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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城市建筑规划在城市建设中地位愈来愈重要,并取得巨大成绩,但在城市建筑规划和建设中亦暴露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在城市建筑规划建设中不能有效解决,将会对城市建设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文章以我国城市的建筑规划为研究定性,着重分析我国城市建筑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城市建筑规划问题对策。
【关键词】城市建筑规划 影响 问题 探究
建筑规划是由“建筑计划”演变而来,建筑计划和规划有共性也存在巨大的差异化,共性为二者都具备前瞻性,都是对城市建筑绘制蓝图;而差异性在于建筑计划是按照时间为参照物所进行城市建筑活动,而建筑规划则是根据城市发展规律以及对城市认识深入化所提出的具有战略性发展目标。城市建筑规划是城市长期战略性的变革,是城市建设和城市长期发展基础,随着世界范围信息化、市场化、生态化、和谐化进程加快,城市建筑规划亦要将追求和谐、生态化作为新时期建筑规划特色。在迅速发展城市建设中,城市建筑规划亦暴露诸多问题,如何认清和有效解决建筑规划问题已成为当前城市建筑规划不得不面对和解决的难题。
一、我国城市建筑规划中存在主要问题
(一)建筑规划管理部门职能发挥不力
城市建筑规划管理部门职能发挥不力是我国城市建筑规划最主要问题,建筑规划随机性使之与其他城市发展规划不协调,致使城市建筑规划存在实施难现象;在有些城市建筑规划职能部门都是未确定的未知数,在一段时间就更换职能管理部门,其中建筑规划和建设所涉及的土地问题管理和房地产管理无法形成统一;建筑规划管理部门建筑规划体现一定程度随意性,容易受到利益和管理层更迭情况影响发生建筑规划变更情况。
(二)公众对城市建筑规划缺乏了解,不能有效形成监督
公众和市民对建筑规划缺乏足够认识和正确定位,当城市建筑规划和建设对个人利益造成影响时,民众常会对建筑规划和建设带来巨大阻力,这种情况在经济发达地区到处可见,尤其是公共建设规划对市民个人或集体利益产生影响时,不能从大局出发,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质量和效率,最后相关部门为保障城市建筑规划不得不采取强制性措施;公众对城市建筑规划缺乏了解,亦可从侧面体现城市建筑规划缺乏健全法律保障和市民淡薄的法律意识;城市建筑规划富有极强地域性和独立性,容易被作为政府政绩驱动,进而削弱城市建筑规划功能,而公众缺乏对建筑规划认识和定位,导致城市建筑规划缺乏有效监督。
(三)城市建筑设计缺乏前瞻性,片面追求速率而非效率
交通拥挤、下水道排水问题是当前许多城市常遇到和难以解决的难题,除了和汽车行业发展和降水因素密不可分,城市建筑规划缺乏前瞻性亦是产生诸多社会问题主要原因,而这些问题一旦出现,在进行后续补救就显得苍白无力;而在建筑规划和建设中,“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忽略对效率和质量追求,一味追求“速率”。因此,在进行城市建筑规划时,充分考虑其前瞻性,加强对城市建设质量和有效性,提升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率。
(四)国内城市建筑规划内容不明确,且存在规划主体错位现象
和国外城市建筑规划相比,国内建筑规划内容迷糊、不清晰,并未在规划工作开展中形成统一。国外进行建筑设计时,评价标准全面(历史保护和城市改造、人行區、文化传统、建筑艺术等),国内城市建筑规划内容不明确,使得城市建设忽略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建筑规划存在严重的决策主体错位,城市建筑规划立法缺乏严格责任追究,致使城市建筑规划呈现“领导化、政治家化”,一些领导为牟取私利,使建筑规划偏离良性的运行轨道,既给城市建设造成不可估量恶果,又引发严重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改善我国城市建筑规划问题的对策
针对我国城市建筑规划存在问题,文章从以下方面提出改善善我国城市建筑规划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并完善的建筑规划信息网络系统,充分发挥建筑规划机构职能
城市建筑规划机构需对土地、劳动力、资金等资源根据城市发展需求进行规划补给的综合管理机构,建筑规划机构需根据不断发展进步社会获取丰富、全面、准确信息作为建筑规划基础,而建立完善的建筑规划信息网络系统,可以提高对收集资料和数据整理和归纳效率,更好对相关数据进行科学处理;筑规划信息网络系统建立,可充分提升建筑规划机构职能发挥。
(二)建立并完善公众监督参与制度,提高监督水平
建立并不断完善城市建筑规划公众监督参与制度是具备双赢的举措,一方面通过公众监督参与,让建筑规划设计者能够知晓公众实际喜好和需要;一方面使公众加强对城市建筑规划的认识,进而激发公众监督主动参与的积极性,避免城市建筑规划趋向单调和呈现偏好性,使城市建筑建设更加绚丽多彩;城市的发展、城市建筑的发展都和公众存在紧密关系,缺少市民和公众的参与,城市规划和建设总宗旨“为人们创造适于生活和居住场所”将成为空话、大话;公众的监督参与亦可帮助规划师和建筑师从开发商阵营走向人民阵营,为人民利益而服务;
(三)增强建筑规划意识,秉承“建筑规划先行”原则
建筑规划工作是城市规划建设重要组成部分,要遵循前瞻性原则、从可持续发展方向开展城市建筑规划工作。将城市建筑规划和城市文化建设、环保规划、交通规划等有机结合起来,树立全方位、全过程的城市建筑规划意识,将长短期规划、建筑规划和建设综合考虑,将生态环境、交通状况、住宅环境、历史文化遗产等与建筑规划形成科学、合理的结合,确保城市建筑规划科学、可持续执行;在进行建筑规划时,时刻牢记“建筑规划目的是为人们创造适于生活和居住场所”,一切状况均需为建筑规划让步;同时建筑规划要注意资源节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用最小的成本规划处最优异的城市建筑环境。
参考文献:
[1]蔡琦.对城市建筑规划存在的问题探讨分析[J].知识经济,2009-07-01.
[2]刘铁峰.当前城市建筑规划的个性缺失[J].湖南省城市文化研究会第三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7-11-01.
[3]曾光.刍议如何做好城市的建筑规划[J].经营管理者,2011-02-20.
[4]蒋文生.我国城市发展规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7-03-30.
[5]颜明.城市规划中产业用地适宜性评价研究[J].西南财经大学,2011-09-01.
【关键词】城市建筑规划 影响 问题 探究
建筑规划是由“建筑计划”演变而来,建筑计划和规划有共性也存在巨大的差异化,共性为二者都具备前瞻性,都是对城市建筑绘制蓝图;而差异性在于建筑计划是按照时间为参照物所进行城市建筑活动,而建筑规划则是根据城市发展规律以及对城市认识深入化所提出的具有战略性发展目标。城市建筑规划是城市长期战略性的变革,是城市建设和城市长期发展基础,随着世界范围信息化、市场化、生态化、和谐化进程加快,城市建筑规划亦要将追求和谐、生态化作为新时期建筑规划特色。在迅速发展城市建设中,城市建筑规划亦暴露诸多问题,如何认清和有效解决建筑规划问题已成为当前城市建筑规划不得不面对和解决的难题。
一、我国城市建筑规划中存在主要问题
(一)建筑规划管理部门职能发挥不力
城市建筑规划管理部门职能发挥不力是我国城市建筑规划最主要问题,建筑规划随机性使之与其他城市发展规划不协调,致使城市建筑规划存在实施难现象;在有些城市建筑规划职能部门都是未确定的未知数,在一段时间就更换职能管理部门,其中建筑规划和建设所涉及的土地问题管理和房地产管理无法形成统一;建筑规划管理部门建筑规划体现一定程度随意性,容易受到利益和管理层更迭情况影响发生建筑规划变更情况。
(二)公众对城市建筑规划缺乏了解,不能有效形成监督
公众和市民对建筑规划缺乏足够认识和正确定位,当城市建筑规划和建设对个人利益造成影响时,民众常会对建筑规划和建设带来巨大阻力,这种情况在经济发达地区到处可见,尤其是公共建设规划对市民个人或集体利益产生影响时,不能从大局出发,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质量和效率,最后相关部门为保障城市建筑规划不得不采取强制性措施;公众对城市建筑规划缺乏了解,亦可从侧面体现城市建筑规划缺乏健全法律保障和市民淡薄的法律意识;城市建筑规划富有极强地域性和独立性,容易被作为政府政绩驱动,进而削弱城市建筑规划功能,而公众缺乏对建筑规划认识和定位,导致城市建筑规划缺乏有效监督。
(三)城市建筑设计缺乏前瞻性,片面追求速率而非效率
交通拥挤、下水道排水问题是当前许多城市常遇到和难以解决的难题,除了和汽车行业发展和降水因素密不可分,城市建筑规划缺乏前瞻性亦是产生诸多社会问题主要原因,而这些问题一旦出现,在进行后续补救就显得苍白无力;而在建筑规划和建设中,“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忽略对效率和质量追求,一味追求“速率”。因此,在进行城市建筑规划时,充分考虑其前瞻性,加强对城市建设质量和有效性,提升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率。
(四)国内城市建筑规划内容不明确,且存在规划主体错位现象
和国外城市建筑规划相比,国内建筑规划内容迷糊、不清晰,并未在规划工作开展中形成统一。国外进行建筑设计时,评价标准全面(历史保护和城市改造、人行區、文化传统、建筑艺术等),国内城市建筑规划内容不明确,使得城市建设忽略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建筑规划存在严重的决策主体错位,城市建筑规划立法缺乏严格责任追究,致使城市建筑规划呈现“领导化、政治家化”,一些领导为牟取私利,使建筑规划偏离良性的运行轨道,既给城市建设造成不可估量恶果,又引发严重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改善我国城市建筑规划问题的对策
针对我国城市建筑规划存在问题,文章从以下方面提出改善善我国城市建筑规划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并完善的建筑规划信息网络系统,充分发挥建筑规划机构职能
城市建筑规划机构需对土地、劳动力、资金等资源根据城市发展需求进行规划补给的综合管理机构,建筑规划机构需根据不断发展进步社会获取丰富、全面、准确信息作为建筑规划基础,而建立完善的建筑规划信息网络系统,可以提高对收集资料和数据整理和归纳效率,更好对相关数据进行科学处理;筑规划信息网络系统建立,可充分提升建筑规划机构职能发挥。
(二)建立并完善公众监督参与制度,提高监督水平
建立并不断完善城市建筑规划公众监督参与制度是具备双赢的举措,一方面通过公众监督参与,让建筑规划设计者能够知晓公众实际喜好和需要;一方面使公众加强对城市建筑规划的认识,进而激发公众监督主动参与的积极性,避免城市建筑规划趋向单调和呈现偏好性,使城市建筑建设更加绚丽多彩;城市的发展、城市建筑的发展都和公众存在紧密关系,缺少市民和公众的参与,城市规划和建设总宗旨“为人们创造适于生活和居住场所”将成为空话、大话;公众的监督参与亦可帮助规划师和建筑师从开发商阵营走向人民阵营,为人民利益而服务;
(三)增强建筑规划意识,秉承“建筑规划先行”原则
建筑规划工作是城市规划建设重要组成部分,要遵循前瞻性原则、从可持续发展方向开展城市建筑规划工作。将城市建筑规划和城市文化建设、环保规划、交通规划等有机结合起来,树立全方位、全过程的城市建筑规划意识,将长短期规划、建筑规划和建设综合考虑,将生态环境、交通状况、住宅环境、历史文化遗产等与建筑规划形成科学、合理的结合,确保城市建筑规划科学、可持续执行;在进行建筑规划时,时刻牢记“建筑规划目的是为人们创造适于生活和居住场所”,一切状况均需为建筑规划让步;同时建筑规划要注意资源节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用最小的成本规划处最优异的城市建筑环境。
参考文献:
[1]蔡琦.对城市建筑规划存在的问题探讨分析[J].知识经济,2009-07-01.
[2]刘铁峰.当前城市建筑规划的个性缺失[J].湖南省城市文化研究会第三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7-11-01.
[3]曾光.刍议如何做好城市的建筑规划[J].经营管理者,2011-02-20.
[4]蒋文生.我国城市发展规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7-03-30.
[5]颜明.城市规划中产业用地适宜性评价研究[J].西南财经大学,2011-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