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大学的学习由三部分组成,第一课堂是基础,第二课堂是补充,其余应由学生充分自主安排。其中第二课堂是指课堂教学以外,以学生自行组织和自愿参与为主,以教师指导为辅而进行的专业性或非专业性的学习活动。它具有区别于第一课堂和学生自由活动的目的、任务和价值,在活动目标、活动规律、活动类型、实施条件等方面有其特殊性,在应用型法学本科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发挥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作用。
[关键词]第二课堂 法学教育 应用型
[中图分类号] G6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2)05-0042-02
一、第二课堂是大学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
我们可以把大学的学习生活大致分为三个组成部分:第一课堂是基础,第二课堂是补充,其余应由学生充分自主安排。第一课堂是指教师和学生以教室为主要的活动场所,以班级为人员单位,以课时为教学的时间单位,以师生之间、生生之间面对面的活动为基本形式的教学活动。“第二课堂”的概念往往在中小学教育中提得较多,多指带有教师辅导的课外活动,如科技制作、知识竞赛等。但学者对大学教育和法学教育中的“第二课堂”鲜有提及,只有屈指可数的几篇论文足见,大学第二课堂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被长期忽视。
二、第二课堂是培养学生应用能力的重要途径
1.应用型法学本科人才的能力要求
我国目前有600多所院校开办法学专业,除了一部分历史悠久、师资强大的著名高校之外,更多高校的法学本科教育定位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尽管越来越多的法学院设有硕士点、博士点,但其本科教学部分仍以体现“应用型”为主,无非在具体表述上名目众多,还有“实践型”、“复合型”、“创新型”等多种提法。人才培养目标表述上的不同,既有内涵的差别,也存在着重叠和交织,即便对“应用型”一词的理解,各个法学院校恐怕也是各有一套说法。 “应用型”同样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我们对法律职业所需的应用能力的理解具有极大的弹性。如果这个标准存在的话,可能是以能够独立承办案件为标准。
从事法律职业的各种能力,无一不需要在长达数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实际从事法律实务过程中才可能真正地掌握。即便是一些从事实务几十年的资深法官、律师,也可能需要在面对一个新的案件时进行再学习。本科教育是为专才提供预备人才,或“毛坯”、好素材。所谓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是“施以适当分量的专业技能训练”,其目的是使法学本科的教学过程尽可能与学生毕业后从事法律相关职业的能力要求之间相衔接,缩小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之间的差距,为学生毕业后顺利适应和满足法律实务工作需要做好预备。实际上,法律职业所要求的应用能力包含了复杂的层次,小到一个相关法规的查找、一份法律文书的正确表达,大到处理一个疑难案件,进行复杂的法律解释和推理,运用跨学科的多种知识来解决新型问题,甚至法律之外的客户拓展与管理能力,可以说都体现应用能力。一个合格的法律人的培养,绝不是仅仅在大学本科教育阶段就能完成的,因为“应用型”法学本科教育的任务,一是使学生具有专业相关的初步的应用能力,二是使学生具有应用能力获得持续开发的可能性。
我们认为,“应用型”法学本科人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第一,扎实掌握法学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熟悉常用的法律规范,能关注法律实践动态,具有较强的问题意识。第二,较多地参与模拟或真实的法律实践训练,形成初步的法律职业思维,对法律职业技能和法律职业伦理具有初步的体验和了解。第三,综合素质良好,工作适应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自学能力、信息获取能力、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与他人合作的能力。
2.通过第二课堂实现应用能力培养
要使法学本科生符合“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就要把培养过程融入大学学习和生活的三个组成部分中:首先是循序渐进的课堂教学,教学内容覆盖到专业基础理论和主要部门法,以教育部规定的法学专业课程目录为基础,加入适量的实践性课程,有开课条件的高校可开设一些相关交叉学科课程。其次是丰富多样的实践教学。除了时间固定的暑期见习、毕业实习之外,主要利用大量的第二课堂活动,让学生在大学四年有限的时间里,尽可能投入更多的时间,尽可能充分地参与法律相关实践活动或准备性活动。再次是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大学阶段需要给学生充分的自主,除了课堂学习、第二课堂、集中性实践之外,其余时间的自主学习更加能体现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这部分学校不宜干涉,但很有必要加强引导。
第二课堂可以在两个方面有效弥补第一课堂的不足,一是直接以活动为载体,在校内外为学生创造更多应用能力的锻炼机会,在时间和空间上,大大拓展前两者的学习条件。二是第二课堂可以渗透大量对学生自主学习的引导,把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过程延展到学生的自主学习时间。宽泛地说,第一课堂之外都是学生的自主学习时间,第二课堂带有一定的组织性,但也是学生的自主选择发挥主要作用,教师只是辅助指导,其余时间都由学生按照个体的发展需要进行支配。第一课堂虽然也存在对学生的学习引导,但往往没有时间展开,大多是笼统地输入一些专业理念。在第二课堂中,“教”与“学”之间的互动得以充分展开,学生可以提出疑问,获取具有操作性的指导意见,以此来调整自己的自主学习安排,掌握学习方法。
第二课堂能有效服务于应用型法学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主要以各类活动为载体,以学生自主选择为基础,教师指导为辅助,校内外资源的充分利用为依托,以带有专业性或综合性的学习内容、丰富多样的形式来开展课外学习活动。鼓励学生广泛参与,以学生为主体集体合作的形式,以寓教于乐的活动方式,包括辩论赛、模拟法庭、法律咨询等,满足学生课余时间进行自主性学习的需要。第二课堂活动应从更多的角度、用更深入的方式重新展现课堂所教授的法学基本理论、原理,赋予法学知识以动态的呈现方式,并以问题为导向,给予学生充分的动手机会,训练学生在不断解决模拟或实际法律问题的过程中激活已有的知识和能力,培养和形成良好的自学能力,逐渐掌握正确的学习和工作方法。 三、如何开发法学专业第二课堂活动
第二课堂活动的开发设计,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1)活动内容应以学生各阶段的知识掌握情况为主,活动应在相应的理论知识教授之后进行。(2)活动主体应以学生组织、参与和表现为主,辅之以专业教师适度的指导、点评,争取校外理论和实务界的专家加入活动,以此来提高活动质量。(3)活动形式应开放灵活,寓教于乐,适合大学生的年龄特点。(4)活动容量应适度,主要安排在大学的前三年,各个学期之间应当注意均衡,学生的时间投入以每周2-3个半天为宜。(5)对于某一个特定的法学院校而言,活动主题最好相对集中,用一到两根主线把多元化的活动有机组合起来,有所侧重,不能摒弃特色铺摊子,也不能“为特色而特色”。
以应用型法学本科教育中第二课堂活动的运用为例,可以根据适用对象即学生情况,自低年级到高年级分别开发以下几种类型的活动:第一类是观摩感知型,包括法律影视欣赏、实地参观交流、法院旁听庭审等形式。第二类是知识扩充型,包括举办专业讲座、法律知识竞赛、课外读书活动,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第三类是技能强化型。如辩论赛、演讲赛、征文比赛等。第四类是实务体验型,包括模拟法庭、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第五类是综合提高型,包括专业以外的考级考证、心理健康辅导、就业模拟面试等。
对第二课堂的开发必需注意到保障实施的条件。法学本身是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法学专业而言,更应当对第二课堂的实施条件给予保障和倾斜,确保第二课堂活动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具体包括:(1)学校应认可和重视,把引导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搭建更多活动平台,通过课外学分认定、工作量认定等方式对师生进行激励。(2)专业教师参与指导。如果缺乏专业教师的指导,那么学生的思路可能比较局限,活动过程可能失去评判的标准,缺少意见反馈,活动质量难以有效提升。(3)较多活动平台的搭建。要充分整合利用校内网的各种有利资源,如建设实践基地、与周边社区合作、聘请外聘专家等,以定期服务、滚动输送、集中推荐、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为第二课堂活动的开展提供广阔空间。(4)适当的经费投入。在实验室建设、实践基地建设、聘请专家、活动辅助材料的制作和购买、学生外出活动的交通住宿补助等方面,学校应落实部分必要的支出。
[ 参 考 文 献 ]
[1] 刘智运﹒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和实施要点[J]﹒
中国大学教学,2011(1)﹒
[2] 郭英剑﹒经典阅读:读,还是不读——当代中外阅读的现状与前景[J]﹒博览群书,2010(7)﹒
[3] 秦绍德,蔡达峰,高慎盈,曹静﹒通识教育:大学改革的路径选择[J]﹒高教发展论坛,2009(6)﹒
[4] 周有光,马国川﹒今日中国的大学与大学教育[J]﹒读书,2010(10).
[5] 张立新﹒两种世界 两个课堂——信息社会中的教育[J]﹒
中国电化教育,2009(6)﹒
[责任编辑:钟 岚]
[关键词]第二课堂 法学教育 应用型
[中图分类号] G6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2)05-0042-02
一、第二课堂是大学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
我们可以把大学的学习生活大致分为三个组成部分:第一课堂是基础,第二课堂是补充,其余应由学生充分自主安排。第一课堂是指教师和学生以教室为主要的活动场所,以班级为人员单位,以课时为教学的时间单位,以师生之间、生生之间面对面的活动为基本形式的教学活动。“第二课堂”的概念往往在中小学教育中提得较多,多指带有教师辅导的课外活动,如科技制作、知识竞赛等。但学者对大学教育和法学教育中的“第二课堂”鲜有提及,只有屈指可数的几篇论文足见,大学第二课堂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被长期忽视。
二、第二课堂是培养学生应用能力的重要途径
1.应用型法学本科人才的能力要求
我国目前有600多所院校开办法学专业,除了一部分历史悠久、师资强大的著名高校之外,更多高校的法学本科教育定位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尽管越来越多的法学院设有硕士点、博士点,但其本科教学部分仍以体现“应用型”为主,无非在具体表述上名目众多,还有“实践型”、“复合型”、“创新型”等多种提法。人才培养目标表述上的不同,既有内涵的差别,也存在着重叠和交织,即便对“应用型”一词的理解,各个法学院校恐怕也是各有一套说法。 “应用型”同样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我们对法律职业所需的应用能力的理解具有极大的弹性。如果这个标准存在的话,可能是以能够独立承办案件为标准。
从事法律职业的各种能力,无一不需要在长达数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实际从事法律实务过程中才可能真正地掌握。即便是一些从事实务几十年的资深法官、律师,也可能需要在面对一个新的案件时进行再学习。本科教育是为专才提供预备人才,或“毛坯”、好素材。所谓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是“施以适当分量的专业技能训练”,其目的是使法学本科的教学过程尽可能与学生毕业后从事法律相关职业的能力要求之间相衔接,缩小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之间的差距,为学生毕业后顺利适应和满足法律实务工作需要做好预备。实际上,法律职业所要求的应用能力包含了复杂的层次,小到一个相关法规的查找、一份法律文书的正确表达,大到处理一个疑难案件,进行复杂的法律解释和推理,运用跨学科的多种知识来解决新型问题,甚至法律之外的客户拓展与管理能力,可以说都体现应用能力。一个合格的法律人的培养,绝不是仅仅在大学本科教育阶段就能完成的,因为“应用型”法学本科教育的任务,一是使学生具有专业相关的初步的应用能力,二是使学生具有应用能力获得持续开发的可能性。
我们认为,“应用型”法学本科人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第一,扎实掌握法学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熟悉常用的法律规范,能关注法律实践动态,具有较强的问题意识。第二,较多地参与模拟或真实的法律实践训练,形成初步的法律职业思维,对法律职业技能和法律职业伦理具有初步的体验和了解。第三,综合素质良好,工作适应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自学能力、信息获取能力、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与他人合作的能力。
2.通过第二课堂实现应用能力培养
要使法学本科生符合“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就要把培养过程融入大学学习和生活的三个组成部分中:首先是循序渐进的课堂教学,教学内容覆盖到专业基础理论和主要部门法,以教育部规定的法学专业课程目录为基础,加入适量的实践性课程,有开课条件的高校可开设一些相关交叉学科课程。其次是丰富多样的实践教学。除了时间固定的暑期见习、毕业实习之外,主要利用大量的第二课堂活动,让学生在大学四年有限的时间里,尽可能投入更多的时间,尽可能充分地参与法律相关实践活动或准备性活动。再次是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大学阶段需要给学生充分的自主,除了课堂学习、第二课堂、集中性实践之外,其余时间的自主学习更加能体现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这部分学校不宜干涉,但很有必要加强引导。
第二课堂可以在两个方面有效弥补第一课堂的不足,一是直接以活动为载体,在校内外为学生创造更多应用能力的锻炼机会,在时间和空间上,大大拓展前两者的学习条件。二是第二课堂可以渗透大量对学生自主学习的引导,把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过程延展到学生的自主学习时间。宽泛地说,第一课堂之外都是学生的自主学习时间,第二课堂带有一定的组织性,但也是学生的自主选择发挥主要作用,教师只是辅助指导,其余时间都由学生按照个体的发展需要进行支配。第一课堂虽然也存在对学生的学习引导,但往往没有时间展开,大多是笼统地输入一些专业理念。在第二课堂中,“教”与“学”之间的互动得以充分展开,学生可以提出疑问,获取具有操作性的指导意见,以此来调整自己的自主学习安排,掌握学习方法。
第二课堂能有效服务于应用型法学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主要以各类活动为载体,以学生自主选择为基础,教师指导为辅助,校内外资源的充分利用为依托,以带有专业性或综合性的学习内容、丰富多样的形式来开展课外学习活动。鼓励学生广泛参与,以学生为主体集体合作的形式,以寓教于乐的活动方式,包括辩论赛、模拟法庭、法律咨询等,满足学生课余时间进行自主性学习的需要。第二课堂活动应从更多的角度、用更深入的方式重新展现课堂所教授的法学基本理论、原理,赋予法学知识以动态的呈现方式,并以问题为导向,给予学生充分的动手机会,训练学生在不断解决模拟或实际法律问题的过程中激活已有的知识和能力,培养和形成良好的自学能力,逐渐掌握正确的学习和工作方法。 三、如何开发法学专业第二课堂活动
第二课堂活动的开发设计,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1)活动内容应以学生各阶段的知识掌握情况为主,活动应在相应的理论知识教授之后进行。(2)活动主体应以学生组织、参与和表现为主,辅之以专业教师适度的指导、点评,争取校外理论和实务界的专家加入活动,以此来提高活动质量。(3)活动形式应开放灵活,寓教于乐,适合大学生的年龄特点。(4)活动容量应适度,主要安排在大学的前三年,各个学期之间应当注意均衡,学生的时间投入以每周2-3个半天为宜。(5)对于某一个特定的法学院校而言,活动主题最好相对集中,用一到两根主线把多元化的活动有机组合起来,有所侧重,不能摒弃特色铺摊子,也不能“为特色而特色”。
以应用型法学本科教育中第二课堂活动的运用为例,可以根据适用对象即学生情况,自低年级到高年级分别开发以下几种类型的活动:第一类是观摩感知型,包括法律影视欣赏、实地参观交流、法院旁听庭审等形式。第二类是知识扩充型,包括举办专业讲座、法律知识竞赛、课外读书活动,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第三类是技能强化型。如辩论赛、演讲赛、征文比赛等。第四类是实务体验型,包括模拟法庭、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第五类是综合提高型,包括专业以外的考级考证、心理健康辅导、就业模拟面试等。
对第二课堂的开发必需注意到保障实施的条件。法学本身是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法学专业而言,更应当对第二课堂的实施条件给予保障和倾斜,确保第二课堂活动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具体包括:(1)学校应认可和重视,把引导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搭建更多活动平台,通过课外学分认定、工作量认定等方式对师生进行激励。(2)专业教师参与指导。如果缺乏专业教师的指导,那么学生的思路可能比较局限,活动过程可能失去评判的标准,缺少意见反馈,活动质量难以有效提升。(3)较多活动平台的搭建。要充分整合利用校内网的各种有利资源,如建设实践基地、与周边社区合作、聘请外聘专家等,以定期服务、滚动输送、集中推荐、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为第二课堂活动的开展提供广阔空间。(4)适当的经费投入。在实验室建设、实践基地建设、聘请专家、活动辅助材料的制作和购买、学生外出活动的交通住宿补助等方面,学校应落实部分必要的支出。
[ 参 考 文 献 ]
[1] 刘智运﹒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和实施要点[J]﹒
中国大学教学,2011(1)﹒
[2] 郭英剑﹒经典阅读:读,还是不读——当代中外阅读的现状与前景[J]﹒博览群书,2010(7)﹒
[3] 秦绍德,蔡达峰,高慎盈,曹静﹒通识教育:大学改革的路径选择[J]﹒高教发展论坛,2009(6)﹒
[4] 周有光,马国川﹒今日中国的大学与大学教育[J]﹒读书,2010(10).
[5] 张立新﹒两种世界 两个课堂——信息社会中的教育[J]﹒
中国电化教育,2009(6)﹒
[责任编辑:钟 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