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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现象"的内涵和外延都极其模糊,给一向讲求研究对象确定的法学研究带了巨大困难。对"山寨现象"进行法律分析时,需要把握"权利存在争议"的标准,厘清知识产权法调整对象语境下的"山寨现象"。知识产权法对"山寨现象"的适用总体上看要遵循利益平衡原则。对于"山寨现象"的核心特征"模仿",需要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的角度具体分析,辨明模仿与侵权的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