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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关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研究多局限于教师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学习与培训,教师专业伦理问题却常常被忽视。笔者分别以“教师专业伦理”“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幼儿教师专业道德”“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等为关键词,检索了2000年~2010年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2000年~2010年Clails学位论文库以及2000年~2010年CNKI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发现在有关教师专业伦理研究的文献中,以幼儿教师“专业伦理”为题的研究非常之少,为数不多的有关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的文献也仅以期刊为主,缺乏对幼儿教师专业伦理相关问题的深入系统的研究。现将近年来有关教师尤其是幼儿教师专业伦理的研究述评如下。
一、有关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定义及内涵的研究
何为教师专业伦理?台湾学者吴清山将其定义为教师专业领域中的一套行为规范,藉以规范教师执行专业时对其个人、他人及社会的行为,其作用在于强调教师专业团体对其成员所进行行为的规范,维持发展彼此问的专业关系。罗昂将“教师专业伦理”概括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必须共同遵守的、有利于促进受教育者全面健康发展的、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伦理关系的总和。徐延福指出教师专业伦理是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这一专业工作时应该遵守的基本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从查阅的文献看,大多学者与徐延福的界定相似,都认为教师专业伦理是教师在工作中应当遵守的一种基本伦理规范。
对于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在所查阅的文献中,大多数学者讨论的是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道德”是主体对于道德规范的内化和实践:“伦理”则是指一定社会的基本人际关系规范及相应的道德原则。因此,“伦理”更侧重于社会,更强调客观方面,“道德”则更侧重于个体,强调内在操守方面。周荣兰从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的表现出发,认为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是幼儿教师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博大的师爱、深厚的学识和规范的师表。王成刚与袁爱玲以专业道德为研究内容,认为“幼儿教师专业道德是指教师在专业知识、技能和伦理道德基础上,在专业领域内合理行使其专业权力以完成专业职责与使命的一整套伦理标准和规范,主要包括对专业的道德信念与责任、对儿童及与其有关的教养者的伦理责任。”而邵小佩则直接以幼儿教师专业伦理作为研究对象,她认为伦理相对于道德而言,规约的对象是社会关系和在其中互动的人,更加强调社会关系与群体规范。因此,她将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定义为“幼儿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这一专业工作时应该遵循的基本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它用以约束和规范幼儿教师团队在执行相关专业活动时对其个人、他人及社会的行为。”
在目前幼教领域,像周荣兰这样以“职业道德”约束幼儿教师个体行为的定义比较普遍,这种定义把教师看作是一种职业而非专业,道德要求与一般伦理道德类似,并没有将幼儿教师道德的建构放在专业视野之内。而自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国际劳工组织(ILO)通过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教师职业早已认定为是一种专业。所以在目前教师专业发展的趋势之下,教师“职业道德”势必要向“教师专业伦理”转变。比较王成刚和邵小佩的定义,两者都强调了教师伦理的专业性,王成刚的定义注意到了教师本身与他人(儿童、教养者)的互动关系,而相对来说邵小佩在团体性、人际互动方面考虑得更为全面。
二、有关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内容的研究
韩峰在硕士论文《教师专业道德形成研究》中,将专业道德分为专业情感、专业理性以及专业意志。左彩虹则从教师与学生、与自身、与同事、与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关系四个方面说明专业伦理的内容。与此类似的,刘桂林、姚凌文的研究虽未明确说明中小学教师专业伦理的内容,但他们从为学生服务的质量、与同事的关系、与教师的合作、专业判断、对社会(社区)的责任、对专业集体的责任这六个方面对中小学教师专业伦理问题进行了研究。总的看来,韩峰以人的意识领域的不同层面将专业道德的内容划分为情感、理性、意志三个方面,体现的是主体对于道德的内化:而后两者的研究主要是根据教师与自己、他人、社会等的关系来划分。体现了专业伦理作为一个伦理规范对群体的强调。由此看来,不同学者对教师专业伦理内容维度的不同划分体现了其对教师专业伦理内涵取向的不同。
针对幼儿教师专业伦理的内容,王成刚在其幼儿教师专业道德发展的研究中将幼儿教师专业道德体系分为教师对专业的责任与信念,对幼儿发展的责任和伦理道德态度两方面。王斌则认为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主要包括“对待幼儿教育事业、对待儿童、对待教师集体和对待自己的道德。即要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爱护儿童、尊重儿童,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修养”。同样的,王秋芝认为幼儿园教师的师德应该体现在热爱事业、忠于职责,热爱孩子、无私奉献,团结协作、为人师表等几个方面。而王苣则针对目前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缺位。幼师道德评价标准不一的状况,依据《纲要》精神,参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尝试性地提出了“学法守纪、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保教并重,尊重幼儿、热爱幼儿。严谨治学、锐意创新,团结协作、取长补短,尊重家长、热情服务,拒腐防变、廉洁从教,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八条幼儿教师职业规范的内容。台湾学者汪慧玲、沈佳生在其研究中,介绍了幼改会(2001)制定的幼儿教育专业伦理守则,内容包含四部分,分别从对幼儿、对家长、对同事、对社会四方面进行理念及实际执行指引原则的阐述,例如,对待幼儿的伦理“原则1-1:在任何情况下,我们绝不能伤害幼儿,不应有不尊重,胁迫利诱或其他对幼儿身心造成伤害的行为”。
由以上有关幼儿教师专业伦理、道德的内容可知,目前对于教师专业伦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幼儿的伦理道德、对事业的责任,提及教师集体的道德责任,对社会的责任等其他方面的相对来说比较少。值得一提的是,台湾地区制定的幼儿教育专业伦理守则不仅指明了对待不同人群的伦理理念,更明确细化地提出了实际执行的原则,使得守则在执行中更具有操作性。而2005年全美幼教协会(NAEYC)修订的《伦理规范与承诺声明》将幼儿教师伦理规范分为对儿童的道德责任关系、对家庭的道德义务、对同事的道德责任、与社区和社会的道德义务。这一划分与台湾地区相似。所有这些都为国内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内容框架的制定,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三、有关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建设的相关研究
从所查阅的文献来看,对于教师专业伦理的建设问题,是目前学者研究的重点。学者徐延福在论述传统师德向专业伦理转换的必要性以及目前传统师德生成方式及局限的基础上,提出从 宏观方法论层面和微观具体伦理规范层面建构教师专业伦理。具体来说,在方法论上,要实现从身份伦理向专业伦理、从经验方式到理论方式的两个转变。可以看出,这两点转变。体现了专业伦理的专业性以及理论指导的作用与价值:在微观层面,徐延福认为应继承传统师德的合理内核,从广大教师的实际水平出发,尊重教师道德权利,提升教师专业工作道德水准。制定要求适中,可行的、内在结构完善的教师专业伦理规范,并提出了具体的制定要求。在相关研究中。他还提出教师伦理建设应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学者王有兰和曾子桐通过阐述目前教师和专业伦理的失落现象,提出要从建立符合教师专业发展要求的伦理规范、将专业伦理基于专业知识之上、将专业伦理纳入教师教育规划中和将其与教师生涯规划相结合这四方面来重塑教师专业伦理,要求应以“服务”和“专业”的观念,将规范具体化和可操作化:同时要求制定出符合教师发展规律与教育改革实际的、相互衔接的职前与在职师德培养的课程、教学体系及评价标准,并以此作为教师行业的依据之一。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徐延福和王有兰等都强调了教师专业伦理的规范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不同的是,徐延福对于专业伦理建构的论述不仅强调了教师的道德义务,同时还强调了教师的道德权利,力求教师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而王有兰等的研究则将专业伦理的发展与教师生涯发展结合考虑,针对处于不同生涯阶段的教师给予针对性的伦理教育,有利于伦理规范的内化。
学者邵小佩认为,由于幼儿教师服务对象的特殊性、职业地位的特殊性和角色的特殊性,制定幼儿教师专业伦理非常必要。并从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师专业伦理规范、建立幼师专业伦理相应的保障制度和注重幼儿教师专业伦理教育三方面对幼儿教师专业建设问题进行了思考。她提出要民主制定体现幼儿教师“专业性”的,凸显“服务”理念的,将“规约”与“德行”相统一的具有现实性与前瞻性的教师伦理规范:重视教师职前与在职的伦理教育。加强幼儿教师的自我修养,培养幼儿教师的自律品质:并通过相应的制度对幼儿教师他律,发挥教师团体、教育行政督导机构的监督作用。从而实现自律与他律的结合。幼儿教师张莉萍提出了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三个途径:(1)加强学习,培养敬业精神,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正确认识幼儿教师的社会价值;(3)领导率先垂范,发挥榜样作用,不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杨雪梅则认为可以从重视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师德建设氛围,开展多方位、多形式的教育以及采用切实可行的方法(如理论学习,师德考核等)这些途径加强幼儿教师的师德建设。
总的来说,对于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虽然逐渐得到了学者们及幼儿园一线教师的认同,但是如何建设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还只是停留在宏观层面的理念设想、理论研讨上,有关这方面的实证性研究几乎没有。
综上所述,近年来国内有关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专业伦理定义与内涵、专业伦理的内容以及专业伦理的建设三个方面。就目前国内研究来看,针对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内涵、内容及构建方面的较为深入、系统的专门研究很少。在这些方面,可以借鉴我国非幼教领域、台湾地区以及国外有关教师专业伦理的研究。同时,在注重理论研究、定性研究的同时,注意结合相应的实证研究、定量研究,以期对目前幼儿教师专业伦理的现状有更为客观的判断,从而更好地为理论与实践研究服务。
参考文献
1 吴清山,黄旭钧,教师的专业伦理守则的内涵与实践[J],教育研究月刊,2005,(4):44-58
2 王成刚,袁爱玲,论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发展的向度与路径[J],幼儿教育,2009,(9):32-34
3 邵小佩,论幼儿教师专业伦理[J],教育导刊,2009,(10):7—10
4 王斌,幼儿教师职业素质的影响因素分析[J],河西学院学报,2003,(19):104—107
5 徐延福,论我国教师专业伦理的建构[J],教育研究,2006,(7):49-50
6 罗昂,“师德”的实质是什么?[J],沧桑,2007,(2):154
7 韩峰,教师专业道德形成研究[D],山西:山西大学,2010,
8 左彩虹,学习型社会教师专业伦理的构建研究[D],湖南:湖南大学,2007,
9 刘桂林,姚凌文,中小学教师专业伦理:问题与对策[J],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8):72—76
10 王秋芝,新时期幼儿教师的道德修养[N],衡水日报,2007,(6)
11 周荣兰,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之管见[J],科技致富向导,2010,(27):229
12 徐延福,教师专业伦理建设探微[J],教育评论,2005,(4):14-16
13 王有兰,曾子桐,教师专业伦理的失落与重塑[J],教育学术月刊,2010,(12):80—81
14 张莉萍,加强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途径[J],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04,(6):7- 72
15 王苣,幼儿教师道德评价标准探析[J],中国成人教育,2010,(2)
16 何叶,杨兴国,全美幼教协会《伦理规范和承诺声明》简介[J],早期教育,2010,(4):20—22
17 朱小曼,教育职场:教师的道德成长[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
18 王苣,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初探[J],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9,(6):83—84
19 汪慧玲,沈佳生,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实践之研究[J],幼儿保育学刊,2007,(5):59—74
一、有关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定义及内涵的研究
何为教师专业伦理?台湾学者吴清山将其定义为教师专业领域中的一套行为规范,藉以规范教师执行专业时对其个人、他人及社会的行为,其作用在于强调教师专业团体对其成员所进行行为的规范,维持发展彼此问的专业关系。罗昂将“教师专业伦理”概括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必须共同遵守的、有利于促进受教育者全面健康发展的、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伦理关系的总和。徐延福指出教师专业伦理是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这一专业工作时应该遵守的基本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从查阅的文献看,大多学者与徐延福的界定相似,都认为教师专业伦理是教师在工作中应当遵守的一种基本伦理规范。
对于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在所查阅的文献中,大多数学者讨论的是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道德”是主体对于道德规范的内化和实践:“伦理”则是指一定社会的基本人际关系规范及相应的道德原则。因此,“伦理”更侧重于社会,更强调客观方面,“道德”则更侧重于个体,强调内在操守方面。周荣兰从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的表现出发,认为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是幼儿教师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博大的师爱、深厚的学识和规范的师表。王成刚与袁爱玲以专业道德为研究内容,认为“幼儿教师专业道德是指教师在专业知识、技能和伦理道德基础上,在专业领域内合理行使其专业权力以完成专业职责与使命的一整套伦理标准和规范,主要包括对专业的道德信念与责任、对儿童及与其有关的教养者的伦理责任。”而邵小佩则直接以幼儿教师专业伦理作为研究对象,她认为伦理相对于道德而言,规约的对象是社会关系和在其中互动的人,更加强调社会关系与群体规范。因此,她将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定义为“幼儿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这一专业工作时应该遵循的基本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它用以约束和规范幼儿教师团队在执行相关专业活动时对其个人、他人及社会的行为。”
在目前幼教领域,像周荣兰这样以“职业道德”约束幼儿教师个体行为的定义比较普遍,这种定义把教师看作是一种职业而非专业,道德要求与一般伦理道德类似,并没有将幼儿教师道德的建构放在专业视野之内。而自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国际劳工组织(ILO)通过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教师职业早已认定为是一种专业。所以在目前教师专业发展的趋势之下,教师“职业道德”势必要向“教师专业伦理”转变。比较王成刚和邵小佩的定义,两者都强调了教师伦理的专业性,王成刚的定义注意到了教师本身与他人(儿童、教养者)的互动关系,而相对来说邵小佩在团体性、人际互动方面考虑得更为全面。
二、有关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内容的研究
韩峰在硕士论文《教师专业道德形成研究》中,将专业道德分为专业情感、专业理性以及专业意志。左彩虹则从教师与学生、与自身、与同事、与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关系四个方面说明专业伦理的内容。与此类似的,刘桂林、姚凌文的研究虽未明确说明中小学教师专业伦理的内容,但他们从为学生服务的质量、与同事的关系、与教师的合作、专业判断、对社会(社区)的责任、对专业集体的责任这六个方面对中小学教师专业伦理问题进行了研究。总的看来,韩峰以人的意识领域的不同层面将专业道德的内容划分为情感、理性、意志三个方面,体现的是主体对于道德的内化:而后两者的研究主要是根据教师与自己、他人、社会等的关系来划分。体现了专业伦理作为一个伦理规范对群体的强调。由此看来,不同学者对教师专业伦理内容维度的不同划分体现了其对教师专业伦理内涵取向的不同。
针对幼儿教师专业伦理的内容,王成刚在其幼儿教师专业道德发展的研究中将幼儿教师专业道德体系分为教师对专业的责任与信念,对幼儿发展的责任和伦理道德态度两方面。王斌则认为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主要包括“对待幼儿教育事业、对待儿童、对待教师集体和对待自己的道德。即要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爱护儿童、尊重儿童,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修养”。同样的,王秋芝认为幼儿园教师的师德应该体现在热爱事业、忠于职责,热爱孩子、无私奉献,团结协作、为人师表等几个方面。而王苣则针对目前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缺位。幼师道德评价标准不一的状况,依据《纲要》精神,参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尝试性地提出了“学法守纪、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保教并重,尊重幼儿、热爱幼儿。严谨治学、锐意创新,团结协作、取长补短,尊重家长、热情服务,拒腐防变、廉洁从教,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八条幼儿教师职业规范的内容。台湾学者汪慧玲、沈佳生在其研究中,介绍了幼改会(2001)制定的幼儿教育专业伦理守则,内容包含四部分,分别从对幼儿、对家长、对同事、对社会四方面进行理念及实际执行指引原则的阐述,例如,对待幼儿的伦理“原则1-1:在任何情况下,我们绝不能伤害幼儿,不应有不尊重,胁迫利诱或其他对幼儿身心造成伤害的行为”。
由以上有关幼儿教师专业伦理、道德的内容可知,目前对于教师专业伦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幼儿的伦理道德、对事业的责任,提及教师集体的道德责任,对社会的责任等其他方面的相对来说比较少。值得一提的是,台湾地区制定的幼儿教育专业伦理守则不仅指明了对待不同人群的伦理理念,更明确细化地提出了实际执行的原则,使得守则在执行中更具有操作性。而2005年全美幼教协会(NAEYC)修订的《伦理规范与承诺声明》将幼儿教师伦理规范分为对儿童的道德责任关系、对家庭的道德义务、对同事的道德责任、与社区和社会的道德义务。这一划分与台湾地区相似。所有这些都为国内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内容框架的制定,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三、有关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建设的相关研究
从所查阅的文献来看,对于教师专业伦理的建设问题,是目前学者研究的重点。学者徐延福在论述传统师德向专业伦理转换的必要性以及目前传统师德生成方式及局限的基础上,提出从 宏观方法论层面和微观具体伦理规范层面建构教师专业伦理。具体来说,在方法论上,要实现从身份伦理向专业伦理、从经验方式到理论方式的两个转变。可以看出,这两点转变。体现了专业伦理的专业性以及理论指导的作用与价值:在微观层面,徐延福认为应继承传统师德的合理内核,从广大教师的实际水平出发,尊重教师道德权利,提升教师专业工作道德水准。制定要求适中,可行的、内在结构完善的教师专业伦理规范,并提出了具体的制定要求。在相关研究中。他还提出教师伦理建设应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学者王有兰和曾子桐通过阐述目前教师和专业伦理的失落现象,提出要从建立符合教师专业发展要求的伦理规范、将专业伦理基于专业知识之上、将专业伦理纳入教师教育规划中和将其与教师生涯规划相结合这四方面来重塑教师专业伦理,要求应以“服务”和“专业”的观念,将规范具体化和可操作化:同时要求制定出符合教师发展规律与教育改革实际的、相互衔接的职前与在职师德培养的课程、教学体系及评价标准,并以此作为教师行业的依据之一。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徐延福和王有兰等都强调了教师专业伦理的规范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不同的是,徐延福对于专业伦理建构的论述不仅强调了教师的道德义务,同时还强调了教师的道德权利,力求教师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而王有兰等的研究则将专业伦理的发展与教师生涯发展结合考虑,针对处于不同生涯阶段的教师给予针对性的伦理教育,有利于伦理规范的内化。
学者邵小佩认为,由于幼儿教师服务对象的特殊性、职业地位的特殊性和角色的特殊性,制定幼儿教师专业伦理非常必要。并从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师专业伦理规范、建立幼师专业伦理相应的保障制度和注重幼儿教师专业伦理教育三方面对幼儿教师专业建设问题进行了思考。她提出要民主制定体现幼儿教师“专业性”的,凸显“服务”理念的,将“规约”与“德行”相统一的具有现实性与前瞻性的教师伦理规范:重视教师职前与在职的伦理教育。加强幼儿教师的自我修养,培养幼儿教师的自律品质:并通过相应的制度对幼儿教师他律,发挥教师团体、教育行政督导机构的监督作用。从而实现自律与他律的结合。幼儿教师张莉萍提出了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三个途径:(1)加强学习,培养敬业精神,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正确认识幼儿教师的社会价值;(3)领导率先垂范,发挥榜样作用,不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杨雪梅则认为可以从重视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师德建设氛围,开展多方位、多形式的教育以及采用切实可行的方法(如理论学习,师德考核等)这些途径加强幼儿教师的师德建设。
总的来说,对于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虽然逐渐得到了学者们及幼儿园一线教师的认同,但是如何建设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还只是停留在宏观层面的理念设想、理论研讨上,有关这方面的实证性研究几乎没有。
综上所述,近年来国内有关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专业伦理定义与内涵、专业伦理的内容以及专业伦理的建设三个方面。就目前国内研究来看,针对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内涵、内容及构建方面的较为深入、系统的专门研究很少。在这些方面,可以借鉴我国非幼教领域、台湾地区以及国外有关教师专业伦理的研究。同时,在注重理论研究、定性研究的同时,注意结合相应的实证研究、定量研究,以期对目前幼儿教师专业伦理的现状有更为客观的判断,从而更好地为理论与实践研究服务。
参考文献
1 吴清山,黄旭钧,教师的专业伦理守则的内涵与实践[J],教育研究月刊,2005,(4):44-58
2 王成刚,袁爱玲,论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发展的向度与路径[J],幼儿教育,2009,(9):32-34
3 邵小佩,论幼儿教师专业伦理[J],教育导刊,2009,(10):7—10
4 王斌,幼儿教师职业素质的影响因素分析[J],河西学院学报,2003,(19):10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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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左彩虹,学习型社会教师专业伦理的构建研究[D],湖南:湖南大学,2007,
9 刘桂林,姚凌文,中小学教师专业伦理:问题与对策[J],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8):72—76
10 王秋芝,新时期幼儿教师的道德修养[N],衡水日报,2007,(6)
11 周荣兰,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之管见[J],科技致富向导,2010,(27):229
12 徐延福,教师专业伦理建设探微[J],教育评论,2005,(4):14-16
13 王有兰,曾子桐,教师专业伦理的失落与重塑[J],教育学术月刊,2010,(12):80—81
14 张莉萍,加强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途径[J],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04,(6):7- 72
15 王苣,幼儿教师道德评价标准探析[J],中国成人教育,2010,(2)
16 何叶,杨兴国,全美幼教协会《伦理规范和承诺声明》简介[J],早期教育,2010,(4):20—22
17 朱小曼,教育职场:教师的道德成长[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
18 王苣,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初探[J],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9,(6):83—84
19 汪慧玲,沈佳生,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实践之研究[J],幼儿保育学刊,2007,(5):5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