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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会计监督乏力是导致会计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在于现行会计法律制度设计有悖于会计运行与监督的内在规律。新的《会计法》(2013年1月1日实行)旨在有利于促进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的实际,以财政监控为中心,健全会计监督体制,同时严格界定会计法律责任机制。本文对财政会计监督乏力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就此抽象出一些规律,并以笔者的实务经验为依据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