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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分析了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主导作用,提出了基于公共教育政策的高职院校一对一校企合作模式。一对一校企合作模式指“一个企业对应一个高职院校”、“一个专业对应一个相关企业”、“一个‘双师型’教师对应一项培训”。旨在提高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质量与效益。
关键词:公共教育政策;一对一;校企合作;质量与效益;双师型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23-0090-02
“校企合作教育”在美国最早是产生于大学工程技术学科领域,“校企合作教育”一词也是最早出现于20世纪初的美国,它主要指的是辛辛那提大学同大企业之间的合作,对27名学生实施的职业教育。各国高职教育的校企合作名称都不一样,英国称为“三明治工读制度”,日本则叫“产学合作”,德国则叫“双元制培训”,俄罗斯称为“学校-基地企业制度”,美国则称之为“合作教育”,灵活运用学校和企业之间的一定深度和广度的合作方式来开展高职教育,已经成为目前世界各国高职教育的一个共同特点。
不管什么模式,企业在校企合作教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企业承担了实际的基本技能和职业基础知识的培训任务,同时也提供了财力、物力及人力的保证,也是合作教育成果进行考核的评价者之一。当然学校通过传授职业基础知识为以后在企业深入开展生产实习教学奠定了理论上的基础等。
由于各国在经济上的差异、文化上的差异以及教育水平上都存在着差异,使各国校企合作教育在处理企业与学校的关系上表现出不一样的特点。英国的工读交替式培训、德国的双元制以及日本的产学合作是以企业为主的校企合作教育模式;美国的合作教育计划和俄罗斯的学校一基地企业培训计划是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教育模式;而我国的校企合作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学校和企业之间是一种比较松散的合作关系,基于目前这种松散的合作现象对于提高日益扩大的高职学生队伍的职业能力极为不利的情形,本文提出了基于公共教育政策的高职院校一对一校企合作模式,旨在提高校企合作的质量与效益。一对一校企合作模式指“一个企业对应一个高职院校”、“一个专业对应一个相关企业”、一个“双师型”教师对应一项培训。
一、公共教育政策下一对一校企合作模式中政府的作用
(一)发挥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主导作用
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的成功是与德国政府的有效介入、用法律及制度的形式把这种教学模式固定下来分不开的。加拿大、美国等许多国家也借助了政府的力量。关于校企合作,我国政府早在2005年11月就在《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为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也进一步指出,“各地要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可由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行业和职业院校代表,以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发展规划,确定培养方向和目标,指导和协调学校与企业开展合作。”可是,如此笼统的规定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今后,应加大政府的介入力度,发挥政府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应起的主导作用。
(二)通过公共教育政策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校企合作应建立在互惠、双赢的基础上。政府有必要通过公共教育政策对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以保障和明确。政府应通过颁布一系列详细的法律、法规、制度等来明确校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首先,政府健全法律法规,明确学校与企业双方在培养职业人才方面的法律责任,通过法律的形式实施用工准入制度,从源头上解决高职学生的就业压力,保证职业学校毕业生在企业职工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其次,校企合作运行的必需资金应当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设立专项资金。对经过合作效果评估、达标的企业,政府要在资金上给予政策倾斜,或减免税费,或进行财政补贴,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以及相关实习费用应计入生产成本,予以税前扣除,鼓励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建立教育培训基金。
二、一对一校企合作模式
(一)一个企业对应一个高职院校
通过公共教育政策规定一个企业必须和一个高职院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同时制定一系列相关互惠互利的政策,让高职院校从当企业储备人才的蓄水池。当前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比例严重失衡,学校可对即将毕业的学生进行继续培训,在2010年经济回升时再推上就业市场,可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减轻国家的负担。
企业在学校可以建立地区性的设备维修中心。这样一方面可以缓解生产企业和学校在技术上以及资金上的压力,另一方面解决了学校长期的实习设备数量不足、陈旧落后不配套的难题,同时可以通过提供场地和教师学生资源缓解设备制造企业在后续维修服务运营商的困难,实现三方共赢。此外,学校可以盘活企业的资源。高职院校可以利用在金融危机期间,生产任务减少,限制资源增加的机会,向合作企业指派老师,主动的与企业联手开展设备的维修,关键技术的攻关,新产品的研发,来帮助企业开拓新的发展空间,盘活企业资源,提升自身技术实力,为日后培养出更加优秀的毕业生打下坚实的基础。企业可在学校设立“教学工厂”,师生在技术人员指导下开展“做中学”、“学中做”,融“产教做”为一体,提高职业院校师生动手操作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一个专业对应一个相关企业
如果有了相应的公共教育政策,每个企业都有合作院校,那么,学校的每个专业就不愁找不到企业合作。一个专业对应一个相关合作企业,学校就可与企业共同研究专业的岗位职业标准,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就是企业最需要、最实用的。校企共同培养好高技能人才 ,对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意义十分重大。学校是人才培养的摇篮、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动力。从长远来看 ,企业和学校本身就是利益共同体,因此,加强校企深度融合,建立校企战略伙伴关系,使高职学院的每个专业的学生有与专业对应的实习基地,将是提高学生职业能力、提高高职院校办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培养职业型高技能人才,学校可组织各专业教师到相关的企业学习和研究,将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引入教学,把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同职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专业教学计划,并积极利用当地劳动局培训资源,拓展实践基地,建立工程师培训基地并与企业合作培养技师。尝试学校与企业的紧密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教育模式。[4]
(三)一个“双师型”教师对应一项培训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队伍是职业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本条件,也是校企合作实行“产学研”为企业技术攻关提供服务和支持的基本条件。传统高等教育培养出来的职业院校大部分老师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较弱。“双师型”教师的缺乏,造成了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如果能对培养中的“双师型”教师进行对口专业的一对一培训,提高教师实践能力,就可解决这一大难题。政府可出台相应的公共教育政策,对教师职称的评定与实践操作技能挂钩,可规定每个老师至少拿一个与专业相关的技能证书,与目前依据论文来评定职称相比,此举对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效果应该是不言而喻的。
“双师型”教师的培训在目前的高职院校做得还很不够。大多数教师目前还是重视学历的提升。因此,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在配套的教育政策中倾斜于“双师型”教师,如在职称评定、外出旅游、课时津贴、评先评优等方面享有优先权等。
要充分利用校企合作搭建的平台,让教师到实训基地去锻炼。可定期组织教师到企业去开展工教交替活动,学习新工艺、新技术、新技能,收集企业对人才培养规格的变化,让教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术人员一起开展技术服务的探索实践,以提高教师自身的“双师”素质。 新分配来的教师可让其去企业实习二三个月,作为上讲台前的第一次培训。
三、结语
要想在最近几年尽快提高校企合作的质量和效益,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政府的作用不容忽视。本文提出的“一对一”模式在实际中具有可操作性,值得相关职能部门借鉴。
参考文献
[1]陈金鹏,王建桥.校企合作政府不是旁观者——咸宁市校企合作调查[J].中国培训,2008,(11).
[2]章言,张韦韦.校企合作,金融危机下的考验[J].教育与职业,2009,(2).
[3]司徒渝,陈晓慈,尹守军.行业引领校企合作,共建示范示范建设一周年“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论坛发言稿[J].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1).
[4]丁新民.校企合作探索知识型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新途径[J].探索与实践,2008,(12).
[5]凌国,王震.校企合作教育运作机制论析[J].苏州工职院,2007,(3).
关键词:公共教育政策;一对一;校企合作;质量与效益;双师型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23-0090-02
“校企合作教育”在美国最早是产生于大学工程技术学科领域,“校企合作教育”一词也是最早出现于20世纪初的美国,它主要指的是辛辛那提大学同大企业之间的合作,对27名学生实施的职业教育。各国高职教育的校企合作名称都不一样,英国称为“三明治工读制度”,日本则叫“产学合作”,德国则叫“双元制培训”,俄罗斯称为“学校-基地企业制度”,美国则称之为“合作教育”,灵活运用学校和企业之间的一定深度和广度的合作方式来开展高职教育,已经成为目前世界各国高职教育的一个共同特点。
不管什么模式,企业在校企合作教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企业承担了实际的基本技能和职业基础知识的培训任务,同时也提供了财力、物力及人力的保证,也是合作教育成果进行考核的评价者之一。当然学校通过传授职业基础知识为以后在企业深入开展生产实习教学奠定了理论上的基础等。
由于各国在经济上的差异、文化上的差异以及教育水平上都存在着差异,使各国校企合作教育在处理企业与学校的关系上表现出不一样的特点。英国的工读交替式培训、德国的双元制以及日本的产学合作是以企业为主的校企合作教育模式;美国的合作教育计划和俄罗斯的学校一基地企业培训计划是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教育模式;而我国的校企合作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学校和企业之间是一种比较松散的合作关系,基于目前这种松散的合作现象对于提高日益扩大的高职学生队伍的职业能力极为不利的情形,本文提出了基于公共教育政策的高职院校一对一校企合作模式,旨在提高校企合作的质量与效益。一对一校企合作模式指“一个企业对应一个高职院校”、“一个专业对应一个相关企业”、一个“双师型”教师对应一项培训。
一、公共教育政策下一对一校企合作模式中政府的作用
(一)发挥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主导作用
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的成功是与德国政府的有效介入、用法律及制度的形式把这种教学模式固定下来分不开的。加拿大、美国等许多国家也借助了政府的力量。关于校企合作,我国政府早在2005年11月就在《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为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也进一步指出,“各地要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可由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行业和职业院校代表,以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发展规划,确定培养方向和目标,指导和协调学校与企业开展合作。”可是,如此笼统的规定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今后,应加大政府的介入力度,发挥政府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应起的主导作用。
(二)通过公共教育政策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校企合作应建立在互惠、双赢的基础上。政府有必要通过公共教育政策对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以保障和明确。政府应通过颁布一系列详细的法律、法规、制度等来明确校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首先,政府健全法律法规,明确学校与企业双方在培养职业人才方面的法律责任,通过法律的形式实施用工准入制度,从源头上解决高职学生的就业压力,保证职业学校毕业生在企业职工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其次,校企合作运行的必需资金应当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设立专项资金。对经过合作效果评估、达标的企业,政府要在资金上给予政策倾斜,或减免税费,或进行财政补贴,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以及相关实习费用应计入生产成本,予以税前扣除,鼓励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建立教育培训基金。
二、一对一校企合作模式
(一)一个企业对应一个高职院校
通过公共教育政策规定一个企业必须和一个高职院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同时制定一系列相关互惠互利的政策,让高职院校从当企业储备人才的蓄水池。当前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比例严重失衡,学校可对即将毕业的学生进行继续培训,在2010年经济回升时再推上就业市场,可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减轻国家的负担。
企业在学校可以建立地区性的设备维修中心。这样一方面可以缓解生产企业和学校在技术上以及资金上的压力,另一方面解决了学校长期的实习设备数量不足、陈旧落后不配套的难题,同时可以通过提供场地和教师学生资源缓解设备制造企业在后续维修服务运营商的困难,实现三方共赢。此外,学校可以盘活企业的资源。高职院校可以利用在金融危机期间,生产任务减少,限制资源增加的机会,向合作企业指派老师,主动的与企业联手开展设备的维修,关键技术的攻关,新产品的研发,来帮助企业开拓新的发展空间,盘活企业资源,提升自身技术实力,为日后培养出更加优秀的毕业生打下坚实的基础。企业可在学校设立“教学工厂”,师生在技术人员指导下开展“做中学”、“学中做”,融“产教做”为一体,提高职业院校师生动手操作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一个专业对应一个相关企业
如果有了相应的公共教育政策,每个企业都有合作院校,那么,学校的每个专业就不愁找不到企业合作。一个专业对应一个相关合作企业,学校就可与企业共同研究专业的岗位职业标准,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就是企业最需要、最实用的。校企共同培养好高技能人才 ,对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意义十分重大。学校是人才培养的摇篮、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动力。从长远来看 ,企业和学校本身就是利益共同体,因此,加强校企深度融合,建立校企战略伙伴关系,使高职学院的每个专业的学生有与专业对应的实习基地,将是提高学生职业能力、提高高职院校办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培养职业型高技能人才,学校可组织各专业教师到相关的企业学习和研究,将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引入教学,把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同职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专业教学计划,并积极利用当地劳动局培训资源,拓展实践基地,建立工程师培训基地并与企业合作培养技师。尝试学校与企业的紧密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教育模式。[4]
(三)一个“双师型”教师对应一项培训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队伍是职业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本条件,也是校企合作实行“产学研”为企业技术攻关提供服务和支持的基本条件。传统高等教育培养出来的职业院校大部分老师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较弱。“双师型”教师的缺乏,造成了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如果能对培养中的“双师型”教师进行对口专业的一对一培训,提高教师实践能力,就可解决这一大难题。政府可出台相应的公共教育政策,对教师职称的评定与实践操作技能挂钩,可规定每个老师至少拿一个与专业相关的技能证书,与目前依据论文来评定职称相比,此举对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效果应该是不言而喻的。
“双师型”教师的培训在目前的高职院校做得还很不够。大多数教师目前还是重视学历的提升。因此,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在配套的教育政策中倾斜于“双师型”教师,如在职称评定、外出旅游、课时津贴、评先评优等方面享有优先权等。
要充分利用校企合作搭建的平台,让教师到实训基地去锻炼。可定期组织教师到企业去开展工教交替活动,学习新工艺、新技术、新技能,收集企业对人才培养规格的变化,让教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术人员一起开展技术服务的探索实践,以提高教师自身的“双师”素质。 新分配来的教师可让其去企业实习二三个月,作为上讲台前的第一次培训。
三、结语
要想在最近几年尽快提高校企合作的质量和效益,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政府的作用不容忽视。本文提出的“一对一”模式在实际中具有可操作性,值得相关职能部门借鉴。
参考文献
[1]陈金鹏,王建桥.校企合作政府不是旁观者——咸宁市校企合作调查[J].中国培训,2008,(11).
[2]章言,张韦韦.校企合作,金融危机下的考验[J].教育与职业,2009,(2).
[3]司徒渝,陈晓慈,尹守军.行业引领校企合作,共建示范示范建设一周年“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论坛发言稿[J].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1).
[4]丁新民.校企合作探索知识型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新途径[J].探索与实践,2008,(12).
[5]凌国,王震.校企合作教育运作机制论析[J].苏州工职院,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