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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5889/j.issn.1002-1302.2016.10.158
摘要:结合江苏省苏州市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选择包括供电设施在内的15项农村公共物品投资项目作为满意度评价对象,对苏州市区内的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以及下辖的吴江市、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和太仓市等61个行政村的农村居民进行入户调查。通过有序Probit回归分析,发现制度因素会显著影响农村居民对当地公共物品投资满意度评价,具体表现在农村居民对公共物品投资决策机制的满意度评价越高、对“一事一议”制度实施效果的评价越好,其对农村公共物品投资满意度的总体评价也就越高。
关键词:农村居民;公共物品投资;满意度;制度因素;苏州市
中图分类号:F327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1002-1302(2016)10-0564-04
收稿日期:2016-04-05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编号:71273136);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编号:2013SJB6300087);江苏省青蓝工程项目;江苏省教育厅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项目。
作者简介:殷志扬(1980—),男,江苏扬州人,博士研究生,副教授,主要从事区域经济、农业经济管理方面的研究。E-mail:yinzy9902@sina.com。公共物品供给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作用显著,由于农村公共物品的主要消费者是农村居民,因此农村公共物品投资的效果到底如何,农村居民最有发言权。农村居民对农村公共物品投資的整体满意度是反映农村公共物品投资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1]。农村公共物品投资满意度的评价内容、被调查者的人口特征,如收入、文化程度、是否是村干部身份均会显著影响农村居民对公共物品投资的满意度[2-5]。但是研究人员对农村地区公共物品投资的制度因素缺乏足够的重视,仅有朱玉春等认为参与决策的满意度、村委会的财务透明度以及村庄公共事务的决策方式会影响农村居民对公共物品投资的满意度[1,6]。此外,现有文献的调查区域主要集中在中部地区的湖北省[2-3]、西北地区的四川、陕西、贵州、内蒙古、甘肃、山西等省(区)[1,4-5]。对经济发达地区的调查还鲜有涉及,仅限于浙江地区[7]。我国自2000年开始试点实行“一事一议”制度之后,村委会作为村民的代理人,在提供社会保障或者公共物品方面承担了大部分责任。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村集体经济已经成为了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主体[8]。因此,本研究基于制度层面,调查了经济发达的苏州地区农村公共物品投资项目决策机制运行的现状,及其对农村公共物品投资满意度的影响,这对于村集体从制度层面不断完善村级自治管理、进行农村公共物品投资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村公共物品投资的绩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满意度评价的方法和内容、数据来源及评价结果
1.1满意度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农村公共物品是指在农村范围内满足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需要、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受益上具有非排他性的各类物质或服务产品,涉及农村公共设施、公共事业、社会福利、公共服务等各领域[9]。在农村公共物品投资满意度评价的内容选择方面,本研究根据苏州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通过与公共投资领域的学者、政府工作人员反复商讨,最终确定了供电设施、通讯设施、生活用水、交通设施、教育设施、水利设施、文体设施、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社会治安设施、医疗服务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村级自治管理、农业科技及推广等15项具体内容。
在评价农村居民对农村公共物品投资满意度时,所有选项的设置都是从农民主观福利感的视角进行,因为从主观福利感视角来评价满意度具有较强的可靠性[10],且主观福利感的数据和观察到的行为通常是一致的[11]。本研究采用李克特五点量表来测定农村居民对总体和各项公共产品投资的满意度情况,用1~5分别表示“非常不满意”“不满意”“基本满意”“满意”“非常满意”。
1.2数据来源
本次调查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调查地区为苏州市区的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以及下辖的吴江市、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等61个行政村的农村居民,采用随机入户的方式进行调查,调查对象选择居住在村里的成年人。调查时间为2015年7月1—15日,共发放调查问卷400份,回收389份,剔除无效问卷之后,剩余有效问卷349份,有效率为90%。由表1可知,被调查的样本中以男性居多,文化程度较低,多为中年人,大多已经成家立业,收入来源多以在企业打工为主,符合苏州地区农村居民的基本特征,具有代表性。
1.3评价结果
数据收集录入完成后,首先,对不同地区的数据进行独立样本的t检验,结果显示不同地区的被调查者在问项上的得分差异不显著, 可以将数据进行汇总。其次,通过Harman单
2苏州地区农村公共物品投资决策的制度环境
2.1农村居民对“一事一议”制度实施效果的评价
农业部2007年出台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村级范围内兴办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和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用工,均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一事一议”制度是农村公共物品投资决策制度中的一项重要举措。由表3可知,71.9%的被调查者表示“每年参加‘一事一议’会议的次数为零”,24.1% 的被调查者表示“每年参加此类会议的次数为1~3次”,只有4%的被调查者表示“每年参加此类会议的次数达到3次以上”。说明在苏州地区“一事一议”制度并未真正有效地实施,村民的覆盖面还非常狭窄。笔者进一步追问“如果邀请您参加有关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的‘一事一议’会议,您是否愿意参加?”。结果显示,52.7%的被调查者表示“即使没有任何报酬也愿意参加此类会议”,34.7%的被调查者表示“如果有报酬才会参加此类会议”,仅有12.6%的被调查者表示“不愿意参加此类会议”。表明苏州地区的农村居民对于事关自身利益的“一事一议”会议有较强的参与意愿,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进行有效地组织。
摘要:结合江苏省苏州市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选择包括供电设施在内的15项农村公共物品投资项目作为满意度评价对象,对苏州市区内的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以及下辖的吴江市、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和太仓市等61个行政村的农村居民进行入户调查。通过有序Probit回归分析,发现制度因素会显著影响农村居民对当地公共物品投资满意度评价,具体表现在农村居民对公共物品投资决策机制的满意度评价越高、对“一事一议”制度实施效果的评价越好,其对农村公共物品投资满意度的总体评价也就越高。
关键词:农村居民;公共物品投资;满意度;制度因素;苏州市
中图分类号:F327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1002-1302(2016)10-0564-04
收稿日期:2016-04-05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编号:71273136);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编号:2013SJB6300087);江苏省青蓝工程项目;江苏省教育厅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项目。
作者简介:殷志扬(1980—),男,江苏扬州人,博士研究生,副教授,主要从事区域经济、农业经济管理方面的研究。E-mail:yinzy9902@sina.com。公共物品供给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作用显著,由于农村公共物品的主要消费者是农村居民,因此农村公共物品投资的效果到底如何,农村居民最有发言权。农村居民对农村公共物品投資的整体满意度是反映农村公共物品投资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1]。农村公共物品投资满意度的评价内容、被调查者的人口特征,如收入、文化程度、是否是村干部身份均会显著影响农村居民对公共物品投资的满意度[2-5]。但是研究人员对农村地区公共物品投资的制度因素缺乏足够的重视,仅有朱玉春等认为参与决策的满意度、村委会的财务透明度以及村庄公共事务的决策方式会影响农村居民对公共物品投资的满意度[1,6]。此外,现有文献的调查区域主要集中在中部地区的湖北省[2-3]、西北地区的四川、陕西、贵州、内蒙古、甘肃、山西等省(区)[1,4-5]。对经济发达地区的调查还鲜有涉及,仅限于浙江地区[7]。我国自2000年开始试点实行“一事一议”制度之后,村委会作为村民的代理人,在提供社会保障或者公共物品方面承担了大部分责任。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村集体经济已经成为了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主体[8]。因此,本研究基于制度层面,调查了经济发达的苏州地区农村公共物品投资项目决策机制运行的现状,及其对农村公共物品投资满意度的影响,这对于村集体从制度层面不断完善村级自治管理、进行农村公共物品投资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村公共物品投资的绩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满意度评价的方法和内容、数据来源及评价结果
1.1满意度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农村公共物品是指在农村范围内满足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需要、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受益上具有非排他性的各类物质或服务产品,涉及农村公共设施、公共事业、社会福利、公共服务等各领域[9]。在农村公共物品投资满意度评价的内容选择方面,本研究根据苏州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通过与公共投资领域的学者、政府工作人员反复商讨,最终确定了供电设施、通讯设施、生活用水、交通设施、教育设施、水利设施、文体设施、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社会治安设施、医疗服务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村级自治管理、农业科技及推广等15项具体内容。
在评价农村居民对农村公共物品投资满意度时,所有选项的设置都是从农民主观福利感的视角进行,因为从主观福利感视角来评价满意度具有较强的可靠性[10],且主观福利感的数据和观察到的行为通常是一致的[11]。本研究采用李克特五点量表来测定农村居民对总体和各项公共产品投资的满意度情况,用1~5分别表示“非常不满意”“不满意”“基本满意”“满意”“非常满意”。
1.2数据来源
本次调查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调查地区为苏州市区的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以及下辖的吴江市、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等61个行政村的农村居民,采用随机入户的方式进行调查,调查对象选择居住在村里的成年人。调查时间为2015年7月1—15日,共发放调查问卷400份,回收389份,剔除无效问卷之后,剩余有效问卷349份,有效率为90%。由表1可知,被调查的样本中以男性居多,文化程度较低,多为中年人,大多已经成家立业,收入来源多以在企业打工为主,符合苏州地区农村居民的基本特征,具有代表性。
1.3评价结果
数据收集录入完成后,首先,对不同地区的数据进行独立样本的t检验,结果显示不同地区的被调查者在问项上的得分差异不显著, 可以将数据进行汇总。其次,通过Harman单
2苏州地区农村公共物品投资决策的制度环境
2.1农村居民对“一事一议”制度实施效果的评价
农业部2007年出台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村级范围内兴办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和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用工,均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一事一议”制度是农村公共物品投资决策制度中的一项重要举措。由表3可知,71.9%的被调查者表示“每年参加‘一事一议’会议的次数为零”,24.1% 的被调查者表示“每年参加此类会议的次数为1~3次”,只有4%的被调查者表示“每年参加此类会议的次数达到3次以上”。说明在苏州地区“一事一议”制度并未真正有效地实施,村民的覆盖面还非常狭窄。笔者进一步追问“如果邀请您参加有关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的‘一事一议’会议,您是否愿意参加?”。结果显示,52.7%的被调查者表示“即使没有任何报酬也愿意参加此类会议”,34.7%的被调查者表示“如果有报酬才会参加此类会议”,仅有12.6%的被调查者表示“不愿意参加此类会议”。表明苏州地区的农村居民对于事关自身利益的“一事一议”会议有较强的参与意愿,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进行有效地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