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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意识的建构是将社会警察意识内化为自我警察意识的过程,即警校学生自我意识的丰富、完善过程。警察意识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意识、职责意识、法治意识、纪律意识、素质意识。警察意识的建构应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的作用。可遵循两条途径:一是从警察的感性化信息出发,促进警校学生的情感体验和共鸣。二是从警察的概念和理论出发,促进警校学生的意义发现和价值判断,从而形成关于警察的理性化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