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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学生的自主选择性是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的价值取向之一。作为首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上海市和浙江省在其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中都充分体现了“选择性”理念,具体措施包括扩大学生对考试科目的自主选择权,由学生自主选择考试次数,探索“先选专业再选学校”的志愿填报方式等。但这些改革举措的实施也产生了相应的问题,包括学生自主选科后如何实施与之配套的教学组织形式改革,如何化解走班制引出的课程管理与教师和教室配置问题,如何设计更科学合理的选考科目赋分制计分方式,如何避免多次考试机会可能带来的学业负担加重与资源浪费问题,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