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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要求调整梧州地市行政区划的请示》(桂政报[1996]33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同意对梧州地区和梧州市的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一、撤销贺县,设立贺州市(县级),以原贺县的行政区域为贺州市的行政区域。二、将梧州地区行署驻地由梧州市区迁至贺州市八步镇,梧州地区更名为贺州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