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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通法系国家立法、司法、执法过程中,法律英语应运而生,属于规约性的语言分支。法律英语不同于其他类型的英语,有着独特的语言风格,用词精确是其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但在法律条文与司法实践过程中,法律英语应用模糊词语的现象普遍化,这已成为新时期众多学者关注的焦点。因此,本文作者立足于语用学视角,全面、客观分析了法律英语的模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