作上,发展中国家绝不会牺牲自己的发展权换得对所谓的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维护,而发达国家则是企图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权设限来满足他们所谓的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维护。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来看,发达国家对全球温室效应都应负主要责任,发达国家在推行国际人权理念时,都忘记了人权背后恰恰是正义在支撑,而正义需要发达国家正视自己的责任。会议最后达成的《哥本哈根协议》并没有如预期那样成为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本,这份协议表明,主权至上仍是目前全球各国开展国际合作的首要考虑因素,只不过由于新兴发展中国家的崛起,发达国家的主宰地位受到了削弱,使得竞争的力量趋于均衡化。这种有限的合作既是对传统国家主权的维护的延伸,同时也是对以人道主义为价值定向的国际人权法的最低限度承认。可以预料到的是,后哥本哈根时代的气候博弈仍将继续,并且会扩散到诸如政治、经济领域,尤其会对WTO体制产生重大影响。例如,美国在2009年6月通过了《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授权美国政府对中国在内的不实施碳减排限额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这种绿色贸易壁垒无疑会使本就脆弱的自由贸易体制更加雪上加霜。这不仅说明WTO法律体制与国际环境法律体制会产生日益严重的冲突,也说明西方所持的普世价值——即追求国际人道主义将对仍主张从合作中获利的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理念产生冲击。
   四、结语
   国际法的发展过程是一个永远处于发展演进中的动态过程,而这一过程同时又给国际法的内在结构和体系带来了分裂和冲突。由此带来的矛盾是显而易见的,但同时这也为国际法的革命和创新提供了机遇,深刻理解国际法的这种内在结构冲突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并以此为国家的发展崛起提供助力,对于世界各国,都是一个长远而深刻的命题。
  
  参考文献:
  [1] 王铁崖.第三世界与国际法[A].中国国际法年刊(1982年卷)[C].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有限公司,1982.
  [2] 李少军.干涉与干涉主义[A].人权与外交:人权与外交国际研讨会文集[C].北京:时事出版社,2002.
  [3] 李春林.论国际法的内在体系冲突[J].当代法学,2005,(04):103.
  [4] 李洪峰.论多边贸易体制下的国际人权保护[D].郑州:郑州大学,2007,(23).
  [5] 王秀梅.试论国际法不成体系问题—兼及国际法规则的冲突与协调[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6,(01):1201.
其他文献
摘 要:易地搬迁是生态移民的重要组成部分, 贵州省作为首批易地搬迁扶贫试点省份,2001年以来已对38.27万生活在生态脆弱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了易地搬迁。本文分析了贵州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来源及构成,提出了优化措施。  关键词:易地搬迁;少数民族;城镇安置;动力机制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1.
期刊
摘 要:近年来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2年暑假“华水关爱农民工及其子女实践服务团”通过走访调查展开了实地调研活动,发现了诸如“送水哥爱心服务团爱心联盟服务站”、“微笑吧”等形式多样的关爱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公益活动以及农民工的饮食居住条件差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结合近期的新闻媒体报道,提出了“建立流动政府”与“充分利用高校资源”等建议。  关键词:农民工
期刊
摘 要:安图县群众诉求服务中心集法律服务、行政接访、群众评议于一身,形成了接访工作“一站式”进行,来访“一条龙”服务,问题“一体化”调处的新机制,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新模式。群众诉求服务中心真情实意地解决群众诉求,从而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赞誉。  关键词:群众诉求服务中心;服务平台;创新管理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
期刊
摘 要:新医改方案出台以后,如何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引起人们了广泛关注。为了解我国目前各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发展的差异,本文通过建立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因子分析和聚类分析方法对各地区服务水平进行排名和分类,得出其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并根据研究结果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新医改;因子分析;聚类分析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
期刊
摘 要:本文分析了以城市产业集群式发展为导向的城市功能优化的方向和重点,认为应强化城市主导功能,加强城市功能创新体系建设,优化城市功能空间结构。本文以大连为例,分析了大连产业集群式发展的战略对策,提出了大连临港型产业集群式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  关键词:城市;产业集群;机理  作者简介: 苗丽静(1962—),女,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区域经济与公共管
期刊
摘 要:本文运用我国房地产类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考察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的关系,选取沪深两市2010年房地产类上市公司的横截面数据作为研究对象,具体考察我国房地产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薪酬与企业绩效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高管薪酬总水平、薪酬差距及企业规模与公司绩效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但高管持股比例和公司绩效之间没有显著关系。研究发现房地产类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激励措施的实施尚不完善,上市公司应当注重长期与短期
期刊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上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但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城市发展的难点,而采用有效方法、扩大融资渠道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本文简要地分析了我国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投融资存在的风险问题,并对我国政府能够更好地管理投融资风险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政府;基础建设;投融资;风险管理  作者简介: 张雷,女,长春工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研
期刊
摘 要:本文主要采用天津市2006年18个区县的相关财政数据,分析天津市的转移支付实施状况,通过转移支付的均等化效果系数来测量转移支付的均等化效应,结果发现,各区县的财力水平存在显著差异,天津市对各区县的转移支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这种作用非常有限。  关键词:转移支付;财力均等化;天津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
期刊
摘 要:我们采用基尼系数法来分析了贵州省县域经济的收敛性,结论表明:总体上贵州县域间经济增长的差距尚属合理,但是贫困县域组与非贫困县域组的地区差异在不断增加,各组内差距呈逐渐缩小趋势,这种态势及状况应该引起政策制定者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县域经济;收敛性;基尼系数;俱乐部收敛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
期刊
摘要:农村土地流转对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具有积极意义。本文以深入调研为基础,取得了吉林省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数据,并通过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农户的座谈了解到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土地流转;问题;对策  作者简介:倪锦丽(1973-),女,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  中图分类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