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兼业、新农保与土地流转

来源 :农村经济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ymps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是一个广受关注的话题,但目前较少从农户兼业以及社会保障的角度对中国农地流转现象做出解释.本文首先从理论上解释农户兼业、新农保与农村土地流转之间的关系,然后基于2015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CHFS)实证检验农户兼业、新农保对农户家庭土地流转的影响,并从家庭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进行异质性分析.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农户兼业对土地转入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对土地转出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当家庭处于抚养期、赡养期和稳定期时,农户兼业对土地流转行为的影响更加明显.进一步研究发现,新农保在农户兼业对土地流转的影响机制中发挥部分中介效应.基于研究结论,文中提出为农户兼业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差别化对待处于不同家庭生命周期阶段的农户家庭和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等对策建议.
其他文献
推进农地资本化进程中赋予农民更多的土地权益与自由是贯彻新《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应有之义.农地商事信托可以实现统合农地资源与精准扶贫的价值目标.但实践中的农地商事信托却将农民排除在信托法律关系之外,法律上也并未明确农民在农地商事信托中的收益请求权,“无名”又“无实”的境况造成了农民利益保障的现实困境.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与公共利益理论的双重解构,反映出农民利益保障应予以倾斜式考量.为此,可从优化法律规范的内容联动,完善受托人信义义务与激励机制,确立信托协同监管的治理体系,提供委托人权利救济路径为规则展开的进路选
我国农村基层协商制度面临“落地难”的困境,但已有研究缺乏足够的解释力.本文以天长市协商共治实验为切口,尝试归纳出回应前置的概念.当地在协商议题、协商代表和协商规则这三个环节中对农民的协商需求进行回应,并通过制度的吸纳和前置予以体现,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回应前置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村民自治的时代转型以及新型“积极政府”建设的构思,为推动农村基层协商走向治理有效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参考.协商回应前置的运用还需要明确好回应的内核与边界,处理好协商回应同群众参与的关系,最终实现民主与治理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殷殷嘱托,扛牢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政治责任,坚持全力推动、强化保障、多措并举,超额完成了农村厕所革命目标任务,农村如厕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累计新建改建行政村卫生公厕11194座,完成目标的104.3%,实现卫生公厕行政村全覆盖;农村卫生户厕339.4万座,完成目标的105%.
期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传统发展与现代转型的耦合衍生了工业化、现代化、城镇化的逻辑发展进路,也形塑了工业、现代乃至风险的中国式多元社会运行轨迹.城乡分治二元结构下我国农村环境问题失序、环境污染转移等累积性或突发性环境风险仍处于不断扩张的态势.实施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城乡环境风险治理的“权力—权利”体系重构和制度变革提供了政策规范契机.基于农村环境风险治理既有体制机制和制度规范的检视和反思,应当寻求从城乡分治向协同共治演进的新模式和法律范式,通过理念衍更、利益协同和制度规范形塑农村环境风险协同共治的多元治理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目标下,要实现乡村振兴,推进城乡一体化,关键在于合理引导乡村劳动力回流,实现人才振兴.为此,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新型农业,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为遏制外出劳动力被追回流,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现行户籍制度改革以及改革与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病死畜禽处理包括前端的收集暂存与终端的无害化处理两个环节.通过政策性养殖保险激励养殖场户处理病死畜禽对于防止病死畜禽流动,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十分重要.本文利用北京市2017年养殖场户的调研截面数据,通过有序Logit模型实证分析购买政策性养殖保险对养殖场户的病死畜禽收集暂存与无害化处理方式的影响.研究发现:购买政策性养殖保险能够提高养殖场户的病死畜禽收集暂存与无害化处理的疫病防控水平.因此,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高养殖场户处理病死畜禽的疫病防控水平:一是扩大政策性养殖保险的覆盖范围,适当放宽政策性养殖保险的
外资进入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存在地区异质性和空间相关性.本文基于我国2014-2016年的地级市面板数据,采用面板模型和空间计量模型,对全国以及东、中、西部地区的外资进入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进行分析.研究发现:从全国来看,外资进入会显著缩小城乡间的收入差距.具体而言,外资进入对东、西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不显著,但可降低中部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差距具有空间相关性,考虑这一因素之后,外资进入对城乡收入差距的降低作用将进一步提升.应重视外资进入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让农村劳动力在更大程度上受益
土地流转影响农业规模经营效率的传导路径中,土地集中连片与劳动力兼业分化、成本投入改变协调配置并形成互动框架,共同组成传导架构的主要媒介.基于2017年8省705份微观调查数据,检验土地流转、媒介因素对农业规模经营效率的影响效应,研究发现:土地转入、土地集中连片、成本投入改变对农业规模经营效率具有直接效应;土地转入与土地集中连片、农户兼业分化相互制约协同对农业规模经营效率的变化产生影响;土地集中连片、农户兼业分化程度不能发挥土地转入影响农业规模经营效率的中介功能;土地流转下成本投入改变会影响农业规模经营效率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应该是全体成员参与的意志表达,具有共同的认同感和一致的行为规则,对外展现的是作为一类“特殊”经济组织的特征表达.而实践中,由于合作社内部市场势力的作用,章程往往“脱嵌”于合作社,成员更多地将它视为治理目标,而忽视它的手段作用.特别是在当今合作社成员异质性差距较大,部分成员长期沉溺于依附情结,外部市场对于合作社内部市场巨大打压下,章程的工具价值被束之高阁;加之,与“墙下章程”的冲突,造成了合作社治理的内卷化,使章程自治能力的有效射程被大幅度削弱.面对以上出现的问题,通过增强合作社内部的自组
进城农民的“三权”嵌入在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框架之中,对于“三权”的退出应找到统领它的逻辑主线.这条主线就是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中起着规范、调整和保障个体成员利益价值的成员权.从农村土地个人所有向集体所有转化的过程看,成员权是个体成员在法定结社时将土地权利让渡给集体经济组织之后所剩余的本源性权利.“三权”是成员权行使的结果或形式,成员权是本质,“三权”是表象.新时期,进城农民“三权”退出的逻辑应遵循“缓和有因性”,即允许其成员权丧失后,“三权”存续一定期限,这一期限按照集体收益分配权、农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