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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修改自己的习作,并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做到语句通顺,行款正确,书写规范、整洁;重视引导学生在自我修改和相互修改的过程中提高写作能力。然而,纵观目前的教学现实,学生自觉修改习作的情况并不令人乐观。究其原因,不是我们的孩子无视修改的存在,而是由于教师缺乏必要的方法指导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