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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在以南方少数民族聚居和杂居处为主,通过任命当地族群领袖担任“土司”这一世袭官职,从而来统治当地行政、管理、司法及世俗等一系列事务的封建政治制度。明正土司是康区具有代表性的土司,因其地位高、历史沿袭长、统辖领地广被冠以康区“土司领袖”。作为汉藏政治、经济、文化的碰撞产物,康区明正土司制度研究有较大文化意义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