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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南北许多民族的婿俗中,“哭嫁”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现象。人类进入父系氏族社会之后,母权衰落,父权兴盛;由原前“男从女婚”,而转变为“女嫁男娶”。在婚姻家庭中,男尊女卑,女性处于附属地位。如此社含背景和土壤下,才产生对不合理的婚姻制度进行控诉的怨歌——“哭嫁歌”。在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中,这种习俗尤为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