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自2006年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出台以来,其在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管理领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引领指导作用,与《会计准则》一起使中国的财务会计与国际会计标准更加衔接与接近,对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发挥了前哨作用。自我国加入WTO以来,市场经济快速发展,《通则》的颁布适应了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建设的实际需要,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相对落后的现实情况下,构建了政府宏观财务、投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3个层次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成为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企业财务通则 非公有制 企业
当前经济出现新常态下,社会经济出现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随着“一带一路”的延伸,供给侧改革逐步深入,互联网经济的发展,《通则》有进一步修订的社会和经济需要,使其更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变革,和国际会计与时俱进,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经济发展大局。因此,要求新修订的《通则》定位应更广泛一些,迈出仅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这一过于狭小的范围,立足于经济战略全局,将非公有制企业纳入《通则》适用范畴,充分体现《通则》普及性特性,不仅面向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亦应成为非公有制企业财务管理的利器。非公有制企业在新常态经济形势下,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比国有控股企业更富有活力和创造性,是市场经济变革的主力军。经营理念、经营模式、经营策略、经营机制上具有较强的社会和市场适应性。在经济出现波澜时,转型升级的顾虑比国有控股企业少很多,“穷”则思变的变革意识则强很多。当变革意识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新科技,以及新思路汇聚成新潮流时,非公有制企业极易成为经济变革的新动力,我们不能小觑这股力量,它甚至会倒逼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做出适应性地改革。说明经适时修订《企业财务通则》,并能在非公有制企业中贯彻实施,是有着厚实的社会经济基础和前瞻性需求的。这种需求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具体方面:
一、将非公有制企业纳入《通则》适用对象,是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需要
国有控股企业是公有制经济的主体,非公有制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是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摘选自习近平《毫不动摇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可以通过2014-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反映出来: 2014年国家工业增加值227,991亿元,比上年增长7.0%,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长4.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64,715亿元,比上年增长3.3%,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4,007亿元,下降5.7%。2015年工业增加值228,974亿元,比上年增长5.9%,国有控股企业增长1.4%;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63,554亿元,比上年下降2.3%,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10,944亿元,比上年下降21.9%。2016年工业增加值247,860亿元,比上年增长6.0%,国有控股企业增长2.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68,803亿元,比上年增长8.5%,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11,751亿元,比上年增长6.7%。从公报中看出,非国有经济的工业经济增加值增速远高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其就业人口更是占有相当高的比重。
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准确计量、统计和监管相关财税指标,应将非公有制企业至少将大中型非公有制企业纳入《通则》适用对象,有利于财经政策及规章的上下衔接落实、统一协调。
二、将非公有制企业纳入《通则》适用对象,是提升非公有制企业财务工作者管理能力的需要
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部分私营企业,普遍存在财务管理基础薄弱,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受重视程度不够,财会人员财经知识匮乏等问题。将非公有制企业作为《通则》使用对象,将极大促进财务工作者的财务管理能力提升。《通则》中有关财务职责的规定也将有助于广大财务工作者在企业中重视程度的提高,利于企业财务管理人才的学习培养。
三、將非公有制企业纳入《通则》适用对象,是非公有制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发展的需要
在非公有制企业当中大力推行《通则》应用,循序渐进地让《通则》在非公有制企业财务管理中发挥引导作用。结合企业实际,逐步理顺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规范财务规章制度,加强预算和内控管理,把控投融资规模,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强化风险管控,就能够真正做到将《通则》中规范性内容融入企业财务战略之中,提升企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进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将非公有制企业纳入《通则》适用对象,也是作为《通则》扩展适用范围的自身需要
通行通用,应是《通则》作为统领财务政策的终极追求目标,这要求修订后的《通则》更广泛地扩展适用范围,尽可能多地囊括不同所有制形式及行业。这不仅有助于《通则》与《会计准则》、《企业财务制度》等政策规定的紧密衔接,更主要地是避免将市场经济体系人为地割裂成不同区块而采用不同的财经规章制度,从而影响市场竞争的公平性、绩效评价及分配的公正性。
五、将非公有制企业纳入《通则》适用对象,是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需要
中共十八大以来,国家推出了一系列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平等发展的改革举措,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领域,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混合所有制经济贯通了不同所有制下资本界限,是《通则》所要服务的一个新领域。如果说国有控股企业与非国有控股企业之间隔着的所有制问题,是《通则》发生适用偏向的问题来源的话,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出现就会让这种偏向消失殆尽,各方遵循契约,互相融合,唯尊《通则》。混合所有制形式自然成为修订《通则》适用于非国有控股企业的有力推手。
纵观全球,无论是共享经济,还是众创企业;无论是初创公司还是天生全球企业,在众多新概念,新模式下雨后春笙地催生出一个个似乎“另类”的经济巨无霸、经济达人、商业领袖。很多颠覆性的创新模式诞生在非公有制经济中,远处不说,国内的阿里巴巴、腾讯、百度、滴滴等有着现代网络经济标志的知名企业便是成功案例。这些有着时代气息的大企业身处《通则》之外,给人感觉也是财务会计界的“另类”。一些在境外的上市企业欲推动“私有化”,回归A股市场,不管它们在境外适用地是美国公认会计准则(GAAP)还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回归中国后自然需要遵从国内通行的财经法规和会计准则。将要修订的《通则》应直面它们的回归,提前做出积极适应性调整准备,以“更好地规范和服务于企业财务管理”为宗旨,进行大胆改进,无需回避。将非公有制企业纳入《企业财务通则》适用对象,让《企业财务通则》成为非公有制企业财务管理的利器,也算是时代需要吧。
本文强调新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可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应用与实施,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实现逐步推广,文中罗列若干理由以供探讨,不就《通则》具体修改方案进行表述,如何修订由专家学者垂教。
参考文献:
[1]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5-02-26).
[2]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6-02-29).
[3]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7-02-28).
关键词:企业财务通则 非公有制 企业
当前经济出现新常态下,社会经济出现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随着“一带一路”的延伸,供给侧改革逐步深入,互联网经济的发展,《通则》有进一步修订的社会和经济需要,使其更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变革,和国际会计与时俱进,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经济发展大局。因此,要求新修订的《通则》定位应更广泛一些,迈出仅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这一过于狭小的范围,立足于经济战略全局,将非公有制企业纳入《通则》适用范畴,充分体现《通则》普及性特性,不仅面向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亦应成为非公有制企业财务管理的利器。非公有制企业在新常态经济形势下,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比国有控股企业更富有活力和创造性,是市场经济变革的主力军。经营理念、经营模式、经营策略、经营机制上具有较强的社会和市场适应性。在经济出现波澜时,转型升级的顾虑比国有控股企业少很多,“穷”则思变的变革意识则强很多。当变革意识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新科技,以及新思路汇聚成新潮流时,非公有制企业极易成为经济变革的新动力,我们不能小觑这股力量,它甚至会倒逼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做出适应性地改革。说明经适时修订《企业财务通则》,并能在非公有制企业中贯彻实施,是有着厚实的社会经济基础和前瞻性需求的。这种需求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具体方面:
一、将非公有制企业纳入《通则》适用对象,是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需要
国有控股企业是公有制经济的主体,非公有制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是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摘选自习近平《毫不动摇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可以通过2014-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反映出来: 2014年国家工业增加值227,991亿元,比上年增长7.0%,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长4.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64,715亿元,比上年增长3.3%,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4,007亿元,下降5.7%。2015年工业增加值228,974亿元,比上年增长5.9%,国有控股企业增长1.4%;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63,554亿元,比上年下降2.3%,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10,944亿元,比上年下降21.9%。2016年工业增加值247,860亿元,比上年增长6.0%,国有控股企业增长2.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68,803亿元,比上年增长8.5%,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11,751亿元,比上年增长6.7%。从公报中看出,非国有经济的工业经济增加值增速远高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其就业人口更是占有相当高的比重。
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准确计量、统计和监管相关财税指标,应将非公有制企业至少将大中型非公有制企业纳入《通则》适用对象,有利于财经政策及规章的上下衔接落实、统一协调。
二、将非公有制企业纳入《通则》适用对象,是提升非公有制企业财务工作者管理能力的需要
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部分私营企业,普遍存在财务管理基础薄弱,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受重视程度不够,财会人员财经知识匮乏等问题。将非公有制企业作为《通则》使用对象,将极大促进财务工作者的财务管理能力提升。《通则》中有关财务职责的规定也将有助于广大财务工作者在企业中重视程度的提高,利于企业财务管理人才的学习培养。
三、將非公有制企业纳入《通则》适用对象,是非公有制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发展的需要
在非公有制企业当中大力推行《通则》应用,循序渐进地让《通则》在非公有制企业财务管理中发挥引导作用。结合企业实际,逐步理顺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规范财务规章制度,加强预算和内控管理,把控投融资规模,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强化风险管控,就能够真正做到将《通则》中规范性内容融入企业财务战略之中,提升企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进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将非公有制企业纳入《通则》适用对象,也是作为《通则》扩展适用范围的自身需要
通行通用,应是《通则》作为统领财务政策的终极追求目标,这要求修订后的《通则》更广泛地扩展适用范围,尽可能多地囊括不同所有制形式及行业。这不仅有助于《通则》与《会计准则》、《企业财务制度》等政策规定的紧密衔接,更主要地是避免将市场经济体系人为地割裂成不同区块而采用不同的财经规章制度,从而影响市场竞争的公平性、绩效评价及分配的公正性。
五、将非公有制企业纳入《通则》适用对象,是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需要
中共十八大以来,国家推出了一系列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平等发展的改革举措,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领域,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混合所有制经济贯通了不同所有制下资本界限,是《通则》所要服务的一个新领域。如果说国有控股企业与非国有控股企业之间隔着的所有制问题,是《通则》发生适用偏向的问题来源的话,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出现就会让这种偏向消失殆尽,各方遵循契约,互相融合,唯尊《通则》。混合所有制形式自然成为修订《通则》适用于非国有控股企业的有力推手。
纵观全球,无论是共享经济,还是众创企业;无论是初创公司还是天生全球企业,在众多新概念,新模式下雨后春笙地催生出一个个似乎“另类”的经济巨无霸、经济达人、商业领袖。很多颠覆性的创新模式诞生在非公有制经济中,远处不说,国内的阿里巴巴、腾讯、百度、滴滴等有着现代网络经济标志的知名企业便是成功案例。这些有着时代气息的大企业身处《通则》之外,给人感觉也是财务会计界的“另类”。一些在境外的上市企业欲推动“私有化”,回归A股市场,不管它们在境外适用地是美国公认会计准则(GAAP)还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回归中国后自然需要遵从国内通行的财经法规和会计准则。将要修订的《通则》应直面它们的回归,提前做出积极适应性调整准备,以“更好地规范和服务于企业财务管理”为宗旨,进行大胆改进,无需回避。将非公有制企业纳入《企业财务通则》适用对象,让《企业财务通则》成为非公有制企业财务管理的利器,也算是时代需要吧。
本文强调新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可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应用与实施,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实现逐步推广,文中罗列若干理由以供探讨,不就《通则》具体修改方案进行表述,如何修订由专家学者垂教。
参考文献:
[1]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5-02-26).
[2]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6-02-29).
[3]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7-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