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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一直是我国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要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必须将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与方式改革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开放公共服务领域,形成政府、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公民个人等多主体参与、多种机制并行的多中心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体制理论、组织理论、制度理论和治理结构理论构成公共服务供给多中心体系运行的核心理论基础,而非营利是公益事业单位运行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