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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中国正在走向现代化,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中国刑法必须进行现代化的变革。中国刑法的现代化首先是刑法观念的现代化.形式意义上的罪刑法定主义实质是社会本位,只能“入罪”而不能“出罪”的犯罪构成缺失人权保障,过于追求报应或社会效应的重刑主义浓厚。这些观念问题反映出重社会利益轻个人利益、重国家权力轻个人权利的倾向.以以人为本、关注个人权利保障的基本理念为导向来构建中国现代化刑法应该是中国刑法的基本路径和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