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文章在回顾和评析历史上几种不同的审计导因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审计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导因应是包含分权管理、信息不对称、交易复杂、时空间隔、利益冲突、交易的安全保证、专门技术、重要性、专业人士的主观趋利动机等内容的多因素决定论。
关键词:审计导因;回顾;评析;多因素决定论
审计导因是指审计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和动力,是对审计产生和发展客观必然性的高度概括。对这一问题,国内外审计界已进行广泛的研究,但至今仍是审计学界颇具争议的命题。本文拟通过对历史上产生的不同审计导因理论的回顾与评析,提出自己对此问题的看法。
一、 对历史上几种不同的审计导因论的回顾
审计行为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它既可以表现为政府行为,具有宏观控制的特点,也可以表现为企业行为,具有微观控制的特点。它可以由政府来实施,也可以由民间组织来操作。此外,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阶段上,审计的内容也各不相同。审计的上述特点导致了不同的审计导因论。
1. 民主政治论。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在一个民主制的国家中,统治阶级中大多数人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力,但国家的管理总是由少数人来实施,国家的具体行政权力也总是由少数人来掌握。在这种情况下,多数人实际上是责任委托人,而掌握行政权力的少数人则是受托责任人,为了确保民主政治,防止少数受托责任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或者攫取权力,形成专制,多数责任委托人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使受托实施国家行政权力的少数人的行为符合多数人或国家的利益,而审计正是实施这种有效监督的重要手段。
2. 财政监督论。财政监督论是一种比较直观、简单的审计观,认为审计行为源于财政监督的需要。纵观近现代世界一些主要国家,各国的政府审计都将财政收支及公共账目作为最主要的审计内容,其审计法规也无不与财政监督紧密相联。我国1994年颁布的审计法也规定,中央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财政收支要接受审计监督。因此,有人将审计产生的导因归结为国家财政监督的需要就是很自然的事了。
3. 查账论。这是一种传统的审计观,曾一度非常流行。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登记账目,编制报表的人是为他人登记和编制,当他人想利用账簿和报表时,总要确定其真实性、可信性,因而需要有人对其进行验证,以增加财务报告的可信度,这就是产生审计行为的导因。虽然现代审计从审查内容上说已远远超出了账目范围,但无论是从政府,民间还是企业内部来讲,其各种组织或人报送账目或根据法律准备账目主要是为了接受审查,审计总是与账簿和报表相联系的。因此,人们将审计行为与查账需要相联系是不无道理的。
4. 两权分离论。两权分离论认为,财产所有权与财产管理权的分离是审计行为的导因。当财产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财产所有者无法自身管理财产,因而将财产管理权交给他人,此时就需要对财产管理者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以防止财产管理者的行为背离财产所有者的利益或意图。具体地说,国家审计产生于财产所有者——皇帝与财产经营者——各级官吏之间的经济责任关系 ,民间审计产生于股东与经理之间的经济责任关系,而内部审计则由于经营权的分解形成经济责任关系内部化、多层次化对监督的需要而得以产生。
5. 利益冲突论。利益冲突论将审计导因归结为审计委托或授权人与被审计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如公司管理部门与公司股东之间)或者被审计人与其他利益相关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如公司管理部门与银行之间)。当利益冲突的各方认定自身法定利益受到侵占或可能受到侵占时,审计作为保护法定利益不受侵占的手段便产生了。
6. 代理论。代理论认为,审计代表授权人与责任人双方的利益,是为维持二者在权利义务关系上的平衡而出现的一种信息表达机制。在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中,经理与股东签定了有激励因素的报酬契约,即公司经理的报酬与公司的经营效益好坏直接相关。这样,通过经理们对自己利益的追求,使股东利益最大化。审计人员的出现,就是要求经理们按契约来追求自己的正当利益,抑制经理们具有偏见的行动动机。因而审计是保持经理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控制器。此外,审计的导因并不完全由股东们产生,正直诚实的经理人员,也希望通过聘请外部审计人员,来证实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以示他们良好的经营效绩。
7. 信息论。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审计主要是由于市场中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他们认为,在市场信息上,卖者对某一特定的产品不了解,他只能按总的市场信息印象,将所有产品赋予同样价格。这样就会使生产优质产品的卖者发生一种机会损失,从而产生脱离市场信息的动机,即产生逆相选择。这样,卖方需要通过颁布定期的财务报表,把它的优质产品的信息传递给买者,使买者在购得产品以后,其质量能被证实。这一传递过程就是审计。
8. 保险论。保险论认为,审计费用的发生,纯粹是贯彻了风险分享的原则。为防止经理们舞弊而引起灾难性损失,或者经理们为防止下属从中作弊,以使他们蒙受损失,都愿意把自己将要得到的一部分收入支付出来(即风险基金),聘用外部审计人员,将这种可能的损失转嫁到审计人员身上。因此,可以把审计看作是一种保险行为。
9. 组织控制论。组织控制论认为,内部审计的导因是企业组织内部的控制需要。维克多·布瑞克在《前程无量》一书中写到:“在内部审计师职业建立以前的岁月里,工商企业和其他各种组织的活动范围变得愈来愈庞大,愈来愈复杂。这些变化的到来,致使对控制和经营效率的管理更加困难。……愈来愈多的管理部门发现有必要任用一些专门的职员去检查和报告正在发生的事情,并对其原因进行深入的调查,这些专业人员就是内部审计人员。”如此看来,由于企业地理分布分散化、分权管理普遍化、组织内部控制化,企业组织的领导者对企业的控制越来越困难,因而需要有专职监督部门或人员,协助自己完成对企业经营管理过程的控制,以达到企业的目标。
10. 受托经济责任论。该理论认为,审计与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当受托经济责任确立后,客观上就存在委托者对受托者实行经济监督的需要,因而,审计是在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的条件下基于经济监督的需要而产生的,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受托经济关系的演变,受托经济责任的内容从单纯的财务责任向更为广泛的经营责任、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发展,从而推动现代审计从传统的财务审计向经营审计、管理审计和社会审计发展。受托经济责任为审计产生提供了可能性与必要性,没有受托经济责任,就无所谓审计;同样,审计又是维系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没有审计,受托经济责任也就成为一句空话。审计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因受托经济责任的产生而产生,并伴随着受托经济责任的发展而发展。无论是政府审计,还是民间审计,以至内部审计,它们的产生和发展都受到其所处的特定社会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直接制约。
二、 对上述几种审计导因论的评析
上述各种审计导因论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对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类型审计进行了分析,虽然都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都尚不具备准确、直接揭示审计一般动因的功能,难免有失之偏颇之处和不合理的成份。
民主政治论主要是从政治的角度来解释审计,因而,它只解释了民主政体下的政府审计,而并不能解释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财政监督论将视角转入经济,而不象民主政治论那样,将政治作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但该观点也只是解释了政府审计。查帐论虽然既能解释政府审计,也能解释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但它只能说明传统财务审计的特点,不能说明现代非财务审计的特点,例如政府绩效审计与内部管理审计己远远超出了财务责任问题,是查账论不能解释的。两权分离论能解释立法型政府审计和民间审计,但解释不了行政型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利益冲突论不仅关注审计委托或授权人,而且关注被审计人,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审计委托或授权人与被审计人之间,或者被审计人与其他利益相关人之间并非随时随地都会发生利益冲突,他们在一定的环境下也可能达成一致的利益,然而对股份公司而言,审计却总要连续不断地进行。代理论、信息论和保险论这三种观点都能从审计的基本概念来认识审计的本质,尤其是代理论和信息论,不仅解释了审计与个别公司的关系,而且还解释了审计与整个社会经济的密切关系,但是这三种观点都过分注重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而忽视了政府审计,因而用这三种理论来解释政府审计是不适用的。组织控制论关注责任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控制与监督,特别是经济责任委托人对受托人的直接控制越来越困难时,他就越加看重审计的职能与作用,但是这种观点只能解释内部审计。受托经济责任论触及到了审计导因的深层问题,它提示了审计产生的经济关系的表现形式——委托关系,并全面反映了审计委托人的要求。它既能够解释政府审计,也能够解释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它既能解释一般目的的审计,也能解释经营审计和合规性审计。但是,笔者认为,受托经济责任论也并非能够解释所有的审计现象。例如,就股份公司而言,财产所有人在将财产管理与使用权进行授让之前(也就是说在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确立之前),总是要首先对受托责任人履行其受托经济责任的能力进行检查评价(即审计),然后再做出授让与否的决策。
笔者认为,作为一种完整的审计导因论,它应该能够解释整个社会的一切审计现象。具体地说,它应该能够同时满足5个条件:(1)审计导因应该能够回答不同审计主体产生和存在的原因;(2)审计导因应该能够说明不同审计对象(不同审计客体)需要审计的理由;(3)审计导因应该能够解释不同时期或不同国家审计发展水平存在的差异;(4)审计导因应该能够界定不同目的的审计(如财务审计、绩效审计、法纪审计等);(5)审计导因应该能够体现审计监督的本质特征。任何一种审计导因若不能同时满足上述5个条件,它都不可能独立地去解释所有的审计现象,因而也就不能称之为审计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导因。通过上述对受托经济责任论的分析,该理论并不能解释股份公司财产所有人在将财产管理与使用权进行授让之前需要进行审计的原因。
三、 审计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导因——多因素决定论
审计活动本身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它不仅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法律领域,同时还受这些领域的制约,相应地,审计知识领域也就变得非常复杂,具有综合性和边缘性。因此,单纯的用某一理论来解释审计产生的导因是不合适的。笔者认为,审计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导因应是多因素决定论。具体地说,它应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分权管理。与上述的两权分离论不同,这里的分权管理既包括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又包括了经营权在不同层次上的分离,同时还包括某项财产权的立法权与行政管理权的分离。
2. 信息不对称。即市场上始终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包括事前和事后),交易前的信息不对称(即卖者对自己拥有的产品总是比买者掌握更多的信息),将会导致逆相选择;而交易后的信息不对称(即管理者所知道的信息总是比股东或债权人知道的信息多)则会导致道德风险。为了防止这些情况的发生,买者在交易前就需要对卖者进行审计,而股东或债权人在交易后也需要对管理者进行审计。
3. 交易复杂。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关联方交易、内部交易等日趋复杂化。同时,由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技术的发展,导致会计处理和报表编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依赖性越来越强。而计算机信息系统比手工系统更复杂,技术性更高,更有可能产生舞弊和犯罪行为或出现无意的差错,因而报表使用者就更需要通过审计来保证报表质量。
4. 时空间隔。随着交易的复杂化,决策人与决策对象之间在时间上与空间上的间隔也越来越广泛,那种面对面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几乎不存在了,这时决策者就需要具有某种资格的人代行对决策对象行使监督与检查权。
5. 利益冲突。即使存在上述所说的几种情况,但若财务信息的报表使用者与报表者利益一致,没有任何冲突,那么也不需要进行审计。正是利益冲突的存在,才产生了对审计的需要。
6. 交易的安全保证。由于存在利益冲突,受托人就有可能错报财务信息,为自己谋取私利。因而报表使用者就必须要求审计其交易的安全性。
7. 专门技术。财务信息不仅来自于财务系统,而且还来自于管理系统,是一门专门的技术。既使用最通俗的语言来说明,也不能保证报表使用者都能看懂,因此就需要那些受过专门训练的、具有这种技术的专门人士来审计。
8. 重要性。若前面的理由都存在,但若这些财务信息对其利益相关人来说不够重要,那么也没有必要进行审计。正是因为重要性,我们才能得以解释有些有两权分离或存在利害冲突的企业不进行审计的原因。
9. 专业人士的主观趋利动机。审计之所以能成为一项独立的活动或职业,其内在的、带有专业特色的、在调解其他方面利益冲突的同时所要求的自身利益获得满足的主观动机不能不说是审计产生的根本动力。
综上所述,包含上述内容的多因素决定论,既能解释受托经济责任论所能解释的审计现象,同时又能解释其不能解释的审计现象,如对于上述股份公司的财产所有人在将财产管理与使用权进行授让之前的审计,实际上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的,我们可以用多因素决定论中的信息不对称论来解释。可见,用多因素决定论来解释审计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导因比受托经济责任论更具有说服力。
参考文献:
1.胥连碧.审计动因新探.当代经济科学,1998,(1):79.
2.马晓芳,周咏梅.对审计动因问题的思考.审计与经济研究,1999,(1):8-9.
3.文硕.世界审计史.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1990:286.
4.王蔚.审计动因初探.陕西审计,1997,(5):20.
5.秦荣生.受托经济责任论.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4:17.
作者简介:秦江萍,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石河子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玉梅,新疆石油管理局钻井公司财务资产部会计师。
收稿日期:2007-07-01。
关键词:审计导因;回顾;评析;多因素决定论
审计导因是指审计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和动力,是对审计产生和发展客观必然性的高度概括。对这一问题,国内外审计界已进行广泛的研究,但至今仍是审计学界颇具争议的命题。本文拟通过对历史上产生的不同审计导因理论的回顾与评析,提出自己对此问题的看法。
一、 对历史上几种不同的审计导因论的回顾
审计行为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它既可以表现为政府行为,具有宏观控制的特点,也可以表现为企业行为,具有微观控制的特点。它可以由政府来实施,也可以由民间组织来操作。此外,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阶段上,审计的内容也各不相同。审计的上述特点导致了不同的审计导因论。
1. 民主政治论。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在一个民主制的国家中,统治阶级中大多数人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力,但国家的管理总是由少数人来实施,国家的具体行政权力也总是由少数人来掌握。在这种情况下,多数人实际上是责任委托人,而掌握行政权力的少数人则是受托责任人,为了确保民主政治,防止少数受托责任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或者攫取权力,形成专制,多数责任委托人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使受托实施国家行政权力的少数人的行为符合多数人或国家的利益,而审计正是实施这种有效监督的重要手段。
2. 财政监督论。财政监督论是一种比较直观、简单的审计观,认为审计行为源于财政监督的需要。纵观近现代世界一些主要国家,各国的政府审计都将财政收支及公共账目作为最主要的审计内容,其审计法规也无不与财政监督紧密相联。我国1994年颁布的审计法也规定,中央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财政收支要接受审计监督。因此,有人将审计产生的导因归结为国家财政监督的需要就是很自然的事了。
3. 查账论。这是一种传统的审计观,曾一度非常流行。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登记账目,编制报表的人是为他人登记和编制,当他人想利用账簿和报表时,总要确定其真实性、可信性,因而需要有人对其进行验证,以增加财务报告的可信度,这就是产生审计行为的导因。虽然现代审计从审查内容上说已远远超出了账目范围,但无论是从政府,民间还是企业内部来讲,其各种组织或人报送账目或根据法律准备账目主要是为了接受审查,审计总是与账簿和报表相联系的。因此,人们将审计行为与查账需要相联系是不无道理的。
4. 两权分离论。两权分离论认为,财产所有权与财产管理权的分离是审计行为的导因。当财产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财产所有者无法自身管理财产,因而将财产管理权交给他人,此时就需要对财产管理者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以防止财产管理者的行为背离财产所有者的利益或意图。具体地说,国家审计产生于财产所有者——皇帝与财产经营者——各级官吏之间的经济责任关系 ,民间审计产生于股东与经理之间的经济责任关系,而内部审计则由于经营权的分解形成经济责任关系内部化、多层次化对监督的需要而得以产生。
5. 利益冲突论。利益冲突论将审计导因归结为审计委托或授权人与被审计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如公司管理部门与公司股东之间)或者被审计人与其他利益相关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如公司管理部门与银行之间)。当利益冲突的各方认定自身法定利益受到侵占或可能受到侵占时,审计作为保护法定利益不受侵占的手段便产生了。
6. 代理论。代理论认为,审计代表授权人与责任人双方的利益,是为维持二者在权利义务关系上的平衡而出现的一种信息表达机制。在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中,经理与股东签定了有激励因素的报酬契约,即公司经理的报酬与公司的经营效益好坏直接相关。这样,通过经理们对自己利益的追求,使股东利益最大化。审计人员的出现,就是要求经理们按契约来追求自己的正当利益,抑制经理们具有偏见的行动动机。因而审计是保持经理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控制器。此外,审计的导因并不完全由股东们产生,正直诚实的经理人员,也希望通过聘请外部审计人员,来证实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以示他们良好的经营效绩。
7. 信息论。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审计主要是由于市场中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他们认为,在市场信息上,卖者对某一特定的产品不了解,他只能按总的市场信息印象,将所有产品赋予同样价格。这样就会使生产优质产品的卖者发生一种机会损失,从而产生脱离市场信息的动机,即产生逆相选择。这样,卖方需要通过颁布定期的财务报表,把它的优质产品的信息传递给买者,使买者在购得产品以后,其质量能被证实。这一传递过程就是审计。
8. 保险论。保险论认为,审计费用的发生,纯粹是贯彻了风险分享的原则。为防止经理们舞弊而引起灾难性损失,或者经理们为防止下属从中作弊,以使他们蒙受损失,都愿意把自己将要得到的一部分收入支付出来(即风险基金),聘用外部审计人员,将这种可能的损失转嫁到审计人员身上。因此,可以把审计看作是一种保险行为。
9. 组织控制论。组织控制论认为,内部审计的导因是企业组织内部的控制需要。维克多·布瑞克在《前程无量》一书中写到:“在内部审计师职业建立以前的岁月里,工商企业和其他各种组织的活动范围变得愈来愈庞大,愈来愈复杂。这些变化的到来,致使对控制和经营效率的管理更加困难。……愈来愈多的管理部门发现有必要任用一些专门的职员去检查和报告正在发生的事情,并对其原因进行深入的调查,这些专业人员就是内部审计人员。”如此看来,由于企业地理分布分散化、分权管理普遍化、组织内部控制化,企业组织的领导者对企业的控制越来越困难,因而需要有专职监督部门或人员,协助自己完成对企业经营管理过程的控制,以达到企业的目标。
10. 受托经济责任论。该理论认为,审计与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当受托经济责任确立后,客观上就存在委托者对受托者实行经济监督的需要,因而,审计是在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的条件下基于经济监督的需要而产生的,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受托经济关系的演变,受托经济责任的内容从单纯的财务责任向更为广泛的经营责任、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发展,从而推动现代审计从传统的财务审计向经营审计、管理审计和社会审计发展。受托经济责任为审计产生提供了可能性与必要性,没有受托经济责任,就无所谓审计;同样,审计又是维系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没有审计,受托经济责任也就成为一句空话。审计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因受托经济责任的产生而产生,并伴随着受托经济责任的发展而发展。无论是政府审计,还是民间审计,以至内部审计,它们的产生和发展都受到其所处的特定社会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直接制约。
二、 对上述几种审计导因论的评析
上述各种审计导因论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对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类型审计进行了分析,虽然都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都尚不具备准确、直接揭示审计一般动因的功能,难免有失之偏颇之处和不合理的成份。
民主政治论主要是从政治的角度来解释审计,因而,它只解释了民主政体下的政府审计,而并不能解释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财政监督论将视角转入经济,而不象民主政治论那样,将政治作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但该观点也只是解释了政府审计。查帐论虽然既能解释政府审计,也能解释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但它只能说明传统财务审计的特点,不能说明现代非财务审计的特点,例如政府绩效审计与内部管理审计己远远超出了财务责任问题,是查账论不能解释的。两权分离论能解释立法型政府审计和民间审计,但解释不了行政型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利益冲突论不仅关注审计委托或授权人,而且关注被审计人,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审计委托或授权人与被审计人之间,或者被审计人与其他利益相关人之间并非随时随地都会发生利益冲突,他们在一定的环境下也可能达成一致的利益,然而对股份公司而言,审计却总要连续不断地进行。代理论、信息论和保险论这三种观点都能从审计的基本概念来认识审计的本质,尤其是代理论和信息论,不仅解释了审计与个别公司的关系,而且还解释了审计与整个社会经济的密切关系,但是这三种观点都过分注重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而忽视了政府审计,因而用这三种理论来解释政府审计是不适用的。组织控制论关注责任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控制与监督,特别是经济责任委托人对受托人的直接控制越来越困难时,他就越加看重审计的职能与作用,但是这种观点只能解释内部审计。受托经济责任论触及到了审计导因的深层问题,它提示了审计产生的经济关系的表现形式——委托关系,并全面反映了审计委托人的要求。它既能够解释政府审计,也能够解释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它既能解释一般目的的审计,也能解释经营审计和合规性审计。但是,笔者认为,受托经济责任论也并非能够解释所有的审计现象。例如,就股份公司而言,财产所有人在将财产管理与使用权进行授让之前(也就是说在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确立之前),总是要首先对受托责任人履行其受托经济责任的能力进行检查评价(即审计),然后再做出授让与否的决策。
笔者认为,作为一种完整的审计导因论,它应该能够解释整个社会的一切审计现象。具体地说,它应该能够同时满足5个条件:(1)审计导因应该能够回答不同审计主体产生和存在的原因;(2)审计导因应该能够说明不同审计对象(不同审计客体)需要审计的理由;(3)审计导因应该能够解释不同时期或不同国家审计发展水平存在的差异;(4)审计导因应该能够界定不同目的的审计(如财务审计、绩效审计、法纪审计等);(5)审计导因应该能够体现审计监督的本质特征。任何一种审计导因若不能同时满足上述5个条件,它都不可能独立地去解释所有的审计现象,因而也就不能称之为审计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导因。通过上述对受托经济责任论的分析,该理论并不能解释股份公司财产所有人在将财产管理与使用权进行授让之前需要进行审计的原因。
三、 审计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导因——多因素决定论
审计活动本身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它不仅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法律领域,同时还受这些领域的制约,相应地,审计知识领域也就变得非常复杂,具有综合性和边缘性。因此,单纯的用某一理论来解释审计产生的导因是不合适的。笔者认为,审计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导因应是多因素决定论。具体地说,它应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分权管理。与上述的两权分离论不同,这里的分权管理既包括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又包括了经营权在不同层次上的分离,同时还包括某项财产权的立法权与行政管理权的分离。
2. 信息不对称。即市场上始终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包括事前和事后),交易前的信息不对称(即卖者对自己拥有的产品总是比买者掌握更多的信息),将会导致逆相选择;而交易后的信息不对称(即管理者所知道的信息总是比股东或债权人知道的信息多)则会导致道德风险。为了防止这些情况的发生,买者在交易前就需要对卖者进行审计,而股东或债权人在交易后也需要对管理者进行审计。
3. 交易复杂。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关联方交易、内部交易等日趋复杂化。同时,由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技术的发展,导致会计处理和报表编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依赖性越来越强。而计算机信息系统比手工系统更复杂,技术性更高,更有可能产生舞弊和犯罪行为或出现无意的差错,因而报表使用者就更需要通过审计来保证报表质量。
4. 时空间隔。随着交易的复杂化,决策人与决策对象之间在时间上与空间上的间隔也越来越广泛,那种面对面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几乎不存在了,这时决策者就需要具有某种资格的人代行对决策对象行使监督与检查权。
5. 利益冲突。即使存在上述所说的几种情况,但若财务信息的报表使用者与报表者利益一致,没有任何冲突,那么也不需要进行审计。正是利益冲突的存在,才产生了对审计的需要。
6. 交易的安全保证。由于存在利益冲突,受托人就有可能错报财务信息,为自己谋取私利。因而报表使用者就必须要求审计其交易的安全性。
7. 专门技术。财务信息不仅来自于财务系统,而且还来自于管理系统,是一门专门的技术。既使用最通俗的语言来说明,也不能保证报表使用者都能看懂,因此就需要那些受过专门训练的、具有这种技术的专门人士来审计。
8. 重要性。若前面的理由都存在,但若这些财务信息对其利益相关人来说不够重要,那么也没有必要进行审计。正是因为重要性,我们才能得以解释有些有两权分离或存在利害冲突的企业不进行审计的原因。
9. 专业人士的主观趋利动机。审计之所以能成为一项独立的活动或职业,其内在的、带有专业特色的、在调解其他方面利益冲突的同时所要求的自身利益获得满足的主观动机不能不说是审计产生的根本动力。
综上所述,包含上述内容的多因素决定论,既能解释受托经济责任论所能解释的审计现象,同时又能解释其不能解释的审计现象,如对于上述股份公司的财产所有人在将财产管理与使用权进行授让之前的审计,实际上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的,我们可以用多因素决定论中的信息不对称论来解释。可见,用多因素决定论来解释审计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导因比受托经济责任论更具有说服力。
参考文献:
1.胥连碧.审计动因新探.当代经济科学,1998,(1):79.
2.马晓芳,周咏梅.对审计动因问题的思考.审计与经济研究,1999,(1):8-9.
3.文硕.世界审计史.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1990:286.
4.王蔚.审计动因初探.陕西审计,1997,(5):20.
5.秦荣生.受托经济责任论.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4:17.
作者简介:秦江萍,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石河子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玉梅,新疆石油管理局钻井公司财务资产部会计师。
收稿日期:2007-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