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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及《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发布,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为各区域城市群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与挑战。但是也遭遇了系列瓶颈问题,多元化的法律秩序、多层次的立法主体及多样性的规范文件已成为横亘在跨域治理面前的一大难题。当务之急,是要建立跨省市的区域性协调机构——区域性纠纷解决中心,为区域一体化发展配备司法的终端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