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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老龄化的逐步加剧,为缓解养老问题,“时间银行”这一互助养老模式得到进一步发展,然而,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仍面临诸多困境。本文主要运用文本分析的方法,从制度理论视角出发对“时间银行”的发展困境进行分析和总结,发现“时间银行”面临的困境可划分为规制性困境与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困境,并针对困境提出应对策略,从而为“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的具体实践提供参考。
关键词:“时间银行”;互助养老;志愿服务;制度困境
目前,我国家庭结构呈现出少子化和家庭小型化现象,421家庭结构和独生子女家庭增多,子女赡养老人的负担加重。而随着我国失能老人突破4000万的数字关口,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已不堪重负,无法满足庞大的社会需求。由此动员社会力量发展互助型养老是应对我国老龄化的重要措施之一,其中,“时间银行”作为一种互助养老模式,在我国的养老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时间银行”的内涵
“时间银行”概念最早是由日本学者旭子水岛提出的[1]。19世纪80年代,在美国失业率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哥伦比亚大学埃德加·卡恩致力于研究闲置人力资源与居民未被满足的需求衔接,并提出了“时间货币”的概念[2],认为每个人的时间都是平等的。后经发展推广,演变为今天的“时间银行”,在全球30多个国家广泛实行。
关于“时间银行”的概念,王泽淮从志愿服务角度出发,认为“时间银行”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其中,广义的概念是指各年龄阶段的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积累服务时数,待自己需要别人提供服务时,可享受同等时数的免费服务;狭义的概念则是由低龄老人志愿者参与为高龄老人提供服务[3]。祁峰和高策总结了国内学者的研究,将“时间银行”划分为3类:劳动代际学说、劳动成果延期支付说和志愿服务时间积累说[2]。本文的“时间银行”采用的是广义上的概念,并且主要强调3点:一是服务者年龄的广度,即全民养老;二是“时间货币”兑换内容的全面,即物质和精神双层面;三是时间价值评估的弹性,即根据志愿服务的劳动价值设定科学公平的兑换折算比率,不主张一般的同等时间支取。
二、理论分析基础
本文的理论主要基于W·查理德·斯科特的制度理论。斯科特在其著作《制度与组织:思想观念与物质利益》中,将制度定义为包括为社会生活提供稳定性和意义的规制性要素、规范性要素和文化-认知性要素,以及相关的活动与资源。该定义的核心为制度的3个要素,即规制性要素、规范性要素及文化-认知要素,具体如表1所示。
规制性要素的内核为明确的规则,强制性的执行与约束,具体体现为法律制度和各类明文的规章制度等;规范性要素则强调社会生活中的制度,具体体现为价值观和规范,涉及的是社会成员比较和评价行为的标准以及不同的行为期待;文化-认知要素则强调以社会为中介的共同意义框架,其概念主要涉及主流文化信念以及惯例等对行为个体产生的“背景式”影响。
笔者从该理论出发,结合经典的制度分类概念,即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如图1所示,将二者耦合,并嵌入对“时间银行”的分析研究,将“时间银行”发展面临的困境划分为规制性困境(正式制度困境)与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困境(非正式制度困境)。在规制性困境層面,笔者从“时间银行”的内部和外部制度环境入手;而在规范性和文化-认知困境的层面,从服务对象和志愿者这两方主体展开分析,探究“时间银行”在具体的实践应用过程中面临的发展困境。
三、“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困境
(一)规制性困境
1.政府顶层设计缺口
孙丹丹研究发现,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与“时间银行”相关的正式的法律文件[4]。虽然国家层面已经有几部政策法规中提到发展“时间银行”,初步具备法律和技术保障,但缺乏针对“时间银行”的专门立法,如“时间银行”的合法性、管理者的职责、储户的权利与义务等[5]。缺乏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一方面使公信力缺失,“时间银行”运作基石不牢固;另一方面容易引发权责不清晰、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形成制度的“灰色地带”,增加了“时间银行”运行的成本,不利于“时间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2.欠缺多元治理,资金缺乏
目前,“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尚处于发展初期,主要的推动者还局限于基层组织,即居委会和社区,政府和社会机构的参与度不够,而这不仅带来了管理上的缺口,还造成了资金的困难,加上缺乏政策引导,以及企业、社会基金等社会力量对“时间银行”模式的挟持,以何种形式提供帮助并没有成熟的实施方案[6]。而街道和居委会本身财力、物力有限,难以维持“时间银行”的发展[7]。
3.“时间货币体系”不成熟
这里的“时间货币体系”主要包含“时间货币”的储蓄、支取兑换、转让继承等方面。而目前这一体系还不十分成熟,具体表现在两方面:
首先,由于缺乏统一的兑换标准,一旦账户所有者离开当地,那么账户上的“货币”将成为一笔“冻结资金”,无法在异地支取;并且,如果只考虑时间的数量单位,而不考虑数量单位的价值含量,必然导致“储户”用低价值含量的长时间劳动投入换取高价值含量的等时长回报。如此下去,会使得用户之间服务价值含量不平等交换,必将阻碍“时间银行”的持续发展[8]。因此,“时间银行”在运营和拓展时需要制定严格的量化标准以及精细的评估、换算体系[9]。其次,“时间货币”在亲属朋友之间的转让和继承问题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和保障,那么子女为父母赚取“时间货币”就会受到限制,同时也会大大限制志愿者服务人群的范围。
4.管理体系和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不足 首先,“时间银行”尚没有形成该领域内统一、规范的程序和标准,在我国的发展尚不成熟。各地区也是“各自为政”,缺乏互通互联,都是处于一个“自我摸索”的状态,组织形态、体制机制、人员队伍、运行程序等都没有统一规范,缺乏本土化的、有效可靠、可普及的实践理论,也没有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
其次,从老年人群体来看,养老需求大概可分为需要专业护理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群体和仅限于日常需求的大多数身体状态较为良好的老年人群体,而绝大多数志愿者提供的都是一些简单的劳动服务。现实困境是,对志愿者的培训缺乏专业性和系统性,尤其在护理服务中,志愿者虽然花费了时间和精力,但由于缺乏专业知识技能而事倍功半,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服务评价不高,有些甚至属于无效服务[10],由此形成了一个供需匹配上的缺口。
5.数字信息建设不足,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
据调查,在我国,除部分“时间银行”建立了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外,以社区自发方式建立的许多“时间银行”都未开展信息数据系统建设[11]。“时间银行”的实行势必会涉及大量的账户信息数据记录,缺乏信息技术的支持将会大大增加运行的资金、时间和人力成本,降低运行效率,影响服务效果。
另外,随着我国人口结构愈发呈现倒三角的发展趋势,如果“时间银行”没有实现志愿者人群的全民化,长此以往,存入量就会减少,可能会出现支取服务膨胀而供给不足的问题,届时“时间银行”就会面临倒闭的风险。
(二)规范性和文化-认知困境
1.服务群体的认知水平低
从服务对象的角度来看,当前,社会大众对“时间银行”养老模式整体上还不够了解,存在一定的信任危机。一方面是由于“时间银行”是为应对老龄化而被引入的“舶来品”,尚且属于新生事物,与我国传统的居家养老和子女养老的传统观念有所不同,并且宣传力度和知识普及也不够深入和广泛。另一方面,“时间银行”多以各地社区和民间组织牵头举办,呈现出分散化、小型化特点,缺乏政府权威的有力支持,因此,民众往往对“时间银行”和上门的陌生志愿服务者不信任。
2.志愿者动机的多元和矛盾
从服务者的角度来看,由于志愿者队伍跨越社会阶层之后,志愿动机的多元化和矛盾就成为阻礙的因素,有效的激励和制度层面权利保障的缺乏,使得如何保持志愿者队伍的持续性特别是青年志愿者群体的持续性,成为一大问题。这一方面是由于“时间银行”是一种“有偿的志愿服务”,年轻力壮的青年群体,很长一段时间内对照料的需求几乎为零,这样不对等的需求,导致他们缺乏参与动力。另一方面,一部分人参与志愿活动并不是为了支取“报偿”,而是出于一种志愿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因此,“时间货币”的兑现如果仅停留在“时间银行”最初意义上的时间支取,将会大大降低社会民众参与的广度和持续性。
四、“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的优化路径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认知度
提高社会大众对“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的认知度,需要做好本土化的改造融合,结合墨、道、儒三家文化中的仁者爱人、互助互爱等优秀传统文化来普及“时间银行”和志愿精神。一是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二是要做好基层教育工作,尤其是加强国情教育和互助养老的建设工作;三是响应国家号召,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构建互助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激励措施,促进参与队伍的阶层多样化和专业化
实现对志愿者群体的激励,一方面要通过多元化“时间货币”兑换形式,实现物质和精神并重,有效激励更多人群参与,尤其是广大青年,通过扩大志愿参与阶层,防范“供不应支”的潜在风险,促进“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志愿者的权益保障制度,解决志愿者的后顾之忧。建设专业化队伍,要制定科学的志愿者培训和审核制度,将被服务对象划分为需要专业护理的群体和一般服务群体,有针对性地对志愿者进行系统科学的培训和审核,提升参与人员的专业素质,从而提高服务质量。
(三)完善顶层设计,加强政府引导和支持
政府应该积极发挥作用,为“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实施营造宽容有序的政策环境。一是出台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明晰运营管理者、志愿者、服务对象三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与责任,以及“时间银行”运营的职责界限;二是出台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和相关规范,为“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提供一个行业内统一科学的标准。
(四)多元合作,协同发展
减轻社区居委会的负担,实行由政府引导、社区执行、社会力量助力的多元合作、协同发展的方式。政府提供政策上的支持和引导,社区对接服务对象,同时加强与养老机构和医疗结构还有院校的合作,为有特殊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更加专业的帮助。同时,政府和市场要共同发力,拓宽融资渠道,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举办线上+线下形式的社会募捐,争取企业公益基金,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等。
(五)完善“时间货币”存兑流通体系
一是制定全国统一的兑换标准,实现不同地区的“通存通兑”,同时要建立统一劳动时间价值换算计量标准,保证志愿的公平性;二是保障“时间货币”兑换形式的多元化,可以与社会信用挂钩,也可以鼓励加强商业合作,如与周边的超市、菜场、诊所、书店、文具店、旅游景点、图书馆等达成协议,账户上积累的“时间货币”可以兑换超市优惠券、景点门票减免、药品打折等;三是保障“时间货币”的转让和继承,建立类似“子存父用,父贷子还”的制度[12],以提升互助养老的弹性和效能。
(六)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
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时间银行”运行系统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和网络化。一方面是宏观层面的共通共融共建共享,建立全国性的信息管理平台,为“时间货币”在全国范围内的通存通兑、流转继承和借贷提供平台保障;另一方面是微观层面的因地制宜,在统一的信息平台的基本框架下,保证信息的全国同步与更新,同时,支持子平台建设,地方可以推出更符合服务区域需要的子系统平台。 此外,要充分应用AI和大数据分析技术,促进需求的精准匹配,消除信息不对称;在此基础上应用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实现隐私保护和信任风险防控,由此来保障“时间银行”的效率和效能。
五、结论
“时间银行”作为一种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的新型互助养老模式,面临着现实的发展困境,不仅存在规范性、文化-认知性的非正式制度困境,还受到落后的规制性正式制度困境的阻碍。这意味着“时间银行”不仅需要探求本土化和中国特色的发展模式,还要加快完善配套的政策制度来促进其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景军,赵芮.互助养老:来自“爱心时间银行”的启示[J].思想战线,2015(4):72-77.
[2]祁峰,高策.发展“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服务的难点及着力点[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8(3):19-25.
[3]王泽淮.时间银行:社区志愿者服务的新形式[J].社区,2003(12):23.
[4]孫丹丹.“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面临的挑战与发展方向[C]//四川劳动保障杂志出版有限公司.劳动保障研究会议论文集(四).成都:四川劳动保障杂志出版有限公司,2020:3.
[5]袁志刚,陈功,高和荣,等.时间银行:新型互助养老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J].探索与争鸣,2019(8):4-36,197.
[6]梁凯达,陈洁,尹健玲,等.“时间银行”模式应用于居家养老互助服务的困境与路径研究[J].现代商业,2019(15):183-185.
[7]邓志锋.关于我国助老服务“时间银行”建设的思考[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4):17-21,43.
[8]GREGORY L.Resilience or Resistance? Time Banking in the Age of Austerity[J].Journal of Contemporary European Studies,2014(22):171-183.
[9]李海舰,李文杰,李然.中国未来养老模式研究:基于时间银行的拓展路径[J].管理世界,2020(3):76-90.
[10]黄海娜.“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困境与对策[J].文化学刊,2018(3):20-22.
[11]张文超,杨华磊.我国“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J].南方金融,2019(3):33-41.
[12]夏辛萍.时间银行:一种养老服务模式的实践研究[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3):28-31.
关键词:“时间银行”;互助养老;志愿服务;制度困境
目前,我国家庭结构呈现出少子化和家庭小型化现象,421家庭结构和独生子女家庭增多,子女赡养老人的负担加重。而随着我国失能老人突破4000万的数字关口,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已不堪重负,无法满足庞大的社会需求。由此动员社会力量发展互助型养老是应对我国老龄化的重要措施之一,其中,“时间银行”作为一种互助养老模式,在我国的养老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时间银行”的内涵
“时间银行”概念最早是由日本学者旭子水岛提出的[1]。19世纪80年代,在美国失业率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哥伦比亚大学埃德加·卡恩致力于研究闲置人力资源与居民未被满足的需求衔接,并提出了“时间货币”的概念[2],认为每个人的时间都是平等的。后经发展推广,演变为今天的“时间银行”,在全球30多个国家广泛实行。
关于“时间银行”的概念,王泽淮从志愿服务角度出发,认为“时间银行”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其中,广义的概念是指各年龄阶段的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积累服务时数,待自己需要别人提供服务时,可享受同等时数的免费服务;狭义的概念则是由低龄老人志愿者参与为高龄老人提供服务[3]。祁峰和高策总结了国内学者的研究,将“时间银行”划分为3类:劳动代际学说、劳动成果延期支付说和志愿服务时间积累说[2]。本文的“时间银行”采用的是广义上的概念,并且主要强调3点:一是服务者年龄的广度,即全民养老;二是“时间货币”兑换内容的全面,即物质和精神双层面;三是时间价值评估的弹性,即根据志愿服务的劳动价值设定科学公平的兑换折算比率,不主张一般的同等时间支取。
二、理论分析基础
本文的理论主要基于W·查理德·斯科特的制度理论。斯科特在其著作《制度与组织:思想观念与物质利益》中,将制度定义为包括为社会生活提供稳定性和意义的规制性要素、规范性要素和文化-认知性要素,以及相关的活动与资源。该定义的核心为制度的3个要素,即规制性要素、规范性要素及文化-认知要素,具体如表1所示。
规制性要素的内核为明确的规则,强制性的执行与约束,具体体现为法律制度和各类明文的规章制度等;规范性要素则强调社会生活中的制度,具体体现为价值观和规范,涉及的是社会成员比较和评价行为的标准以及不同的行为期待;文化-认知要素则强调以社会为中介的共同意义框架,其概念主要涉及主流文化信念以及惯例等对行为个体产生的“背景式”影响。
笔者从该理论出发,结合经典的制度分类概念,即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如图1所示,将二者耦合,并嵌入对“时间银行”的分析研究,将“时间银行”发展面临的困境划分为规制性困境(正式制度困境)与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困境(非正式制度困境)。在规制性困境層面,笔者从“时间银行”的内部和外部制度环境入手;而在规范性和文化-认知困境的层面,从服务对象和志愿者这两方主体展开分析,探究“时间银行”在具体的实践应用过程中面临的发展困境。
三、“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困境
(一)规制性困境
1.政府顶层设计缺口
孙丹丹研究发现,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与“时间银行”相关的正式的法律文件[4]。虽然国家层面已经有几部政策法规中提到发展“时间银行”,初步具备法律和技术保障,但缺乏针对“时间银行”的专门立法,如“时间银行”的合法性、管理者的职责、储户的权利与义务等[5]。缺乏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一方面使公信力缺失,“时间银行”运作基石不牢固;另一方面容易引发权责不清晰、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形成制度的“灰色地带”,增加了“时间银行”运行的成本,不利于“时间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2.欠缺多元治理,资金缺乏
目前,“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尚处于发展初期,主要的推动者还局限于基层组织,即居委会和社区,政府和社会机构的参与度不够,而这不仅带来了管理上的缺口,还造成了资金的困难,加上缺乏政策引导,以及企业、社会基金等社会力量对“时间银行”模式的挟持,以何种形式提供帮助并没有成熟的实施方案[6]。而街道和居委会本身财力、物力有限,难以维持“时间银行”的发展[7]。
3.“时间货币体系”不成熟
这里的“时间货币体系”主要包含“时间货币”的储蓄、支取兑换、转让继承等方面。而目前这一体系还不十分成熟,具体表现在两方面:
首先,由于缺乏统一的兑换标准,一旦账户所有者离开当地,那么账户上的“货币”将成为一笔“冻结资金”,无法在异地支取;并且,如果只考虑时间的数量单位,而不考虑数量单位的价值含量,必然导致“储户”用低价值含量的长时间劳动投入换取高价值含量的等时长回报。如此下去,会使得用户之间服务价值含量不平等交换,必将阻碍“时间银行”的持续发展[8]。因此,“时间银行”在运营和拓展时需要制定严格的量化标准以及精细的评估、换算体系[9]。其次,“时间货币”在亲属朋友之间的转让和继承问题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和保障,那么子女为父母赚取“时间货币”就会受到限制,同时也会大大限制志愿者服务人群的范围。
4.管理体系和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不足 首先,“时间银行”尚没有形成该领域内统一、规范的程序和标准,在我国的发展尚不成熟。各地区也是“各自为政”,缺乏互通互联,都是处于一个“自我摸索”的状态,组织形态、体制机制、人员队伍、运行程序等都没有统一规范,缺乏本土化的、有效可靠、可普及的实践理论,也没有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
其次,从老年人群体来看,养老需求大概可分为需要专业护理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群体和仅限于日常需求的大多数身体状态较为良好的老年人群体,而绝大多数志愿者提供的都是一些简单的劳动服务。现实困境是,对志愿者的培训缺乏专业性和系统性,尤其在护理服务中,志愿者虽然花费了时间和精力,但由于缺乏专业知识技能而事倍功半,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服务评价不高,有些甚至属于无效服务[10],由此形成了一个供需匹配上的缺口。
5.数字信息建设不足,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
据调查,在我国,除部分“时间银行”建立了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外,以社区自发方式建立的许多“时间银行”都未开展信息数据系统建设[11]。“时间银行”的实行势必会涉及大量的账户信息数据记录,缺乏信息技术的支持将会大大增加运行的资金、时间和人力成本,降低运行效率,影响服务效果。
另外,随着我国人口结构愈发呈现倒三角的发展趋势,如果“时间银行”没有实现志愿者人群的全民化,长此以往,存入量就会减少,可能会出现支取服务膨胀而供给不足的问题,届时“时间银行”就会面临倒闭的风险。
(二)规范性和文化-认知困境
1.服务群体的认知水平低
从服务对象的角度来看,当前,社会大众对“时间银行”养老模式整体上还不够了解,存在一定的信任危机。一方面是由于“时间银行”是为应对老龄化而被引入的“舶来品”,尚且属于新生事物,与我国传统的居家养老和子女养老的传统观念有所不同,并且宣传力度和知识普及也不够深入和广泛。另一方面,“时间银行”多以各地社区和民间组织牵头举办,呈现出分散化、小型化特点,缺乏政府权威的有力支持,因此,民众往往对“时间银行”和上门的陌生志愿服务者不信任。
2.志愿者动机的多元和矛盾
从服务者的角度来看,由于志愿者队伍跨越社会阶层之后,志愿动机的多元化和矛盾就成为阻礙的因素,有效的激励和制度层面权利保障的缺乏,使得如何保持志愿者队伍的持续性特别是青年志愿者群体的持续性,成为一大问题。这一方面是由于“时间银行”是一种“有偿的志愿服务”,年轻力壮的青年群体,很长一段时间内对照料的需求几乎为零,这样不对等的需求,导致他们缺乏参与动力。另一方面,一部分人参与志愿活动并不是为了支取“报偿”,而是出于一种志愿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因此,“时间货币”的兑现如果仅停留在“时间银行”最初意义上的时间支取,将会大大降低社会民众参与的广度和持续性。
四、“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的优化路径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认知度
提高社会大众对“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的认知度,需要做好本土化的改造融合,结合墨、道、儒三家文化中的仁者爱人、互助互爱等优秀传统文化来普及“时间银行”和志愿精神。一是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二是要做好基层教育工作,尤其是加强国情教育和互助养老的建设工作;三是响应国家号召,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构建互助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激励措施,促进参与队伍的阶层多样化和专业化
实现对志愿者群体的激励,一方面要通过多元化“时间货币”兑换形式,实现物质和精神并重,有效激励更多人群参与,尤其是广大青年,通过扩大志愿参与阶层,防范“供不应支”的潜在风险,促进“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志愿者的权益保障制度,解决志愿者的后顾之忧。建设专业化队伍,要制定科学的志愿者培训和审核制度,将被服务对象划分为需要专业护理的群体和一般服务群体,有针对性地对志愿者进行系统科学的培训和审核,提升参与人员的专业素质,从而提高服务质量。
(三)完善顶层设计,加强政府引导和支持
政府应该积极发挥作用,为“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实施营造宽容有序的政策环境。一是出台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明晰运营管理者、志愿者、服务对象三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与责任,以及“时间银行”运营的职责界限;二是出台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和相关规范,为“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提供一个行业内统一科学的标准。
(四)多元合作,协同发展
减轻社区居委会的负担,实行由政府引导、社区执行、社会力量助力的多元合作、协同发展的方式。政府提供政策上的支持和引导,社区对接服务对象,同时加强与养老机构和医疗结构还有院校的合作,为有特殊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更加专业的帮助。同时,政府和市场要共同发力,拓宽融资渠道,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举办线上+线下形式的社会募捐,争取企业公益基金,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等。
(五)完善“时间货币”存兑流通体系
一是制定全国统一的兑换标准,实现不同地区的“通存通兑”,同时要建立统一劳动时间价值换算计量标准,保证志愿的公平性;二是保障“时间货币”兑换形式的多元化,可以与社会信用挂钩,也可以鼓励加强商业合作,如与周边的超市、菜场、诊所、书店、文具店、旅游景点、图书馆等达成协议,账户上积累的“时间货币”可以兑换超市优惠券、景点门票减免、药品打折等;三是保障“时间货币”的转让和继承,建立类似“子存父用,父贷子还”的制度[12],以提升互助养老的弹性和效能。
(六)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
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时间银行”运行系统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和网络化。一方面是宏观层面的共通共融共建共享,建立全国性的信息管理平台,为“时间货币”在全国范围内的通存通兑、流转继承和借贷提供平台保障;另一方面是微观层面的因地制宜,在统一的信息平台的基本框架下,保证信息的全国同步与更新,同时,支持子平台建设,地方可以推出更符合服务区域需要的子系统平台。 此外,要充分应用AI和大数据分析技术,促进需求的精准匹配,消除信息不对称;在此基础上应用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实现隐私保护和信任风险防控,由此来保障“时间银行”的效率和效能。
五、结论
“时间银行”作为一种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的新型互助养老模式,面临着现实的发展困境,不仅存在规范性、文化-认知性的非正式制度困境,还受到落后的规制性正式制度困境的阻碍。这意味着“时间银行”不仅需要探求本土化和中国特色的发展模式,还要加快完善配套的政策制度来促进其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景军,赵芮.互助养老:来自“爱心时间银行”的启示[J].思想战线,2015(4):72-77.
[2]祁峰,高策.发展“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服务的难点及着力点[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8(3):19-25.
[3]王泽淮.时间银行:社区志愿者服务的新形式[J].社区,2003(12):23.
[4]孫丹丹.“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面临的挑战与发展方向[C]//四川劳动保障杂志出版有限公司.劳动保障研究会议论文集(四).成都:四川劳动保障杂志出版有限公司,2020:3.
[5]袁志刚,陈功,高和荣,等.时间银行:新型互助养老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J].探索与争鸣,2019(8):4-36,197.
[6]梁凯达,陈洁,尹健玲,等.“时间银行”模式应用于居家养老互助服务的困境与路径研究[J].现代商业,2019(15):183-185.
[7]邓志锋.关于我国助老服务“时间银行”建设的思考[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4):17-21,43.
[8]GREGORY L.Resilience or Resistance? Time Banking in the Age of Austerity[J].Journal of Contemporary European Studies,2014(22):171-183.
[9]李海舰,李文杰,李然.中国未来养老模式研究:基于时间银行的拓展路径[J].管理世界,2020(3):76-90.
[10]黄海娜.“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困境与对策[J].文化学刊,2018(3):20-22.
[11]张文超,杨华磊.我国“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J].南方金融,2019(3):33-41.
[12]夏辛萍.时间银行:一种养老服务模式的实践研究[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3):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