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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犯是共犯的一种,立法者在刑法中规定帮助犯,不只是为了在入罪时提供法律依据,更重要的是划定帮助犯的成立界限,进而限定刑罚权发动的疆域,保障公民的自由。帮助犯的成立范围不仅是直接受制于一系列的客观、主观要件——修正的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和答责性,刑法的补充性、共犯的处罚根据等基础性的理论也必须成为法官在裁量中的考虑因素,以合理限定帮助犯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