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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让法治的阳光照耀到每一个角落"。八年前,笔者有幸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从广东东莞到西藏林芝提供法律援助;每年到期前,各种不舍,各种挽留,如是三年。后便在林芝设立律师事务所,长留此地,为当地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已历八年。每当太阳升起,就照耀到这里,太阳下山之前,亦如是,藏族同胞称其为"太阳的宝座",藏语叫"尼池",取其谐音,名为"林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