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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这是党中央对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的明确要求。年初的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曾语重心长地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着力增强宗旨观念,提高实践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利益观、纪律观,努力做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表率。近期,我细读了由童虎编著、南大出版社出版的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读本《为官别折腾》,这本书借用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提出的“不折腾”的论断,突出反腐倡廉这一主题,通过对60名职务犯罪者囚中忏悔语录的评析,告诫我们,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折腾百姓、折腾社会的同时也是在折腾自己。为官不折腾,必须常修为政之德,常温法纪之严,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惟其如此,才能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一、别折腾自己,就是要慎用手中权力,常修为政之德
领导活动实际上是一个使用权力的行为过程。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树立“权力就是责任,领导就是服务”的权力观,清醒地对待权力,自觉地接受监督。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造福百姓,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实现个人的理想抱负;用不好,在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同时,对自己也是一种毁灭。原湖南省人大办公厅副主任李国富,因受贿罪被判十三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他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权力一旦和金钱结合起来,就等于开始了慢性自杀。把我推向绝路的,正是权力、金钱的肮脏结合。”“给你金钱的人就是看重你的权力,收买你的权力。他注重你权力的背后,看中的永远是从权力中捞取更多的金钱。结果,使我不但丧失了手中的权力,到手的金钱也成为了过眼云烟,成为我犯罪的证据。”贪官的忏悔自白告诉我们,无论在任何时候,无论手中有多大的权力,一定要谨慎使用。
要想正确使用权力,就必须经常修炼为政之德。所谓为政之德,是指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思想和行为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是公民道德规范在党员干部岗位实践中的具体化,同时也是社会对党员干部职务的具体道德要求。为政者要修好官德,就要坚持“美德嘉行,铢积寸累”、“吾日三省吾身”的精神,要有立党为公之心、执政兴国之志、勤政为民之绩、廉洁自律之行。德乃立国之基,从古至今,“唯德治,否德乱”已成为历代的共识。国无德,就会积弱积贫;民无德,社会秩序就会混乱;官无德,则会威信扫地,祸国殃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的为官之德,与事业相伴,与作风相连,对群众具有强烈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关系社会风气的好坏和国家的治乱兴衰。对于为政者来说,德为权之灵魂,权为德之体现。以德行权为民之大幸,无德弄权必然导致腐败。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恪守为官之德,在思想道德建设上堪称楷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爱戴,像任长霞、郑培民、牛玉儒等。然而也有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丧失“官德”,被物欲、金钱欲、占有欲所支配,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为官别折腾》中所列举的60名职务犯罪者就是他们中的典型代表。
常修为政之德,就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强政治敏锐性,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克服“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错误观念,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胸无理论天机浅,腹有马列气自华”。一个党员干部如果没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修养,就是最大的失德,因此,我们要加大对党的基本理论学习的力度,不断升华精神境界,努力克服个别干部存在以工作代替学习、以专业知识代替基本理论的片面认识。要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清醒认识到,面对复杂多变的历史转折时期出现的诱惑、困惑、迷惘、浮躁,必须增强理性的思考,拥有理论的功力,以此来增强判别力、创造力和自控力。党员干部只有扎实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各种科学知识之“道”,才能具有认识、驾驭和改造主客观世界之“德”,才能正确行使权力。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决定一个人如何立身处世。思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纵观走上犯罪道路的领导干部,大多是忘记了共产主义理想,丢掉了党的宗旨,取而代之的是个人主义的恶性膨胀。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要经过长期的道德修养,使自己逐渐养成良好的为官之道,提高自身免疫力,始终做到位极不自显,权重不谋私,德高不自矜,功多不自傲。
二、别折腾自己,就是要增强法治观念,常温法纪之严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曾问过大臣,什么人最快活?有臣子答:“畏法度者最快活”,此乃真言。要畏“法度”,就必须学法、知法、守法,从心底养成不越法律之矩的意识与观念。
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知法的表率。学习法律法规对领导干部来讲实在是太重要了。领导干部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带头人,领导干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仅是履行职责、胜任工作的需要,更是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在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的今天,群众对干部依法行政的要求很高,对涉及到自身利益的法律政策,群众甚至比领导干部研究得还透彻,为官者绝不能低估老百姓的政策水平和维护自身权益的决心。在基层,人们常遇到这样的情况,群众上访,要求落实农村有关政策,上访群众当场能够复述国务院有关条例,而基层干部却张口结舌无言以对。群众给干部“上政策法规课”的现象,被称为“政策倒灌”。一名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利、处理政事的过程当中,如果连这个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文都未能掌握,不可能保证中央政策的贯彻落实。所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重点抓好的一件大事。
领导干部要做守法、畏法的模范。学法、知法是前提,守法、畏法才是根本。有所畏才能有所为。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意思是说,一个人如果没有了敬畏之心,为人处世就可能变得肆无忌惮,甚至无法无天,最终吞下自酿的苦果;只有保存一颗敬畏之心,人生才能朝着正确的航向前行,从而在工作、生活和自身修养上有所作为。要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就是要充分尊重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权威与尊严,严格执行秉公用权的各项规定,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在遵纪守法的问题上,是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放松的,否则就很容易被“糖衣炮弹”击倒,做出违法乱纪之事,陷入腐败堕落泥淖。一个领导干部,如果其“畏法”意识淡薄,采取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的“乱作为”,即使用违法的手段去实现良好的动机,也必然会好心办坏事,最终
一、别折腾自己,就是要慎用手中权力,常修为政之德
领导活动实际上是一个使用权力的行为过程。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树立“权力就是责任,领导就是服务”的权力观,清醒地对待权力,自觉地接受监督。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造福百姓,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实现个人的理想抱负;用不好,在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同时,对自己也是一种毁灭。原湖南省人大办公厅副主任李国富,因受贿罪被判十三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他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权力一旦和金钱结合起来,就等于开始了慢性自杀。把我推向绝路的,正是权力、金钱的肮脏结合。”“给你金钱的人就是看重你的权力,收买你的权力。他注重你权力的背后,看中的永远是从权力中捞取更多的金钱。结果,使我不但丧失了手中的权力,到手的金钱也成为了过眼云烟,成为我犯罪的证据。”贪官的忏悔自白告诉我们,无论在任何时候,无论手中有多大的权力,一定要谨慎使用。
要想正确使用权力,就必须经常修炼为政之德。所谓为政之德,是指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思想和行为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是公民道德规范在党员干部岗位实践中的具体化,同时也是社会对党员干部职务的具体道德要求。为政者要修好官德,就要坚持“美德嘉行,铢积寸累”、“吾日三省吾身”的精神,要有立党为公之心、执政兴国之志、勤政为民之绩、廉洁自律之行。德乃立国之基,从古至今,“唯德治,否德乱”已成为历代的共识。国无德,就会积弱积贫;民无德,社会秩序就会混乱;官无德,则会威信扫地,祸国殃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的为官之德,与事业相伴,与作风相连,对群众具有强烈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关系社会风气的好坏和国家的治乱兴衰。对于为政者来说,德为权之灵魂,权为德之体现。以德行权为民之大幸,无德弄权必然导致腐败。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恪守为官之德,在思想道德建设上堪称楷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爱戴,像任长霞、郑培民、牛玉儒等。然而也有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丧失“官德”,被物欲、金钱欲、占有欲所支配,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为官别折腾》中所列举的60名职务犯罪者就是他们中的典型代表。
常修为政之德,就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强政治敏锐性,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克服“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错误观念,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胸无理论天机浅,腹有马列气自华”。一个党员干部如果没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修养,就是最大的失德,因此,我们要加大对党的基本理论学习的力度,不断升华精神境界,努力克服个别干部存在以工作代替学习、以专业知识代替基本理论的片面认识。要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清醒认识到,面对复杂多变的历史转折时期出现的诱惑、困惑、迷惘、浮躁,必须增强理性的思考,拥有理论的功力,以此来增强判别力、创造力和自控力。党员干部只有扎实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各种科学知识之“道”,才能具有认识、驾驭和改造主客观世界之“德”,才能正确行使权力。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决定一个人如何立身处世。思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纵观走上犯罪道路的领导干部,大多是忘记了共产主义理想,丢掉了党的宗旨,取而代之的是个人主义的恶性膨胀。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要经过长期的道德修养,使自己逐渐养成良好的为官之道,提高自身免疫力,始终做到位极不自显,权重不谋私,德高不自矜,功多不自傲。
二、别折腾自己,就是要增强法治观念,常温法纪之严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曾问过大臣,什么人最快活?有臣子答:“畏法度者最快活”,此乃真言。要畏“法度”,就必须学法、知法、守法,从心底养成不越法律之矩的意识与观念。
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知法的表率。学习法律法规对领导干部来讲实在是太重要了。领导干部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带头人,领导干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仅是履行职责、胜任工作的需要,更是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在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的今天,群众对干部依法行政的要求很高,对涉及到自身利益的法律政策,群众甚至比领导干部研究得还透彻,为官者绝不能低估老百姓的政策水平和维护自身权益的决心。在基层,人们常遇到这样的情况,群众上访,要求落实农村有关政策,上访群众当场能够复述国务院有关条例,而基层干部却张口结舌无言以对。群众给干部“上政策法规课”的现象,被称为“政策倒灌”。一名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利、处理政事的过程当中,如果连这个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文都未能掌握,不可能保证中央政策的贯彻落实。所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重点抓好的一件大事。
领导干部要做守法、畏法的模范。学法、知法是前提,守法、畏法才是根本。有所畏才能有所为。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意思是说,一个人如果没有了敬畏之心,为人处世就可能变得肆无忌惮,甚至无法无天,最终吞下自酿的苦果;只有保存一颗敬畏之心,人生才能朝着正确的航向前行,从而在工作、生活和自身修养上有所作为。要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就是要充分尊重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权威与尊严,严格执行秉公用权的各项规定,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在遵纪守法的问题上,是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放松的,否则就很容易被“糖衣炮弹”击倒,做出违法乱纪之事,陷入腐败堕落泥淖。一个领导干部,如果其“畏法”意识淡薄,采取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的“乱作为”,即使用违法的手段去实现良好的动机,也必然会好心办坏事,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