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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在财政同级审计中发现,上级追加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企业挖潜改革资金、支农资金、生产发展资金、扶贫资金、“万村千乡”等资金共计近1000万元,均无偿的拨付至部分民营企业或私人公司,而这部分资金投入到这些民营企业和私人公司后如何管理、监控,使财政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在财政理论和审计实践中形成了一个新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