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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存在野生动物资源损害后果确定难、公益诉讼请求确定难等难点。检察机关应通过引导侦查机关规范开展抽样检验鉴定、合理确定案涉野生动物数量,确定野生动物资源损害后果;通过明确主张野生动物资源损失、适用民法典"生态破坏责任"条款等方式全面厘定公益诉讼请求,为野生动物资源筑起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