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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家出走后,安娜贝尔·莱尔德为自己取名为珀涅罗珀·泰勒,并且真的做到了像古希腊神话中的奥德修斯之妻珀涅罗珀一样忠贞不渝——“我承诺过永远都属于他。他可以打破他的誓言,但我不会打破我的。”此后的二十余年里,她以一种近乎隐士的方式,独自将女儿养大。尽管她那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有时也为她的精神努力而骄傲,认为“她妈妈精神上的努力本身就是一种艺术——一种看不见的艺术”,但她向女儿隐瞒其亲生父亲身份,以及为女儿取名普瑞缇(Purity,纯洁),显然都不能让女儿满意。于是,皮普这个看起来前途远大的名字(皮普也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长篇小说《远大前程》中主人公的名字),成了普瑞缇的名字,而找到父亲也成了皮普最想要达成的愿望。这部读起来难免让人联想起荷马史诗《奥德修纪》的小说,正是美国当代著名作家乔纳森·弗兰岑的第五部长篇小说《纯洁》(Purity,2015)。整部小说就以皮普寻找父亲作为主要线索展开。
乔纳森·弗兰岑
作为一部非典型的美国成长小说,《纯洁》在情节上模仿了《奥德修纪》中奥德修斯之子忒勒玛科斯寻父,描写了皮普通过寻父经历成长的过程。除了这一主题,在这部作品中,弗兰岑对于雾、感觉、味道等的描绘也颇为引人注意。雾、蒙蒙细雨等特殊天气现象营造出来的特殊情境,以及身处特殊情境中的书中角色极为敏锐的味觉,为理解整部小说的核心概念——纯洁提供了路径。说雾等特殊天气营造出来的特殊情境让身处其中的人感知更加敏锐,扩大了身体感知的范围,这似乎与雾的模糊朦胧、不确定等特性相矛盾。其实不然,一方面,视线被雾遮蔽之后,人的其他感官被充分利用起来。另一方面,被扩大了的感知,属于身体的知觉,而非纯粹肉体的知觉,并不能够被简单地用感官上的感受所概括。这样似乎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在《纯洁》中,喜欢雾的安娜贝尔和皮普对味道拥有异乎常人的敏感。安娜贝尔、皮普对味道的获得得益于嗅觉,却又不完全来源于嗅觉;其属于肉体的知觉,更是身体的知觉。在德国哲学家赫尔曼·施密茨的《新现象学》一书的中译本中,译者庞学铨、李张林指出,在施密茨的哲学体系中,是这样解释身体的知觉的:“‘当下’展开后人所首先直接遭际的事实状态是身体,身体的知觉不同于肉体的知觉。肉体知觉同相应的感官联系,它在肉体上的位置是相对确定的。身体性知觉现象不依赖于感觉器官,它们必定在肉体上发生,但又没有特定的位置和方向,从而能够超越具体的肉体部位而绝对存在;它们是在肉体上被直接给予、在直觉上体验到的。”“当下”,即施密茨新现象学中核心概念之一:原初的当下,“这里、现在、存在、这个和我五个元素融合在其中。”原初的当下以身体性知觉的方式与身体直接遭际,即身体对这里、现在、存在、这个和我这五个元素的感知是直接的,这种感知是在肉体上发生的,却超越了肉体而存在。安娜贝尔、皮普对味道的敏感,很明显,就是这种身体的知觉。一方面,这种敏感是对于“我”此时此地的这个存在状态的认知。例如,小说第四部分《月光牛奶场》的第一句话即是“不过味道也曾经是天堂”,作为安娜贝尔认为味道是地狱的回应。然而,对于书中人物来说,无论味道是天堂还是地狱,它们都不只是某种或者某几种味道,而是一种笼罩整个身体的氛围。另一方面,这种敏感并不仅是嗅觉所能提供的,例如,“不管她妈妈对于味道有多么敏感,她甚至有一个对于道德沦丧更敏锐的鼻子。她能够嗅出身处丹佛的皮普正在做某些错误的事情”。这种对道德的敏感嗅觉,显然不是肉体的知觉所能够做到的,而是身体的知觉在直觉上体验到的。
作为一种身体的知觉,安娜贝尔对味道的敏感,并非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并非肉体(物质身体)的,而是感知身体的。首先,因为反感家族企业对于动物那血流成河的杀戮,她成为一个坚定严苛的素食主义者,逐渐对动物血肉制成的食物及其味道形成了近乎天然的敏感;其次,她的敏感,尤其是她对道德沦丧味道的敏感,出于其对自身的精神道德要求,与她对于纯洁的看法有紧密的联系。在与安娜贝尔认识之初,皮普的亲生父亲汤姆·爱勃兰特就看出了她有一种“怪异的纯洁观念”,这种纯洁观念,既是因为她对味道那异乎常人的敏感,也是因为“她的所有事情就是要做到道德上毫无瑕疵”。即便在离婚之后,安娜贝尔仍旧保持着自己精神上的纯洁,“我承诺过永远都属于他。他可以打破他的誓言,但我不会打破我的。”她对自己诺言的这种坚持,既是因为她依然深深爱着汤姆,恐怕也是因为她“要做到道德上毫无瑕疵”。所以她才会为自己取名珀涅罗珀,为女儿取名普瑞缇,以提醒自己守住道德的纯洁。在安娜贝尔的刻意培育下,皮普对于味道以及纯洁,也有了异乎常人的敏感。但显然,关于这种敏感,皮普有与安娜贝尔不一样的看法,否则,她也不会舍弃普瑞缇这个名字,以皮普作为自己的日常称谓。
尽管皮普一直试图跳出母亲为她限定的生活,为此她甚至不惜做一个“脏女孩儿”,但是从文中某些细节描写来看,在内心深处,她依旧保持着对纯洁的向往。例如,“她极其贫穷,但她的床铺很洁净;以洁净程度来说,她很富有”。生活上的微小习惯,映射的是皮普内心对纯洁、干净等概念的真实想法。再比如,当为母亲所做的蛋糕掉在公共汽车站洗手间的脏地板上后,她回到家,进门就哭了,在她向母亲解释为什么会哭时,有一句话非常值得注意:“太对不起了。我把一切事情都弄得那么脏。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很显然,这段坦白,绝不只是因为弄脏了蛋糕。尤其是回到家之前,皮普刚刚遇见了一个问她是不是要去隆姆匹克的“脏女孩儿”,这个女孩儿让皮普想起了几年前的自己,那时候她也经常去那里,过一种放纵的生活,并且在那里失去了贞操。由此可见,皮普对于自己曾经如此轻率放纵,让母亲对自己的期待落空抱着一种十分懊悔的态度。更让皮普觉得愧对母亲的是,此时的她爱上了年长她15岁的有妇之夫——史蒂芬。因为爱上有妇之夫而产生的不道德感,让皮普在面对母亲时,羞愧到无法自持、痛哭流涕。更让人感到揪心的是,皮普的这种爱恋,被史蒂芬看做她对缺失的父爱的渴望。当他把自己的这种理解告诉皮普时,无疑既伤害了皮普的爱与自尊心,也加重了她的思想道德负担。
乔纳森·弗兰岑
正像是菲利普·韦恩斯坦在《乔纳森·弗兰岑:愤怒的喜剧》一书中所言,在《纯洁》中,弗兰岑以一种“紧张焦虑的、递推式的叙述结构挑战着读者的期待”,同时,也挑战着过去的自己。在《纯洁》出版初期,弗兰岑企图在一本书中描绘整个世界的宏大尝试,并不为媒体所看好。但同时位列2015年亚马逊年度百本好书、2015年《纽约时报》年度百本好书两个榜单的《纯洁》,最终用实际成绩说明了它延续了弗兰岑在《纠正》《自由》两本书中的创作水准。

作为一部非典型的美国成长小说,《纯洁》在情节上模仿了《奥德修纪》中奥德修斯之子忒勒玛科斯寻父,描写了皮普通过寻父经历成长的过程。除了这一主题,在这部作品中,弗兰岑对于雾、感觉、味道等的描绘也颇为引人注意。雾、蒙蒙细雨等特殊天气现象营造出来的特殊情境,以及身处特殊情境中的书中角色极为敏锐的味觉,为理解整部小说的核心概念——纯洁提供了路径。说雾等特殊天气营造出来的特殊情境让身处其中的人感知更加敏锐,扩大了身体感知的范围,这似乎与雾的模糊朦胧、不确定等特性相矛盾。其实不然,一方面,视线被雾遮蔽之后,人的其他感官被充分利用起来。另一方面,被扩大了的感知,属于身体的知觉,而非纯粹肉体的知觉,并不能够被简单地用感官上的感受所概括。这样似乎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在《纯洁》中,喜欢雾的安娜贝尔和皮普对味道拥有异乎常人的敏感。安娜贝尔、皮普对味道的获得得益于嗅觉,却又不完全来源于嗅觉;其属于肉体的知觉,更是身体的知觉。在德国哲学家赫尔曼·施密茨的《新现象学》一书的中译本中,译者庞学铨、李张林指出,在施密茨的哲学体系中,是这样解释身体的知觉的:“‘当下’展开后人所首先直接遭际的事实状态是身体,身体的知觉不同于肉体的知觉。肉体知觉同相应的感官联系,它在肉体上的位置是相对确定的。身体性知觉现象不依赖于感觉器官,它们必定在肉体上发生,但又没有特定的位置和方向,从而能够超越具体的肉体部位而绝对存在;它们是在肉体上被直接给予、在直觉上体验到的。”“当下”,即施密茨新现象学中核心概念之一:原初的当下,“这里、现在、存在、这个和我五个元素融合在其中。”原初的当下以身体性知觉的方式与身体直接遭际,即身体对这里、现在、存在、这个和我这五个元素的感知是直接的,这种感知是在肉体上发生的,却超越了肉体而存在。安娜贝尔、皮普对味道的敏感,很明显,就是这种身体的知觉。一方面,这种敏感是对于“我”此时此地的这个存在状态的认知。例如,小说第四部分《月光牛奶场》的第一句话即是“不过味道也曾经是天堂”,作为安娜贝尔认为味道是地狱的回应。然而,对于书中人物来说,无论味道是天堂还是地狱,它们都不只是某种或者某几种味道,而是一种笼罩整个身体的氛围。另一方面,这种敏感并不仅是嗅觉所能提供的,例如,“不管她妈妈对于味道有多么敏感,她甚至有一个对于道德沦丧更敏锐的鼻子。她能够嗅出身处丹佛的皮普正在做某些错误的事情”。这种对道德的敏感嗅觉,显然不是肉体的知觉所能够做到的,而是身体的知觉在直觉上体验到的。
作为一种身体的知觉,安娜贝尔对味道的敏感,并非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并非肉体(物质身体)的,而是感知身体的。首先,因为反感家族企业对于动物那血流成河的杀戮,她成为一个坚定严苛的素食主义者,逐渐对动物血肉制成的食物及其味道形成了近乎天然的敏感;其次,她的敏感,尤其是她对道德沦丧味道的敏感,出于其对自身的精神道德要求,与她对于纯洁的看法有紧密的联系。在与安娜贝尔认识之初,皮普的亲生父亲汤姆·爱勃兰特就看出了她有一种“怪异的纯洁观念”,这种纯洁观念,既是因为她对味道那异乎常人的敏感,也是因为“她的所有事情就是要做到道德上毫无瑕疵”。即便在离婚之后,安娜贝尔仍旧保持着自己精神上的纯洁,“我承诺过永远都属于他。他可以打破他的誓言,但我不会打破我的。”她对自己诺言的这种坚持,既是因为她依然深深爱着汤姆,恐怕也是因为她“要做到道德上毫无瑕疵”。所以她才会为自己取名珀涅罗珀,为女儿取名普瑞缇,以提醒自己守住道德的纯洁。在安娜贝尔的刻意培育下,皮普对于味道以及纯洁,也有了异乎常人的敏感。但显然,关于这种敏感,皮普有与安娜贝尔不一样的看法,否则,她也不会舍弃普瑞缇这个名字,以皮普作为自己的日常称谓。
尽管皮普一直试图跳出母亲为她限定的生活,为此她甚至不惜做一个“脏女孩儿”,但是从文中某些细节描写来看,在内心深处,她依旧保持着对纯洁的向往。例如,“她极其贫穷,但她的床铺很洁净;以洁净程度来说,她很富有”。生活上的微小习惯,映射的是皮普内心对纯洁、干净等概念的真实想法。再比如,当为母亲所做的蛋糕掉在公共汽车站洗手间的脏地板上后,她回到家,进门就哭了,在她向母亲解释为什么会哭时,有一句话非常值得注意:“太对不起了。我把一切事情都弄得那么脏。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很显然,这段坦白,绝不只是因为弄脏了蛋糕。尤其是回到家之前,皮普刚刚遇见了一个问她是不是要去隆姆匹克的“脏女孩儿”,这个女孩儿让皮普想起了几年前的自己,那时候她也经常去那里,过一种放纵的生活,并且在那里失去了贞操。由此可见,皮普对于自己曾经如此轻率放纵,让母亲对自己的期待落空抱着一种十分懊悔的态度。更让皮普觉得愧对母亲的是,此时的她爱上了年长她15岁的有妇之夫——史蒂芬。因为爱上有妇之夫而产生的不道德感,让皮普在面对母亲时,羞愧到无法自持、痛哭流涕。更让人感到揪心的是,皮普的这种爱恋,被史蒂芬看做她对缺失的父爱的渴望。当他把自己的这种理解告诉皮普时,无疑既伤害了皮普的爱与自尊心,也加重了她的思想道德负担。

正像是菲利普·韦恩斯坦在《乔纳森·弗兰岑:愤怒的喜剧》一书中所言,在《纯洁》中,弗兰岑以一种“紧张焦虑的、递推式的叙述结构挑战着读者的期待”,同时,也挑战着过去的自己。在《纯洁》出版初期,弗兰岑企图在一本书中描绘整个世界的宏大尝试,并不为媒体所看好。但同时位列2015年亚马逊年度百本好书、2015年《纽约时报》年度百本好书两个榜单的《纯洁》,最终用实际成绩说明了它延续了弗兰岑在《纠正》《自由》两本书中的创作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