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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语言与语言哲学关系密切。从20世纪80年代起哲学家们把语用学作为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日常语言学派主要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语言游戏说是用语用分析的方法来理解语言使用的多样性,使对语言的分析转向语用层面;奥斯汀从行为角度阐释人类语言交流活动,他开创的言语行为理论成为现代语用学理论的基石;塞尔继承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并提出意向性理论。
关键词:语言哲学;言语行为理论;意向性
1. 引言
现代语言学的发展与哲学有着密切的关系。语言学与哲学从理论上来说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学科,彼此之间相距甚远。但是由于语言是思想的工具,哲学必须借助于语言来思考问题。因此,它们之间的关系又是如此之近。无论对于语言学家来说,还是对于哲学家来说,语言的本质问题实际上在深层次上涉及到的并不是一个纯语言学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于语言的哲学问题。语言哲学的产生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哲学发展中的一个比较重大的事件。语言哲学在这一时期产生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许多哲学家们把自己关注和研究的哲学中心问题纷纷由认识论转向了语言。因此,这种语言转向从一开始就与哲学认识论所解决不了的问题紧紧缠绕在一起,从而也就使哲学家们探讨的语言问题带上了哲学的色彩。
语言哲学是一门以哲学语言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主要任务在于通过语言分析,澄清语词和语句的意义,使我们能够以适当的、准确的方式使用哲学语言,从而有效地表达我们的哲学思想。语言哲学的研究既要从哲学的角度分析语言问题(研究哲学语言学),又要能够从语言或语言学的角度探讨哲学问题(研究语言学哲学),并从中寻找出共同问题。
2. 语言哲学与语用学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哲学研究发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哲学家们认识到不论研究存在还是研究认识,都必须首先弄清语言的意义。他们把哲学问题归结为语言问题,把语言看作是哲学的首要研究对象,语言问题变成哲学研究的中心和出发点。尤其是从理想语言回归于自然语言的转向致使日常语言哲学产生。
2.1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思想
后期维特根斯坦放弃“语言是世界的逻辑图像”这一基本观点,提出他的“语言游戏说”。语言游戏说是贯穿于《哲学研究》的中心学说。他认为语言是一种现实活动、一种游戏,并力图通过观察语言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使用来探究语言的意义问题。语言的意义由语言的具体使用来规定。使用语言必须遵守语言规则,不同的语言规则产生不同的语言游戏。(Wittgenstein,1964)各种言语游戏就像家族相似的不同成员,不存在一般或概括的可能性。具有家族相似性的各种语言游戏通过约定形成我们的生活方式,构成整个人类生活的一部分,有什么样的生活形式就会有与之对应的语言游戏。语言游戏的语法规则植根于生活形式中。“想象一种语言就意味着想象一种生活方式。”(Wittgenstein,1964)语言游戏说从根本上排除从语言与实在的对应中寻求意义的观念,使对语言的分析从语形和语义的层面转向语用层面。
2.2 奥斯汀的语言哲学思想
奥斯汀早期区分了叙事句和施为句。前者陈述事实,有真有假;后者通过说出一句话来完成某种行为,并不描述世界,没有真假,但有适当和不适当之分。后来奥斯汀进一步提出了言语行为三分说的新言语行为理论,使该理论趋于系统化和精确化。他把言语行为区分为三类:(1)叙事行为或言内行为(locutionary act);(2)施事行为或言外行为(illocutionary act);(3)成事行为或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 act)。在这三层意义中,施事行为是他的意义理论的核心。同时,他还强调意义对于现实语境的依赖,离开具体语境,单纯的意图、意向不可能构成言语行为。(Austin,1962)奥斯汀的哲学研究新方法不仅为哲学研究注入了活力而且启发了语言学家,这使奥斯汀成为当之无愧的现代语用学之父。他的言语行为理论成为现代语用学理论的基石,随着这种看待语言和世界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语用学逐渐在20世纪70年代发展成为一门显学,借助语言哲学家对哲学的洞察解决语言问题,成为一种风尚,导致了对行为中的言语和语言中行为的交流和社会研究的语用学转向。(盛晓明,2000)
2.3 塞尔的语言哲学思想
塞尔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他认为:“当一个施事行为间接地通过另外一个言语行为表达时,间接言语行为就发生了。”(Searle,1975)塞尔对言语行为的另一个突出的贡献就是对奥斯汀提出的以言行事分类作了修订调整,在奥斯汀分类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分类,即1、断言类(assertive):包括陈述、描绘、报道、断言、说明等;2、指令类(directives):包括建议、要求、请求、命令、邀请等;3、承诺类(comissives):包括允诺、答应、打赌、发誓、保证等;4、表达类(expressive):包括感谢、祝贺、道歉、欢迎、哀悼等;5、宣告类(declaratives):包括任命、辞职、解雇、命名、宣布等。塞尔的这种分类旨在表明,在我们称作以言行事的动词中,有许多动词并不是以言行事目的的标志,而是以言行事行为的其它某些特征的标志,譬如完成以言行事行为的某种风格或方式,所以,我们必须把对以言行事的分类与对以言行事的动词的分类仔细区分开来(2007,19)。
3. 言语行为理论中的意向性
3.1意向性
从言语行为论的观点看,意向性是理解意义的关键之所在。当今言语行为论的代表人物塞尔就曾明确表示,意义是意向性的一种派生形式。塞尔将意向性这个概念吸纳到其语言意义理论之中,突出强调意向性是语言产生的基础,是言语行为的基本特征,坚持认为语言意义的阐释离不开意向性的考虑。
关于意向性概念的阐述,塞尔强调了三点内容。第一,意向性即针对性,是许多心理状态或事件的属性;这一属性使心理状态或事件直接针对或有关外部世界的事件或状态。例如,如果有一个信念,那它一定是相信什么,或处于什么状态;如果有一个意图,那它一定是想要去做什么。总之,它们都是针对或关于某事物的。第二,意向性不同于意识。许多意识状态并无意向性,如莫名的紧张、兴奋、忧虑等,就不一定针对或关于什么事情。而有些意向性状态却可能是无意识的,如人们怀有的很多信念他们不一定都意识到。第三,意图只是意向性的一种形式,与信念、愿望等相同。塞尔的意向性有它的特殊哲学含义,即它的针对性。
意向性与言语行为密切相关,言语行为根源于意向性,意向性又表现于言语行为之上,两者对立统一。
3.2言语行为与意向性
由于以言行事和以言取效都涉及到了说话者的说话意图、意向,所以塞尔又进一步深入研究了意向性(intentionality)问题。塞尔在研究和分析言语行为的过程中发现以言行事中的语旨力与意向有着密切关系。他说:“在以言行事行为的完成中,意向性有双重层次,一层是行为的完成中所表达的意向状态,一层是完成行为的意向。”(Searle,1983)就后一层意向性来说,正是由于说话者把表达某种意义的意向赋予了话语,话语才具有了各种言语行为功能;就前一层意向性来说,塞尔认为,话语有意向性就如愿望、担心、信念等精神状态有意向性一样。
就言语行为和意向状态的关系来讲,任何以言行事行为都必然表达某种相应的意向状态。意向状态是言语行为的真诚条件。不过,以言行事行为表达出的意向状态与说话者内心实际的意向状态并不一定全都一致。例如,撒谎这种言语行为表达出的意向状态与说话者内心世纪的意向状态就不一致。这时,我们说,说话者完成的是一個非真诚的言语行为,所表达的意向状态也是一个非真实的意向状态。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把言语行为和意向状态等同起来。言语行为讲的是行为,而意向状态讲的是状态,前者与物理现象有关,而后者只是某种心理内部的意向。
3.3 意向性与话语意义
塞尔认为意向性是非语言性的概念, 但是我们可以根据意向性形式对语言的意义加以定义,因为意义主要是由意向性决定的。
塞尔有关意向性的探讨是与其对隐喻的认识紧密相连的,基于他对隐喻和明喻的区分的理解为隐喻提供了一个公式:说者说S是P是意味的是S 是R。于是塞尔的主导问题就成为:说者没有说出他所意谓的,他怎么可能与听者交流呢?塞尔回答这个问题的要点是把说者意义和语句意义或者把表述意义和语句意义分离开来(Searle,1975),即字面和隐含意义。要听懂隐喻,我们首先要听懂字面表述。但塞尔认为什么叫做“理解字面表述”其实很难给出精确阐释(Searle,1975)。所以他在考察隐喻的同时也对字面意义做了一番解说。塞尔认为,不能把语句本身的字面意义与说话者在不同场合下使用语句表达的不同意义混为一谈,更不能根据说话者在不同场合下使用同一语句表达不同的意思这一点来否认语句本身具有它们的字面意义。他的意向性理论强调“意义是意向性的派生形式”,突出语言意向性意义的重要性。
4. 小结
塞尔区别了两种不同的意义:语句的意义和说话人意义。语句和语词具有语句中的语言组成部分的意义。但说话人在说出这个语句所意谓的东西,是属于他的意图的,即说话人意义(塞尔,2001)。当说话人为了练习发音,不断重复“天在下雨”这个句子时,他实际上并没有意谓天在下雨,此时他说的那个话语本身是他意图说出的满足条件。也就是说,当说话人说出某种东西而不意谓它时,说话人的意向的满足条件只是他或她的意向应当引起某种话语,即与语言发音规则相符合的话语。但是,当说话人不仅仅意图说出这个句子,而且赋予其意义时,即他意味着天在下雨,那么他就把另一个满足条件赋予所说话语,即天在下雨。因此,当说话人有意义地说出“天在下雨”时,除了他说出那个话语的意向的满足条件外,那个话语本身又需要满足条件,即说话人承诺了他所说的东西为真。一方面,说话人有意向地说出话语,另一方面,他说出的话语有所表征。说话人的思想中内在的意向性被转换成语句,这些语句如果被有意义地说出来,它们就有了从說话人的思想中所派生出来的意向性。
所以,意义问题必须从人类心智的意向性特征去研究和把握。心理意向性理论在人类心智的层面上为语言的使用、为语言意义的生成提供了本源性根据,从而为解决意义问题奠立了深厚的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Austin, J. L.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 [M].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4.
[2]Searle, J. R.Indirect Speech Acts [M] ∥In Cole, P. & Morgan, J. (eds.). Syntax and Semantics Vol. 3: Speech Acts.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1975.
[3]陈嘉映.语言哲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8.
[4]江怡.当代语言哲学研究:从语形到语义再到语用[J].外语学刊,2007(3):1-9.
[5]塞尔.心灵、语言和社会——实在世界中的哲学[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1.
(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山东 曲阜 273165)
关键词:语言哲学;言语行为理论;意向性
1. 引言
现代语言学的发展与哲学有着密切的关系。语言学与哲学从理论上来说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学科,彼此之间相距甚远。但是由于语言是思想的工具,哲学必须借助于语言来思考问题。因此,它们之间的关系又是如此之近。无论对于语言学家来说,还是对于哲学家来说,语言的本质问题实际上在深层次上涉及到的并不是一个纯语言学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于语言的哲学问题。语言哲学的产生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哲学发展中的一个比较重大的事件。语言哲学在这一时期产生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许多哲学家们把自己关注和研究的哲学中心问题纷纷由认识论转向了语言。因此,这种语言转向从一开始就与哲学认识论所解决不了的问题紧紧缠绕在一起,从而也就使哲学家们探讨的语言问题带上了哲学的色彩。
语言哲学是一门以哲学语言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主要任务在于通过语言分析,澄清语词和语句的意义,使我们能够以适当的、准确的方式使用哲学语言,从而有效地表达我们的哲学思想。语言哲学的研究既要从哲学的角度分析语言问题(研究哲学语言学),又要能够从语言或语言学的角度探讨哲学问题(研究语言学哲学),并从中寻找出共同问题。
2. 语言哲学与语用学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哲学研究发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哲学家们认识到不论研究存在还是研究认识,都必须首先弄清语言的意义。他们把哲学问题归结为语言问题,把语言看作是哲学的首要研究对象,语言问题变成哲学研究的中心和出发点。尤其是从理想语言回归于自然语言的转向致使日常语言哲学产生。
2.1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思想
后期维特根斯坦放弃“语言是世界的逻辑图像”这一基本观点,提出他的“语言游戏说”。语言游戏说是贯穿于《哲学研究》的中心学说。他认为语言是一种现实活动、一种游戏,并力图通过观察语言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使用来探究语言的意义问题。语言的意义由语言的具体使用来规定。使用语言必须遵守语言规则,不同的语言规则产生不同的语言游戏。(Wittgenstein,1964)各种言语游戏就像家族相似的不同成员,不存在一般或概括的可能性。具有家族相似性的各种语言游戏通过约定形成我们的生活方式,构成整个人类生活的一部分,有什么样的生活形式就会有与之对应的语言游戏。语言游戏的语法规则植根于生活形式中。“想象一种语言就意味着想象一种生活方式。”(Wittgenstein,1964)语言游戏说从根本上排除从语言与实在的对应中寻求意义的观念,使对语言的分析从语形和语义的层面转向语用层面。
2.2 奥斯汀的语言哲学思想
奥斯汀早期区分了叙事句和施为句。前者陈述事实,有真有假;后者通过说出一句话来完成某种行为,并不描述世界,没有真假,但有适当和不适当之分。后来奥斯汀进一步提出了言语行为三分说的新言语行为理论,使该理论趋于系统化和精确化。他把言语行为区分为三类:(1)叙事行为或言内行为(locutionary act);(2)施事行为或言外行为(illocutionary act);(3)成事行为或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 act)。在这三层意义中,施事行为是他的意义理论的核心。同时,他还强调意义对于现实语境的依赖,离开具体语境,单纯的意图、意向不可能构成言语行为。(Austin,1962)奥斯汀的哲学研究新方法不仅为哲学研究注入了活力而且启发了语言学家,这使奥斯汀成为当之无愧的现代语用学之父。他的言语行为理论成为现代语用学理论的基石,随着这种看待语言和世界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语用学逐渐在20世纪70年代发展成为一门显学,借助语言哲学家对哲学的洞察解决语言问题,成为一种风尚,导致了对行为中的言语和语言中行为的交流和社会研究的语用学转向。(盛晓明,2000)
2.3 塞尔的语言哲学思想
塞尔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他认为:“当一个施事行为间接地通过另外一个言语行为表达时,间接言语行为就发生了。”(Searle,1975)塞尔对言语行为的另一个突出的贡献就是对奥斯汀提出的以言行事分类作了修订调整,在奥斯汀分类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分类,即1、断言类(assertive):包括陈述、描绘、报道、断言、说明等;2、指令类(directives):包括建议、要求、请求、命令、邀请等;3、承诺类(comissives):包括允诺、答应、打赌、发誓、保证等;4、表达类(expressive):包括感谢、祝贺、道歉、欢迎、哀悼等;5、宣告类(declaratives):包括任命、辞职、解雇、命名、宣布等。塞尔的这种分类旨在表明,在我们称作以言行事的动词中,有许多动词并不是以言行事目的的标志,而是以言行事行为的其它某些特征的标志,譬如完成以言行事行为的某种风格或方式,所以,我们必须把对以言行事的分类与对以言行事的动词的分类仔细区分开来(2007,19)。
3. 言语行为理论中的意向性
3.1意向性
从言语行为论的观点看,意向性是理解意义的关键之所在。当今言语行为论的代表人物塞尔就曾明确表示,意义是意向性的一种派生形式。塞尔将意向性这个概念吸纳到其语言意义理论之中,突出强调意向性是语言产生的基础,是言语行为的基本特征,坚持认为语言意义的阐释离不开意向性的考虑。
关于意向性概念的阐述,塞尔强调了三点内容。第一,意向性即针对性,是许多心理状态或事件的属性;这一属性使心理状态或事件直接针对或有关外部世界的事件或状态。例如,如果有一个信念,那它一定是相信什么,或处于什么状态;如果有一个意图,那它一定是想要去做什么。总之,它们都是针对或关于某事物的。第二,意向性不同于意识。许多意识状态并无意向性,如莫名的紧张、兴奋、忧虑等,就不一定针对或关于什么事情。而有些意向性状态却可能是无意识的,如人们怀有的很多信念他们不一定都意识到。第三,意图只是意向性的一种形式,与信念、愿望等相同。塞尔的意向性有它的特殊哲学含义,即它的针对性。
意向性与言语行为密切相关,言语行为根源于意向性,意向性又表现于言语行为之上,两者对立统一。
3.2言语行为与意向性
由于以言行事和以言取效都涉及到了说话者的说话意图、意向,所以塞尔又进一步深入研究了意向性(intentionality)问题。塞尔在研究和分析言语行为的过程中发现以言行事中的语旨力与意向有着密切关系。他说:“在以言行事行为的完成中,意向性有双重层次,一层是行为的完成中所表达的意向状态,一层是完成行为的意向。”(Searle,1983)就后一层意向性来说,正是由于说话者把表达某种意义的意向赋予了话语,话语才具有了各种言语行为功能;就前一层意向性来说,塞尔认为,话语有意向性就如愿望、担心、信念等精神状态有意向性一样。
就言语行为和意向状态的关系来讲,任何以言行事行为都必然表达某种相应的意向状态。意向状态是言语行为的真诚条件。不过,以言行事行为表达出的意向状态与说话者内心实际的意向状态并不一定全都一致。例如,撒谎这种言语行为表达出的意向状态与说话者内心世纪的意向状态就不一致。这时,我们说,说话者完成的是一個非真诚的言语行为,所表达的意向状态也是一个非真实的意向状态。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把言语行为和意向状态等同起来。言语行为讲的是行为,而意向状态讲的是状态,前者与物理现象有关,而后者只是某种心理内部的意向。
3.3 意向性与话语意义
塞尔认为意向性是非语言性的概念, 但是我们可以根据意向性形式对语言的意义加以定义,因为意义主要是由意向性决定的。
塞尔有关意向性的探讨是与其对隐喻的认识紧密相连的,基于他对隐喻和明喻的区分的理解为隐喻提供了一个公式:说者说S是P是意味的是S 是R。于是塞尔的主导问题就成为:说者没有说出他所意谓的,他怎么可能与听者交流呢?塞尔回答这个问题的要点是把说者意义和语句意义或者把表述意义和语句意义分离开来(Searle,1975),即字面和隐含意义。要听懂隐喻,我们首先要听懂字面表述。但塞尔认为什么叫做“理解字面表述”其实很难给出精确阐释(Searle,1975)。所以他在考察隐喻的同时也对字面意义做了一番解说。塞尔认为,不能把语句本身的字面意义与说话者在不同场合下使用语句表达的不同意义混为一谈,更不能根据说话者在不同场合下使用同一语句表达不同的意思这一点来否认语句本身具有它们的字面意义。他的意向性理论强调“意义是意向性的派生形式”,突出语言意向性意义的重要性。
4. 小结
塞尔区别了两种不同的意义:语句的意义和说话人意义。语句和语词具有语句中的语言组成部分的意义。但说话人在说出这个语句所意谓的东西,是属于他的意图的,即说话人意义(塞尔,2001)。当说话人为了练习发音,不断重复“天在下雨”这个句子时,他实际上并没有意谓天在下雨,此时他说的那个话语本身是他意图说出的满足条件。也就是说,当说话人说出某种东西而不意谓它时,说话人的意向的满足条件只是他或她的意向应当引起某种话语,即与语言发音规则相符合的话语。但是,当说话人不仅仅意图说出这个句子,而且赋予其意义时,即他意味着天在下雨,那么他就把另一个满足条件赋予所说话语,即天在下雨。因此,当说话人有意义地说出“天在下雨”时,除了他说出那个话语的意向的满足条件外,那个话语本身又需要满足条件,即说话人承诺了他所说的东西为真。一方面,说话人有意向地说出话语,另一方面,他说出的话语有所表征。说话人的思想中内在的意向性被转换成语句,这些语句如果被有意义地说出来,它们就有了从說话人的思想中所派生出来的意向性。
所以,意义问题必须从人类心智的意向性特征去研究和把握。心理意向性理论在人类心智的层面上为语言的使用、为语言意义的生成提供了本源性根据,从而为解决意义问题奠立了深厚的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Austin, J. L.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 [M].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4.
[2]Searle, J. R.Indirect Speech Acts [M] ∥In Cole, P. & Morgan, J. (eds.). Syntax and Semantics Vol. 3: Speech Acts.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1975.
[3]陈嘉映.语言哲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8.
[4]江怡.当代语言哲学研究:从语形到语义再到语用[J].外语学刊,2007(3):1-9.
[5]塞尔.心灵、语言和社会——实在世界中的哲学[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1.
(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山东 曲阜 273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