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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通过对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变迁及其存在问题的研究,提出我国在加入WTO后一段时间内必须对原有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进行改革。改革的模式为从单一模式为主转变为以多元化模式为主,以过渡性制度安排为主转变为以长期性制度安排为主。具体表现为建立自下而上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体系,并逐步适应混业经营的国际金融形势,建立非银行金融组织体系,以满足我国农村和农民对投资与理财等金融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