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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正当防卫起因条件的不法侵害是人的行为举止对法益的侵害。对于自招的不法侵害,防卫挑拨的犯罪性适宜从行为客观面去寻找;但行为人实施招致行为时不受侵害意图支配的情形,则不能一概而论。针对防卫过当的反防卫在原则上被允许,并借鉴日本刑法领域里"原因中的违法行为"理论,按招致行为时的责任内容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