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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土部、工信部、商务部等多个主管部门正在拟定针对稀土采矿权的新的“准入条件规定”。目前讨论稿已拟定完毕,将于近期以文件形式下发执行。为了保护环境和优化稀土资源开采,上述讨论稿中除了对矿山资源量和规模进行严格规定外,还将对申请采矿权的生产企业设立主营业务收入必须超过10亿元的“高门槛”。这意味着除了生产和加工以外,作为稀土产业链源头的矿山开采环节开始逐步向大企业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