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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结合从事政府采购的实际情况,就如何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
1、前言
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各方面的行为越来越规范,专家评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就起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决定了政府采购的最终结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评审专家的行为规范和管理都比较困难,是处在工作当中的薄弱环节,如不加以科学管理和行为规范,就会影响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也制约了政府采购制度的顺利发展。因此,对如何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达到规范政府采购专家评审,提高政府采购评审质量,真正实现政府采购公平与公正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评审专家加强自身的管理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政府采购有关评审工作的人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②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③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④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⑤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⑥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对达不到以上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认定为评审专家。也就是说以上这些条件是评审专家必须要达到的。
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 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然而在实际的招标过程中,大部分是全由技术专家组成,因为经济、法律专家不大懂技术,在独立评审时,这些专家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方面的内容无法把握,故而对技术专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技术评审专家最好是除了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还要对其他基础的经济、法律知识有一定层次的研究,以便能够对评审现场中出现的商务、法律方面的问题做出相应的解释,避免因类似问题造成供应商不必要的质疑,某位评审专家参加过的一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在资格要求中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参加,但是有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参加,因为该评审专家此前了解到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法人资格,建议个人独资企业不进入评标程序,但是遭到其他评委的反对,最后上网查到相关的凭证,才取得了评委们的一致同意,所以评审专家应主动通过相关的书籍和相关的政府采购网站了解政府采购最新的规章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采购指南等,不断地更新知识面,及时了解政府采购的规章制度、基础的经济、法律知识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发展,紧密地跟上政府采购的前进步伐。
2.2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专业技术知识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评审专家应不断学习,否则将对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评审专家最好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接受邀请评审自己熟悉方面的专业领域,以便胜任其项目的评审工作,对于不熟悉的专业领域最好主动拒绝,以免到时候没有自己的主见,无法独立评分。
2.3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过程中要遵守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行为准则,不要受采购人或其他评审专家的影响,敢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
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管理
3.1扩充专家库的专家数量和专业范围。为使专家库有足够数量的专家供随机抽取,防止因人少易打探、贿赂评审专家的现象发生,并提高贿赂成本和难度。管理部门应加强专家库的管理。一是要从增量提质入手。管理部门应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招聘评审专家公告,公开招聘高素质的评审专家。另可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各单位符合要求的人员报名加入专家库。在保证数量的同时,更要注重评审专家的素质。对于个别重要或行业特殊的招标项目可通过借用邻近市区的政府采购专家库,实现专家库资源共享。二是对专家库进行专业设置分类,提高评审专家的专业性。由于部分专家品目分类过粗,同一专业分类的评审专家对同一项目所采购内容了解程度不同,导致评审缺乏科学性和专业性,应对评审专家的专业设置进行分类,提高评审专家的专业性。
3.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培训教育。鉴于目前评审专家大多为技术专家,不能完全符合政府采购评审要求的现状,管理部门应加大对评审专家的培训力度,组织专家进行交流、培训,提高评审专家的职业道德教育、廉政教育,不仅让其熟悉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知识,还要了解基础的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知识,力争把评审专家培养成德才兼备、廉洁公正的复合型人才。
3.3对评审专家进行考核和监督。坚持平时考核和监督,考核的数据来源就是评审专家在评标时的表现,考核其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是否满足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要求;是否熟悉和掌握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否在评审过程中独立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是否主动提出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考核成绩突出的应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考核不合格从评标专家库中清除;在每次的评标过 程中要对评审专家进行监督,监督其是否存在倾向性或其它违规行为。一旦发现有问题,及时处理。总之,通过评审专家加强自身的管理和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管理,能有效地改善评审专家的水平,更好地提高政府采购质量。
3.4建立评审专家激励机制。评审专家是保证政府采购工作成效的主体,但同时也具备着兼职的特殊性,怎样才能把评审专家凝成一股绳,充分发挥团队力量。笔者认为,激励机制是必不可少的。目前各地真正意义上的对评审专家奖惩措施几乎空白。评审专家在良性激励机制的环境中,更能激发潜能,从内心激发出的工作热情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更有利评标质量的提高。具体措施有:如对参加评标的专家实行“星级晋升”,使职业道德好、执业能力强的专家逐渐升“级”,“星级”高的专家才能参加关系重大的项目评审;定期对某一阶段如一年或两年参加评标的专家进行评奖;将表现优秀或不良的评审专家情况反馈到监督管理部门等。
参考文献
[1]潘志刚,王晓红,政府采购专家资源的整合与管理[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8(02)
[2]林枋,朱继洪,政府采购中评审专家的管理研究[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09(13)
[3]李彬,规范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的探讨[J],财会研究,2013(07)
关键词: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
1、前言
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各方面的行为越来越规范,专家评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就起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决定了政府采购的最终结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评审专家的行为规范和管理都比较困难,是处在工作当中的薄弱环节,如不加以科学管理和行为规范,就会影响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也制约了政府采购制度的顺利发展。因此,对如何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达到规范政府采购专家评审,提高政府采购评审质量,真正实现政府采购公平与公正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评审专家加强自身的管理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政府采购有关评审工作的人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②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③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④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⑤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⑥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对达不到以上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认定为评审专家。也就是说以上这些条件是评审专家必须要达到的。
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 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然而在实际的招标过程中,大部分是全由技术专家组成,因为经济、法律专家不大懂技术,在独立评审时,这些专家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方面的内容无法把握,故而对技术专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技术评审专家最好是除了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还要对其他基础的经济、法律知识有一定层次的研究,以便能够对评审现场中出现的商务、法律方面的问题做出相应的解释,避免因类似问题造成供应商不必要的质疑,某位评审专家参加过的一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在资格要求中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参加,但是有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参加,因为该评审专家此前了解到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法人资格,建议个人独资企业不进入评标程序,但是遭到其他评委的反对,最后上网查到相关的凭证,才取得了评委们的一致同意,所以评审专家应主动通过相关的书籍和相关的政府采购网站了解政府采购最新的规章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采购指南等,不断地更新知识面,及时了解政府采购的规章制度、基础的经济、法律知识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发展,紧密地跟上政府采购的前进步伐。
2.2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专业技术知识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评审专家应不断学习,否则将对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评审专家最好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接受邀请评审自己熟悉方面的专业领域,以便胜任其项目的评审工作,对于不熟悉的专业领域最好主动拒绝,以免到时候没有自己的主见,无法独立评分。
2.3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过程中要遵守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行为准则,不要受采购人或其他评审专家的影响,敢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
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管理
3.1扩充专家库的专家数量和专业范围。为使专家库有足够数量的专家供随机抽取,防止因人少易打探、贿赂评审专家的现象发生,并提高贿赂成本和难度。管理部门应加强专家库的管理。一是要从增量提质入手。管理部门应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招聘评审专家公告,公开招聘高素质的评审专家。另可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各单位符合要求的人员报名加入专家库。在保证数量的同时,更要注重评审专家的素质。对于个别重要或行业特殊的招标项目可通过借用邻近市区的政府采购专家库,实现专家库资源共享。二是对专家库进行专业设置分类,提高评审专家的专业性。由于部分专家品目分类过粗,同一专业分类的评审专家对同一项目所采购内容了解程度不同,导致评审缺乏科学性和专业性,应对评审专家的专业设置进行分类,提高评审专家的专业性。
3.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培训教育。鉴于目前评审专家大多为技术专家,不能完全符合政府采购评审要求的现状,管理部门应加大对评审专家的培训力度,组织专家进行交流、培训,提高评审专家的职业道德教育、廉政教育,不仅让其熟悉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知识,还要了解基础的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知识,力争把评审专家培养成德才兼备、廉洁公正的复合型人才。
3.3对评审专家进行考核和监督。坚持平时考核和监督,考核的数据来源就是评审专家在评标时的表现,考核其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是否满足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要求;是否熟悉和掌握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否在评审过程中独立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是否主动提出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考核成绩突出的应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考核不合格从评标专家库中清除;在每次的评标过 程中要对评审专家进行监督,监督其是否存在倾向性或其它违规行为。一旦发现有问题,及时处理。总之,通过评审专家加强自身的管理和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管理,能有效地改善评审专家的水平,更好地提高政府采购质量。
3.4建立评审专家激励机制。评审专家是保证政府采购工作成效的主体,但同时也具备着兼职的特殊性,怎样才能把评审专家凝成一股绳,充分发挥团队力量。笔者认为,激励机制是必不可少的。目前各地真正意义上的对评审专家奖惩措施几乎空白。评审专家在良性激励机制的环境中,更能激发潜能,从内心激发出的工作热情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更有利评标质量的提高。具体措施有:如对参加评标的专家实行“星级晋升”,使职业道德好、执业能力强的专家逐渐升“级”,“星级”高的专家才能参加关系重大的项目评审;定期对某一阶段如一年或两年参加评标的专家进行评奖;将表现优秀或不良的评审专家情况反馈到监督管理部门等。
参考文献
[1]潘志刚,王晓红,政府采购专家资源的整合与管理[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8(02)
[2]林枋,朱继洪,政府采购中评审专家的管理研究[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09(13)
[3]李彬,规范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的探讨[J],财会研究,20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