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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三个案例分析为基础从多要素合作的视角对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机制及产权结构进行了探讨。研究发现:土地承包经营入股后,农民专业合作社通常采取股份化的资本结构,不同要素的财产所有权界定复杂化;在股份化的资本结构下,由股份相对较多的成员组成的理事会和监事会获得合作社的剩余控制权;在剩余索取权上,以统一经营产生的可分配盈余主要按股份份额在入股成员之间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