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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法系源远流长。法律制度集中地体现了一个国家与民族的社会特征、文化底蕴及社会思想。反过来说,一个社会的物质基础与精神因素又极大地影响一个国家的法制建设。中国历史上的专制政治制度、农业经济、农业文化思想及儒家恩想铸造了中华法制的特色,其中法制的矛盾性尤显突出。这种矛盾性有碍于法律的进步,痛失法律的先进性。中国历史上法制矛盾性表现为,其一,存在专制政治与法制主导思想的矛盾;其二,存在人治官治与法律公正精神的矛盾;其三,存在伦理价值取向与法律的发展经济功能的矛盾。我们可以从中国历史上法制的矛盾性中得到启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