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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督促程序能实现支付令的网上申请、审查、送达,并网上生成支付令,这有效地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减轻法院负担以及促进案件的繁简分流。但当下督促程序的电子化改革仍存在理论研究不够与现行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基于电子督促程序实质上是在不违背督促程序制度设置基本目标的前提下,将督促程序制度进行调整,以更加符合计算机系统自动识别的技术要求,故可从取消督促程序对有价证券的适用、限定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类型、审查范围从实体审查转变为可信性审查、保障诉讼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确立集中管辖制度、完善电子送达的技术支持系统、防止程序滥用等方面对电子督促程序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