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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商业保险在改革开放之后得到了迅猛发展,但当前中国的“强银行”“弱保险”的市场格局仍然没有改变,这种情况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受制度变迁的影响。本文将金融结构与金融深化理论运用到商业保险之中,并借鉴保险深化相关理论,探讨商业保险的发展问题。
关键词:保险深化 问题 对策
1、保险深化相关概念
发展中国家作为当前世界经济发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经济发展重要保障的金融行业发展越来越受到重视,金融深化理论也随之出现,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特定的金融政策和环境而产生的理论。金融深化理论的核心观点是针对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政府对于金融市场的干预往往也更多,如何取消金融市场的过度干预也成为金融行业发展的重要前提。保险作为中国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同样受到国家政策的重大影响。
2、当前我国商业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
2.1、商业保险产品自身结构
2.1.1、保险结构仍然是寡头垄断
我国的保险市场分为人寿险和财产险两种,但是无论是寿险还是财产险,我国国内的保险市场都是是一个寡头市场,市场集中程度非常高。相对于财产险极高的集中程度而言,寿险相对较为分散。
2.1.2、商业保险在区域布局上不合理
所谓商业保险的区域结构,实际上就是商业保险在地域分布上的结构。当前我国的商业保险地域分布与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一样,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不均衡的状况非常明显。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尤其是东南沿海地区,商业保险的发展非常的充分,竞争也十分的激烈。而在西部地区,尤其是在西藏等偏远地区,商业保险的发展还非常弱,同时西部偏远地区经济发展有限,本身对于灾害的风控能力有限,尤其是在农业方面的风险抵抗能力有限。因此西部地区巨大的商业保险需求没有得到满足,需求空间非常大,有很大的市场空间。
2.2、商业保险外部监督环境
2.2.1、我国保险产业发展战略仍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方面是对于商业保险发展的引导缺乏战略考虑,市场的逻辑是资源向经济集中地区流动,但是作为外部监管部门。政府对于商业保险的引导明显不足,导致资源过度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出现区域性不合理;其次是保险产品和保險类型的过度集中,在我国当前的市场环境中,尤其以人身险和财产险为主,在投资型产品上也相对集中;最后是商业保险中市场占有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几个较大的保险公司手中,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保险市场竞争有限,寡头之间协议控制市场。另外在政府外部监管方面,目前商业保险行业的税收比例较高,这对于商业保险企业的发展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2.2.2、我国商业保险监管制度仍然有待进一步完善。首先是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不足,尤其是当前金融市场大发展的背景下,很多的保险企业将资本投入到风险较大的其他金融产品之中,使得保险公司的保障能力受到限制;其次是对公司管理制度和保险从业人员的监督不足,导致市场混乱,保险公司在市场的形象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市场质疑声不断。
2.2.3、我国保险企业产权改革仍然有待进一步深入,有一部分企业存在流于形式,公司的治理思路仍然是老一套。我国的很多商业保险公司都是原有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有着很浓厚的国有企业治理色彩,虽然在形式上是市场经济规律的治理模式,但是其真正的运行规则却与之不相符合。具体出现的问题就是企业内部权力缺乏制衡、公司的管理层和直接经营者在实现公司利益的同时也在为个人谋取利益,从而不利于企业发展。
3、我国商业保险深化的对策
3.1、调整商业保险的发展战略
具体来说要改变商业保险市场现有的市场结构,当前的商业保险市场主要由大中型保险公司掌控,为了能够丰富市场,增强保险市场的丰富性,应该加大对于中小型商业保险公司的支持,从而为市场消费者提供更多样的个性选择。同时规范发展保险中介市场,利用中介机构帮助中小保险公司建立全国统一的产品和服务网络。其次也是相对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在我国的中西部地区支持商业保险的推广,在政策上和税收上给予适当的优惠,这样能够吸引更多的商业保险公司进入我国的中西部地区,为中西部地区的保险市场提供更多的选择。尤其是加大政策性商业保险的补贴力度,让更多的弱势群体和更多的行业能够享受到保险带来的实惠。
3.2、完善商业保险监督体系
政府对于商业保险行业的监督室商业保险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但是与其他行业的监督一样,监督是为了促进发展,要防止政府过分干预从而影响企业发展的情况发生。
3.2.1、加强保险企业偿付能力和企业资产监督。偿付能力是保险行业得以存在的基础,因此必须加强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强化对保险公司的资本约束;规范保险企业的投融资行为;实行企业负责人任职资格与偿付能力挂钩的评估制度,从而在客观上保证企业偿付能力。提高风险意识,树立风险管理意识的关键步骤是保证资金的安全,尤其是当前金融市场异常活跃的情况下,应该规范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体系,严格控制资金的异常流动。
3.2.2、强化企业治理,加强人员监督
加强企业治理首先是要规范企业产权制度,实现保险企业内部管理的现代化和规范化,同时让更多身份背景的企业进去保险市场。保险市场混乱和地位尴尬除了政策上的的失误更多的是商业保险企业本身不规范的市场行为以及保险从业人员的不规范、不正当的行为造成的。因此要加强对于保险企业的市场行为,严格准入制度和事后监督制度,对于不规范的市场行为予以坚决的打击。
3.3、制度为先,积极推广普及诚信意识
保险市场的不诚信行为是限制保险市场发展的瓶颈,由于没有全社会范围内的诚信监督,市场主体和客体之间违约成本非常低是最根本问题。因此要在金融保险领域建立起完善的信用档案,超多一定程度的违约要承担相应的诚信违约责任。以制度为依托,建立起全社会范围内的诚信体系,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保险知识和风险意识的推广,实现全社会范围内的有险可依。
参考文献:
[1]王绪瑾.中国财产保险市场分析[J].保险研究,2009,01
[2]郭金龙,胡宏兵.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现状、问题及策略研究[J].保险研究,2009,09
[3]姚志勇,夏凡.最优存款保险设计——国际经验与理论分析[J].金融研究,2012,07
作者简介:
闫宝华(1977-),女,汉族,山西太原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研究方向:保险理论与实践。
关键词:保险深化 问题 对策
1、保险深化相关概念
发展中国家作为当前世界经济发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经济发展重要保障的金融行业发展越来越受到重视,金融深化理论也随之出现,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特定的金融政策和环境而产生的理论。金融深化理论的核心观点是针对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政府对于金融市场的干预往往也更多,如何取消金融市场的过度干预也成为金融行业发展的重要前提。保险作为中国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同样受到国家政策的重大影响。
2、当前我国商业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
2.1、商业保险产品自身结构
2.1.1、保险结构仍然是寡头垄断
我国的保险市场分为人寿险和财产险两种,但是无论是寿险还是财产险,我国国内的保险市场都是是一个寡头市场,市场集中程度非常高。相对于财产险极高的集中程度而言,寿险相对较为分散。
2.1.2、商业保险在区域布局上不合理
所谓商业保险的区域结构,实际上就是商业保险在地域分布上的结构。当前我国的商业保险地域分布与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一样,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不均衡的状况非常明显。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尤其是东南沿海地区,商业保险的发展非常的充分,竞争也十分的激烈。而在西部地区,尤其是在西藏等偏远地区,商业保险的发展还非常弱,同时西部偏远地区经济发展有限,本身对于灾害的风控能力有限,尤其是在农业方面的风险抵抗能力有限。因此西部地区巨大的商业保险需求没有得到满足,需求空间非常大,有很大的市场空间。
2.2、商业保险外部监督环境
2.2.1、我国保险产业发展战略仍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方面是对于商业保险发展的引导缺乏战略考虑,市场的逻辑是资源向经济集中地区流动,但是作为外部监管部门。政府对于商业保险的引导明显不足,导致资源过度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出现区域性不合理;其次是保险产品和保險类型的过度集中,在我国当前的市场环境中,尤其以人身险和财产险为主,在投资型产品上也相对集中;最后是商业保险中市场占有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几个较大的保险公司手中,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保险市场竞争有限,寡头之间协议控制市场。另外在政府外部监管方面,目前商业保险行业的税收比例较高,这对于商业保险企业的发展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2.2.2、我国商业保险监管制度仍然有待进一步完善。首先是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不足,尤其是当前金融市场大发展的背景下,很多的保险企业将资本投入到风险较大的其他金融产品之中,使得保险公司的保障能力受到限制;其次是对公司管理制度和保险从业人员的监督不足,导致市场混乱,保险公司在市场的形象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市场质疑声不断。
2.2.3、我国保险企业产权改革仍然有待进一步深入,有一部分企业存在流于形式,公司的治理思路仍然是老一套。我国的很多商业保险公司都是原有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有着很浓厚的国有企业治理色彩,虽然在形式上是市场经济规律的治理模式,但是其真正的运行规则却与之不相符合。具体出现的问题就是企业内部权力缺乏制衡、公司的管理层和直接经营者在实现公司利益的同时也在为个人谋取利益,从而不利于企业发展。
3、我国商业保险深化的对策
3.1、调整商业保险的发展战略
具体来说要改变商业保险市场现有的市场结构,当前的商业保险市场主要由大中型保险公司掌控,为了能够丰富市场,增强保险市场的丰富性,应该加大对于中小型商业保险公司的支持,从而为市场消费者提供更多样的个性选择。同时规范发展保险中介市场,利用中介机构帮助中小保险公司建立全国统一的产品和服务网络。其次也是相对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在我国的中西部地区支持商业保险的推广,在政策上和税收上给予适当的优惠,这样能够吸引更多的商业保险公司进入我国的中西部地区,为中西部地区的保险市场提供更多的选择。尤其是加大政策性商业保险的补贴力度,让更多的弱势群体和更多的行业能够享受到保险带来的实惠。
3.2、完善商业保险监督体系
政府对于商业保险行业的监督室商业保险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但是与其他行业的监督一样,监督是为了促进发展,要防止政府过分干预从而影响企业发展的情况发生。
3.2.1、加强保险企业偿付能力和企业资产监督。偿付能力是保险行业得以存在的基础,因此必须加强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强化对保险公司的资本约束;规范保险企业的投融资行为;实行企业负责人任职资格与偿付能力挂钩的评估制度,从而在客观上保证企业偿付能力。提高风险意识,树立风险管理意识的关键步骤是保证资金的安全,尤其是当前金融市场异常活跃的情况下,应该规范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体系,严格控制资金的异常流动。
3.2.2、强化企业治理,加强人员监督
加强企业治理首先是要规范企业产权制度,实现保险企业内部管理的现代化和规范化,同时让更多身份背景的企业进去保险市场。保险市场混乱和地位尴尬除了政策上的的失误更多的是商业保险企业本身不规范的市场行为以及保险从业人员的不规范、不正当的行为造成的。因此要加强对于保险企业的市场行为,严格准入制度和事后监督制度,对于不规范的市场行为予以坚决的打击。
3.3、制度为先,积极推广普及诚信意识
保险市场的不诚信行为是限制保险市场发展的瓶颈,由于没有全社会范围内的诚信监督,市场主体和客体之间违约成本非常低是最根本问题。因此要在金融保险领域建立起完善的信用档案,超多一定程度的违约要承担相应的诚信违约责任。以制度为依托,建立起全社会范围内的诚信体系,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保险知识和风险意识的推广,实现全社会范围内的有险可依。
参考文献:
[1]王绪瑾.中国财产保险市场分析[J].保险研究,2009,01
[2]郭金龙,胡宏兵.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现状、问题及策略研究[J].保险研究,2009,09
[3]姚志勇,夏凡.最优存款保险设计——国际经验与理论分析[J].金融研究,2012,07
作者简介:
闫宝华(1977-),女,汉族,山西太原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研究方向:保险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