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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扶贫帮扶是自治县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贫困户尽快脱贫致富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被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好载体。开展部门扶贫帮扶工作,既可以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基层,又可以为贫困群众办实事好事、谋福祉。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辖2镇6乡4牧场,共有村队76个。全县6.3万人口,其中贫困户1114户3077人。这些贫困人口大部分生活在生存条件恶劣、资源匮乏、交通不便、生产资源相对不足的偏远地区,需要全社会共同坚持不懈地进行帮助和扶持,需要多渠道、多领域、多形式地开展扶贫济困活动。
关键词:定点帮扶 问题 对策
一、自治县包村定点帮扶工作存在的问题
1.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一体化需要协调发展,人均收入平均值掩盖了发展的不平衡,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教育、文化、医疗等社会事业发展历史欠账较多。工业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优势资源开发在用工、消化本地贫困农牧民方面办法不多,土生土长的农牧民受益于优势资源开发所带来的拉动力不突出。公益事业历史欠账较多,延伸到贫困边境和山区的链条长期性、稳定性不足。
2.贫困户不同程度存在“等、靠、要”思想。脱贫户仍然接近贫困线,基础不牢固,市场风险情况下易返贫,贫困农牧区和贫困户长期由于自然、历史和社会原因,受多年反复存在自我积累能力差的制约,脱贫信心缺失。贫困户认定程序不清晰,对贫困户认定精准度把握不明确。乡镇场党委(管委)、政府在落实扶贫政策长期发挥效益方面作用不明显
3.贫困县财政压力大,上级对各县实施整村推进、边境扶贫试点、特困山区扶贫试点等都要求县级拿出高于财政扶贫资金数倍的配套资金,但贫困县本身财政收入就不高,因此难以充分按规划落实配套资金。
4.重眼前不重长远。一些单位没有从贫困户最急需、最长远的角度出发,盲目投放物资扶持眼前利益的多,没有解决贫困户最根本的问题;没有帮助指导贫困户抓科技、重教育,搞好水、路、电、通讯等基础设施以及调整产业结构等。
5.基层扶贫干部队伍研究扶贫政策适应性不强,基层扶贫工作任务加重,但基层机构编制少,正式在编人数少,完善扶贫干部的稳定性机制不健全
6.直接捐赠多,加强管理少。一些单位只重视捐资捐物给贫困户发放牛羊、给暖圈补助,而忽视了对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没有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作用。没有把资金与项目的保质保量完成情况挂钩,没有把资金集中起来办大事,而是直接交给贫困村、贫困户。
7.安排多,落实少。一些帮扶单位对扶贫帮扶工作虽然进行了大张旗鼓的计划和安排,制定了详细的计划措施,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把解决贫困问题作为作用选拔干部或衡量一个部门工作的依据之一来对待,因此,长期的责任不兑现,致使一些部门或单位不重视帮扶工作。
二、几点建议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国家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以帮扶村为阵地,明确思路,突出重点,整村推进。定点帮扶工作应注重从六方面入手:
1.扶贫开发是贯穿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工作。一个贫困的地方,要改变贫穷落后面貌,需要国家的扶持和社会有关方面的帮助,但最根本的还是要靠当地干部引导,贫困群众自身努力。离开了这一条,再多的扶持也难以奏效,再优惠的政策也难以发挥作用。因此,要在贫困群众克服“无所作为”的思想上下功夫,建立“幸福不会从天降”、“贫困可耻、致富光荣”的体制机制,并加以引导、落实。
2.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上,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相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目前,往往存在从扶贫的角度看是一种问题,从审计角度看又是另一种问题,建议在制度建立方面,应由顶层设计,由财政、发改、纪检、审计各部门共同制定,并全面征求各行业部门、各县市、社会群众意见建议。建议在制定财政扶贫资金补助标准时,提高单个项目投入额度,根据每个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审批,各地申报项目时须请专业部门进行可研、预算,报自治区评审。确保集中资金做大做强主导产业,解决贫困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
3.增加各地扶贫机构人员编制,加强扶贫干部培训,扶贫干部培训重点要进一步下移,要加强乡(场)镇一级扶贫干部的针对性业务轮训,采取“定向培训、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方式,干部业务培训应与实际工作相联系。进行针对性业务干部培训,使干部业务水平提高,更好的发挥培训项目的实施,及贫困户的受益。支持对生存环境恶劣、常住人口稀少的“空心村”、“老龄村”整合到乡镇场所在地的“中心村”进行规划和扶贫开发,鼓励和明确通过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发展产业。紧盯工业化、城镇化对劳动力的需求,促进农牧民向产业工人和城镇居民转移。
4.在社会转型的大环境下,大企业、大集团有这个条件吸纳更多贫困户就业,贫困户的思想观念是致贫的最大阻力,工业企业要长期性的引导和培育贫困户为企业创造生产力,达到“双赢”。从政策层面建立“四位一体”扶贫开发的考核机制,加强协调整合。同时,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良好的自然环境是做好产业扶贫的基础,在基础设施完善和自然环境改善方面给予投入,制定针对因灾因病返贫的贫困户的扶持政策。
5.帮助帮扶村搞好村级组织建设。在帮助发展经济的同时,要按照政治坚强、公道正派、群众公认,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要求,协助乡(镇)党委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尤其是村党支部书记,抓好“两支队伍”建设,增强村级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党支部和党员承诺制、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和“三培双带”等工作,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和村民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
6.帮助帮扶村维护社会稳定。“稳定压倒一切”,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什么事情也做不成。要建立建全村党支部领導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村务公开、党务公开等村级管理制度。要紧紧围绕建设和谐乡村,教育、帮助、引导村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不断提高正确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能力,落实抵制渗透、有效防范、维护稳定的治本措施,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要开展普法活动,提高村民学法、懂法、守法意识。要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和谐、文明乡村创建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意识和信心,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群众安全和农村长治久安。
关键词:定点帮扶 问题 对策
一、自治县包村定点帮扶工作存在的问题
1.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一体化需要协调发展,人均收入平均值掩盖了发展的不平衡,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教育、文化、医疗等社会事业发展历史欠账较多。工业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优势资源开发在用工、消化本地贫困农牧民方面办法不多,土生土长的农牧民受益于优势资源开发所带来的拉动力不突出。公益事业历史欠账较多,延伸到贫困边境和山区的链条长期性、稳定性不足。
2.贫困户不同程度存在“等、靠、要”思想。脱贫户仍然接近贫困线,基础不牢固,市场风险情况下易返贫,贫困农牧区和贫困户长期由于自然、历史和社会原因,受多年反复存在自我积累能力差的制约,脱贫信心缺失。贫困户认定程序不清晰,对贫困户认定精准度把握不明确。乡镇场党委(管委)、政府在落实扶贫政策长期发挥效益方面作用不明显
3.贫困县财政压力大,上级对各县实施整村推进、边境扶贫试点、特困山区扶贫试点等都要求县级拿出高于财政扶贫资金数倍的配套资金,但贫困县本身财政收入就不高,因此难以充分按规划落实配套资金。
4.重眼前不重长远。一些单位没有从贫困户最急需、最长远的角度出发,盲目投放物资扶持眼前利益的多,没有解决贫困户最根本的问题;没有帮助指导贫困户抓科技、重教育,搞好水、路、电、通讯等基础设施以及调整产业结构等。
5.基层扶贫干部队伍研究扶贫政策适应性不强,基层扶贫工作任务加重,但基层机构编制少,正式在编人数少,完善扶贫干部的稳定性机制不健全
6.直接捐赠多,加强管理少。一些单位只重视捐资捐物给贫困户发放牛羊、给暖圈补助,而忽视了对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没有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作用。没有把资金与项目的保质保量完成情况挂钩,没有把资金集中起来办大事,而是直接交给贫困村、贫困户。
7.安排多,落实少。一些帮扶单位对扶贫帮扶工作虽然进行了大张旗鼓的计划和安排,制定了详细的计划措施,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把解决贫困问题作为作用选拔干部或衡量一个部门工作的依据之一来对待,因此,长期的责任不兑现,致使一些部门或单位不重视帮扶工作。
二、几点建议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国家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以帮扶村为阵地,明确思路,突出重点,整村推进。定点帮扶工作应注重从六方面入手:
1.扶贫开发是贯穿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工作。一个贫困的地方,要改变贫穷落后面貌,需要国家的扶持和社会有关方面的帮助,但最根本的还是要靠当地干部引导,贫困群众自身努力。离开了这一条,再多的扶持也难以奏效,再优惠的政策也难以发挥作用。因此,要在贫困群众克服“无所作为”的思想上下功夫,建立“幸福不会从天降”、“贫困可耻、致富光荣”的体制机制,并加以引导、落实。
2.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上,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相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目前,往往存在从扶贫的角度看是一种问题,从审计角度看又是另一种问题,建议在制度建立方面,应由顶层设计,由财政、发改、纪检、审计各部门共同制定,并全面征求各行业部门、各县市、社会群众意见建议。建议在制定财政扶贫资金补助标准时,提高单个项目投入额度,根据每个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审批,各地申报项目时须请专业部门进行可研、预算,报自治区评审。确保集中资金做大做强主导产业,解决贫困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
3.增加各地扶贫机构人员编制,加强扶贫干部培训,扶贫干部培训重点要进一步下移,要加强乡(场)镇一级扶贫干部的针对性业务轮训,采取“定向培训、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方式,干部业务培训应与实际工作相联系。进行针对性业务干部培训,使干部业务水平提高,更好的发挥培训项目的实施,及贫困户的受益。支持对生存环境恶劣、常住人口稀少的“空心村”、“老龄村”整合到乡镇场所在地的“中心村”进行规划和扶贫开发,鼓励和明确通过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发展产业。紧盯工业化、城镇化对劳动力的需求,促进农牧民向产业工人和城镇居民转移。
4.在社会转型的大环境下,大企业、大集团有这个条件吸纳更多贫困户就业,贫困户的思想观念是致贫的最大阻力,工业企业要长期性的引导和培育贫困户为企业创造生产力,达到“双赢”。从政策层面建立“四位一体”扶贫开发的考核机制,加强协调整合。同时,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良好的自然环境是做好产业扶贫的基础,在基础设施完善和自然环境改善方面给予投入,制定针对因灾因病返贫的贫困户的扶持政策。
5.帮助帮扶村搞好村级组织建设。在帮助发展经济的同时,要按照政治坚强、公道正派、群众公认,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要求,协助乡(镇)党委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尤其是村党支部书记,抓好“两支队伍”建设,增强村级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党支部和党员承诺制、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和“三培双带”等工作,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和村民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
6.帮助帮扶村维护社会稳定。“稳定压倒一切”,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什么事情也做不成。要建立建全村党支部领導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村务公开、党务公开等村级管理制度。要紧紧围绕建设和谐乡村,教育、帮助、引导村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不断提高正确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能力,落实抵制渗透、有效防范、维护稳定的治本措施,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要开展普法活动,提高村民学法、懂法、守法意识。要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和谐、文明乡村创建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意识和信心,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群众安全和农村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