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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是一个集“民族、山区、贫困”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口21.1万,其中农业人口18.8万,占总人口的88.9%;辖4乡5镇,111个村(居)民委员会。2010年实现全县生产总值17.12亿元,财政总收入2.12亿元,农业实现增加值6.8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达到3138元。多年来,镇沅县委、政府将信用环境建设作为优化投资环境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按照“政府领导、人行推动、各涉农金融机构参与”的原则,着力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被列为云南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县和云南省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县。为及时总结镇沅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推动工作,人民银行镇沅支行调研课题组对镇沅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现状进行了调查。
一、镇沅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一)建立农户信用档案,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累资料
截止2011年8月末,全县46966户农户中,农村信用社完成建档45633户,建档面达97.%,评级授信核发贷款证41795户,评级面达89%,授信金额89562万元,36276户农户获得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3.12亿元,农户贷款面达77.24%,贷款满足率达90%。农业银行建立农户经济档案1442户,评级授信236户,授信金额691万元,实际贷款农户213户,金额456万元。为农民增收和产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开展信用乡(镇)、村创建,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搭建平台
全县9个乡(镇),111个村,1666个组中,创建并复查通过信用乡(镇)2个,信用村36个,信用组470个。信用村镇创建工作,提高了农户的诚信意识,培养了“诚实守信”、“诚信创业”的文明乡风村貌,农村信用环境明显得到改善。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保障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三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县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镇沅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金融支农工作的实施意见》,统一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政府领导、人行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参与”的原则,积极培育和提高农户及农村经济组织的信用意识,进一步深化“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着力提高农户信用信息的采集、建档、评级和授信覆盖面,积极督促农村信用社为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中小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建立电子信用档案。
(四)加强农村信用宣传,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氛围
在积极开展信用乡(镇)、村、户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题的信用宣传活动。为提高宣传效果,专门印制了图文并茂的信用知识彩色宣传单等宣传资料在集市、农村散发,并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悬挂横幅、农村信息发布系统等形式,向农村社会各界宣传信用知识,促进了农村社会信用状况的逐步改善。同时,将金融信用知识纳入县委党校课程,加大对大学生村官金融信用意识的培养。
(五)、加强电子化建设,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搭建信息交流平台
为进一步加快农户电子信息档案的创建步伐,支行派出业务骨干,参加了昆明中支组织的征信管理业务暨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班,完成了试点农户信用信息采集,目前,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
(一)电子化进程缓慢,农户信用信息变更不及时
目前我县农户电子化信息采集基本是空白,尽管建立了农户纸质档案,但主要是以信用社印制的农户经济档案为主,信用社进行整理、归档、保管,定期对农户的收入、支出、诚信程度、授信额度进行更新,对一些情况变化较快如诚信度提高或降低,收入、支出变化明显、家庭各种变故等不能及时更新,更不能在金融机构之间实现信息共享。
(二)农村信用知识缺乏,农户信用意识各有千秋
目前,总体上农村地区的信用知识得到广泛宣传,但农户主动了解金融政策、熟悉金融产品、配合金融服务的意识还不浓厚,从调查的情况看,对信用知识的了解和掌握,贷款户要好于非贷款户。
(三)小额农贷担保基金缺失,部分信用贷款存在潜在风险
小额农贷的发放对象主要是广大农户,贷款的投入主要集中在传统的种养殖业。由于农业属于弱质产业,农村经济基本上仍是“靠天吃饭”的脆弱经济,受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因素影响较大,特别是受自然灾害影响大,加上缺乏从贷款担保、农业保险、风险补偿等方面建立金融支农的长效机制,影响小额农贷的到期收回率,存在不良贷款潜在风险。而目前镇沅县尚未建立小额农贷风险保障机制。
(四)缺少地方扶持和奖补政策,各相关部门积极性不高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内容涉及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信用评价和信贷支持,涉及部门众多,在当前基础条件不完备的情况下,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艰巨、难度较大。在推进初期,地方政府加大对其的专项扶持和奖补政策,可以充分提高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的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虽然政府在加大对农村金融扶持力度上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给予了大量的财政奖励和补贴政策,但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目前还是空白。
(五)部门联动配合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机制未建立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要依靠地方政府的推动和支持,也离不开各工商、税务、农业、林业、民政等部门的支持。目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主要立足于地方,虽然在镇沅县支行的大力宣传和推动下,县人民政府政府给予了积极支持,出台了推进镇沅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文件,成立了由各个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但在实际业务进展中,各个部门主动配合的积极性不强,影响了整体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
三、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加快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工作步伐,构建电子化信用信息征集和更新的工作机制
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以目前的纸介质档案为基础,争取批量录入农户信用信息用,一至二年的时间建成电子化信息档案并实现信息共享。加大信息更新,信息更新可采用按月更新的方法,由各涉农金融机构进行更新。
(二)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继续加强信用宣传,改善农村信用环境。通过培训、指导、宣讲等方式,以各种农民、企业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对农户的信用宣传,教育广大农民重视积累自己的信用记录,自觉保护自身的信用信息,努力将农民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化农业经营者;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创新宣传方式,强化信用宣传,保证信用宣传的持续性。
(三)完善农业保障体系,扶持农村金融健康发展
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的成立和业务开展,将传统的农业扶贫、补贴方式转化为农业保费补贴,为农业资金投入创造条件。政府要加大担保基金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为“三农”服务的资产评估、信用担保等中介机构,解决“三农”贷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同时,在税收政策上应对各涉农金融机构给予优惠政策,对涉农贷款免征所得税、营业税等。
(四)建立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激励机制
建立包括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内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扶持奖补政策,建立对地方政府包括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内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考核,以提高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广大农村经济主体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主动性。
(五)加强地方政府对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继续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以农村信用建设为突破口,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搭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加强金融、工商、税务、农业、林业、民政等部门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继续推进银政企合作,加强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协调与配合。
一、镇沅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一)建立农户信用档案,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累资料
截止2011年8月末,全县46966户农户中,农村信用社完成建档45633户,建档面达97.%,评级授信核发贷款证41795户,评级面达89%,授信金额89562万元,36276户农户获得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3.12亿元,农户贷款面达77.24%,贷款满足率达90%。农业银行建立农户经济档案1442户,评级授信236户,授信金额691万元,实际贷款农户213户,金额456万元。为农民增收和产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开展信用乡(镇)、村创建,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搭建平台
全县9个乡(镇),111个村,1666个组中,创建并复查通过信用乡(镇)2个,信用村36个,信用组470个。信用村镇创建工作,提高了农户的诚信意识,培养了“诚实守信”、“诚信创业”的文明乡风村貌,农村信用环境明显得到改善。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保障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三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县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镇沅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金融支农工作的实施意见》,统一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政府领导、人行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参与”的原则,积极培育和提高农户及农村经济组织的信用意识,进一步深化“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着力提高农户信用信息的采集、建档、评级和授信覆盖面,积极督促农村信用社为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中小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建立电子信用档案。
(四)加强农村信用宣传,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氛围
在积极开展信用乡(镇)、村、户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题的信用宣传活动。为提高宣传效果,专门印制了图文并茂的信用知识彩色宣传单等宣传资料在集市、农村散发,并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悬挂横幅、农村信息发布系统等形式,向农村社会各界宣传信用知识,促进了农村社会信用状况的逐步改善。同时,将金融信用知识纳入县委党校课程,加大对大学生村官金融信用意识的培养。
(五)、加强电子化建设,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搭建信息交流平台
为进一步加快农户电子信息档案的创建步伐,支行派出业务骨干,参加了昆明中支组织的征信管理业务暨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班,完成了试点农户信用信息采集,目前,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
(一)电子化进程缓慢,农户信用信息变更不及时
目前我县农户电子化信息采集基本是空白,尽管建立了农户纸质档案,但主要是以信用社印制的农户经济档案为主,信用社进行整理、归档、保管,定期对农户的收入、支出、诚信程度、授信额度进行更新,对一些情况变化较快如诚信度提高或降低,收入、支出变化明显、家庭各种变故等不能及时更新,更不能在金融机构之间实现信息共享。
(二)农村信用知识缺乏,农户信用意识各有千秋
目前,总体上农村地区的信用知识得到广泛宣传,但农户主动了解金融政策、熟悉金融产品、配合金融服务的意识还不浓厚,从调查的情况看,对信用知识的了解和掌握,贷款户要好于非贷款户。
(三)小额农贷担保基金缺失,部分信用贷款存在潜在风险
小额农贷的发放对象主要是广大农户,贷款的投入主要集中在传统的种养殖业。由于农业属于弱质产业,农村经济基本上仍是“靠天吃饭”的脆弱经济,受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因素影响较大,特别是受自然灾害影响大,加上缺乏从贷款担保、农业保险、风险补偿等方面建立金融支农的长效机制,影响小额农贷的到期收回率,存在不良贷款潜在风险。而目前镇沅县尚未建立小额农贷风险保障机制。
(四)缺少地方扶持和奖补政策,各相关部门积极性不高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内容涉及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信用评价和信贷支持,涉及部门众多,在当前基础条件不完备的情况下,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艰巨、难度较大。在推进初期,地方政府加大对其的专项扶持和奖补政策,可以充分提高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的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虽然政府在加大对农村金融扶持力度上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给予了大量的财政奖励和补贴政策,但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目前还是空白。
(五)部门联动配合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机制未建立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要依靠地方政府的推动和支持,也离不开各工商、税务、农业、林业、民政等部门的支持。目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主要立足于地方,虽然在镇沅县支行的大力宣传和推动下,县人民政府政府给予了积极支持,出台了推进镇沅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文件,成立了由各个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但在实际业务进展中,各个部门主动配合的积极性不强,影响了整体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
三、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加快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工作步伐,构建电子化信用信息征集和更新的工作机制
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以目前的纸介质档案为基础,争取批量录入农户信用信息用,一至二年的时间建成电子化信息档案并实现信息共享。加大信息更新,信息更新可采用按月更新的方法,由各涉农金融机构进行更新。
(二)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继续加强信用宣传,改善农村信用环境。通过培训、指导、宣讲等方式,以各种农民、企业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对农户的信用宣传,教育广大农民重视积累自己的信用记录,自觉保护自身的信用信息,努力将农民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化农业经营者;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创新宣传方式,强化信用宣传,保证信用宣传的持续性。
(三)完善农业保障体系,扶持农村金融健康发展
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的成立和业务开展,将传统的农业扶贫、补贴方式转化为农业保费补贴,为农业资金投入创造条件。政府要加大担保基金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为“三农”服务的资产评估、信用担保等中介机构,解决“三农”贷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同时,在税收政策上应对各涉农金融机构给予优惠政策,对涉农贷款免征所得税、营业税等。
(四)建立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激励机制
建立包括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内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扶持奖补政策,建立对地方政府包括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内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考核,以提高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广大农村经济主体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主动性。
(五)加强地方政府对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继续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以农村信用建设为突破口,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搭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加强金融、工商、税务、农业、林业、民政等部门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继续推进银政企合作,加强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协调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