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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民间组织主张环境友好,与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一致。作为一种民间力量,对政府与企业的环境责任开展社会监督,参与环境决策,积极建言献策,为实现国家的环境目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圆明园,历史之园,文化之园,生态之园。
北京,一个缺水之都。既然缺水,那么减少水的损失也就成为必须。
2004年9月,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开始施工。2005年3月24日,环保人士向人民日报记者发出电子邮件:圆明园正在进行防渗工程,铺了很多白色的防渗膜。这样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大,希望给予关注。2005年3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圆明园湖底正在铺设防渗膜,保护还是破坏》的文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3月3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叫停该工程,责成补办环评报告;4月13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举行听证会,“自然之友”、“地球纵观”、“地球村”等环保民间组织负责人在听证会上发言,明确反对防渗工程。
由此,环保民间组织,也既媒介所说的“环保NGO”高调走进政府和普通民众的视野。有人说环保NGO保护了圆明园,圆明园成就了环保NGO。
2005年7月15日,环保民间组织发起了“圆明园生态与遗址保护研讨会”,建议实施圆明园防渗整改工程;8—9月,圆明园防渗整改工程实施完成,圆明园防渗整改湖注水,水面恢复。2006年初,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推进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出台。
环保民间组织悄然兴起
中国环保NGO的出现和发展机缘来自上世纪中国社会领域发生的体制变革,政府管理开始走向法治化,并逐步向社会组织提供公益资源,并开放公民活动的空间。各种公益和互益性的NGO 大量出现,增强了利益主体多元化的趋势,许多自发的、包括环保NGO 在内的公益慈善性社会团体成为关注生态危机、帮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公正、积累社会资本、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1978年5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成立,这是最早由政府部门发起成立的我国第一个环保民间组织,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在推动民间的环境科学学术交流与研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991年辽宁省盘锦市黑嘴鸥保护协会注册成立,1994年“自然之友”在北京成立,我国由民间自发组成的环保民间组织相继成立。这一时期是中国环保民间组织诞生和兴起阶段。
1995年,环保民间组织发起保护滇金丝猴和藏羚羊行动,迎来了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的第一次高潮。这一时期,环保民间组织从公众关心的物种保护入手,发起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树立了环保民间组织良好的公众形象。1999年,“北京地球村”与北京市政府合作,成功进行了绿色社区试点工作,中国环保民间组织开始进入城市、走进社区,把环保工作向基层延伸,逐步为社会公众所了解和接受。中国环保民间组织走向发展阶段。
2003年和2005年的“怒江水电争鸣”和“26度空调”行动,多家环保民间组织开始联合起来,为保护环境和生态、实现环境的发展目标而一致行动。中国环保民间组织已由初期的单个组织行动,进入相互联合、合作时代。环保民间组织活动领域也从早期的环境宣传、特定物种保护等,逐步发展到组织公众参与环保,为国家环境事业建言献策,开展社会监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推动可持续发展等诸多领域。中国环保民间组织正在走向壮大阶段。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建设和谐社会目标的确立,中国的环保事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作为和谐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一部分,中国环保民间组织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环保民间组织一二三
在环境领域,出现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草根)两种不同来源的环保NGO。前者是指政府组织的非政府组织,如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华环保基金会、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各地环境科学学会、环保产业协会、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后者以公益性“价值观驱动型”组织为主导,由具有忧患意识和公民意识的社会精英及普通公众发起,以民间形式对环境危机予以反应。以1994 年“自然之友”的成立为标志,其后十余年,草根环保NGO 大量涌现。高校环保社团也呈勃兴之势,并在近年来出现明显的地域性网络化和社会化现象。
目前全国大约有各类环保民间组织近3000家,其中,政府部门发起成立的环保民间组织近1400家;民间自发组成的环保民间组织200多家;学生环保社团及其联合体共1000多家;国际环保民间组织驻大陆机构70家左右家。
环保民间组织的分布主要集中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及东部沿海地区;其次是湖南、湖北、四川、云南等生态资源丰富省份;其他地区的环保民间组织相对较少。
我国现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民间组织“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和“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方可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限于上述条件,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在各级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率较低,仅为23.3%;有63.9%的在单位内部登记(学生环保社团在学校登记)或工商注册为民办非企业;有部分环保民间组织未办理任何注册登记。
目前环保民间组织有从业人员20多万人。环保民间组织规模普遍较小,平均每个环保民间组织的全职人员在25人左右;在民间自发的环保组织中,有近三分之一只有兼职人员而没有全职人员。环保民间组织人员中,50%以上拥有大学以上学历,拥有大学以上学历的环保民间组织负责人达90%以上;
在中国,环保民间组织起步晚,成长迅速,发挥作用明显,但发展不均衡,骨干人才偏少。由政府发起成立的环保民间组织数量多、管理规范、能力强,但独立性不够,一些省级以下的组织开展活动不经常;学生环保社团数量大、热情高,但组织不稳定,负责人变动频繁;由民间自发成立的环保民间组织较活跃,数量少,组织松散,存在内部机构建设不完善,工作随意性大的问题;国际环保组织驻大陆机构数量少,工作条件好,但普遍在大陆没有注册。
影响公众环境意识
近十年来,环保民间组织在我国环境保护历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环保民间组织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和世界环境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经过多年努力,中国公众环境意识普遍觉醒,在城市精英中形成了认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广大人群,公众对环保NGO推动社会参与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社会转型导致的不公平问题在环境领域出现激化,促发部分环保NGO转向公共领域,将公平的发展理念和环境正义融合进自己的项目与活动,有意担当公众利益的代言人和维护者角色。
环保民间组织通过组织各种环保公益活动,包括出版书籍、发放宣传品、举办讲座、组织培训、媒体报道等进行环境宣传教育,为提高我国社会公众的环境意识做出了突出贡献。
2000年5月31日,“自然之友”启动了我国第一辆环境教育流动教学车——“羚羊车”。几年来,环境教育流动教学车已经深入200余所学校,与两万多名中小学生共同感受自然、关注环境;先后受到江泽民、胡锦涛两任总书记6次接见的78岁高龄老军人朱再保,离休后坚持22年从事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在湖南岳阳市城乡组织开展了140多项次、累计3000多万人次参加各类环保宣传教育活动;1999年底,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组织志愿者徒步嘉陵江两岸环保行,历时45天,行程1170多公里,途径4省(市)、23个县、120多个乡镇,传播环保理念、开展环保活动;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先后举办了8期“重庆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教师培训班”,对600多名教师进行了环境教育培训。
近年来,组织志愿者开展环境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倡导公众以实际行动参与环保,已经成为环保民间组织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的重点。“北京地球村”以申奥为契机,在北京市积极推广绿色社区的建设,得到了北京市政府的肯定与支持;由多家环保民间组织联合会发起的“26度空调”活动也得到了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的认可与支持;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的努力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认同。“保护母亲河行动”、“索南达杰藏羚羊自然保护站服务”、“北京动物园志愿者导游”等已经成为环保志愿者服务的知名品牌。
为环境事业建言献策
环保民间组织主张环境友好,与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一致。作为一种民间力量,对政府与企业的环境责任开展社会监督,参与环境决策,积极建言献策,为实现国家的环境目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02年,重庆市决定在主城区建三十万千瓦燃煤发电厂,市民反映强烈。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组织市民召开研讨会,建议政府停建这项以牺牲重庆市主城区空气环境为代价的工程。2003年底,重庆市政府停建该工程,中国电力报用一整版报导“火电建设遇到了NGO的挑战”。
2005年4月和10月,中华环保联合会先后组织了百名专家参加的环境与发展中国论坛和九寨国际环境论坛,就国家“十一五”环保规划、水环境战略、能源与环境战略和环境投融资战略等,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递交了五份环境决策建议书,为国家环境决策提供支持。
2003年8月,云南省提出了在怒江中下游修建水库和13个梯级水电站的开发方案,引起各界专家的质疑。2003年11月底,“绿色流域”、“绿家园”和“自然之友”共同呼吁保护怒江,得到众多环保民间组织响应,由此引发了怒江开发支持方和反对方的社会大讨论。
2004年2月,“绿色流域”通过云南省政协部分委员提出了“保护怒江、慎重开发”的提案,环保民间组织代表也就此上书中央政府。根据中央政府的部署,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邀请36位生态、农业、林业、地质、遗产保护、水利水电、鱼类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相关领域的专家,专题研究怒江开发问题,形成了“保护怒江、慎重开发”的共识。
2004年9月,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开始施工。2005年3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圆明园湖底正在铺设防渗膜,保护还是破坏》的文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3月3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叫停该工程,责成补办环评报告;4月13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举行听证会,“自然之友”、“地球纵观”、“地球村”等环保民间组织负责人在听证会上发言,明确反对防渗工程;7月15日,环保民间组织发起了“圆明园生态与遗址保护研讨会”,建议实施圆明园防渗整改工程;8—9月,圆明园防渗整改工程实施完成,圆明园防渗整改湖注水,水面恢复。2006年初,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推进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出台。
推动绿色经济发展
目前,我国农村仍有2365万人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环境与贫困之间存在紧密的因果关系;贫困导致环境破坏,环境恶化也会造成贫困加剧。近年来,我国环保民间组织深入农村,积极帮助贫困农民发展绿色经济,在保护环境中实现扶贫开发。
陕西妈妈环保志愿者协会围绕政府西部开发战略部署,在10个试点县一万户农户中开展“绿色家园环保示范户”创建工作,引导农村妇女发展无污染无公害生态农业和建设以秸杆、人畜粪便综合利用的农村庭院沼气再生能源,走出了一条贫困家庭依靠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经济脱贫致富的新路子。目前,已表彰树立了300户典型示范户,其中30户被树立为“绿色家园十佳户”。
湖南岳阳市环保志愿者协会组织退耕农户植树造林,每亩付给农户100元补贴,成林后全部效益归农民所有,极大地调动了退耕还林农民的积极性。
云南省丽江拉市海地区生态资源丰富。拉市海鱼的市价高,刺激当地居民过度捕捞,资源急剧衰退;当地居民无以为计被迫上山砍树,进一步加剧了生态恶化。2000年5月,“绿色流域”启动了拉市海水环境和水资源保护项目。与当地政府、村民和国外专家四方携手共同制订了流域管理规划,建立了村级流域管理小组,对流域的渔业、农业和旅游开发等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当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目标。2003年3月,在日本召开的世界水论坛上,拉市海项目被评为全球150个“最佳水资源保护项目”之一。
云南省西北部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当地农户的炊事和取暖主要依靠薪柴,滇西北15个县每年薪柴消耗量约达360万立方米,对当地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造成了较大的压力。2004年10月,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在云南实施了绿色乡村信贷项目,发展生物能替代薪柴模式。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协会和农户合作,在当地创建绿色乡村协会,并为绿色乡村协会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开发沼气等生物能。绿色乡村协会把愿意使用替代能源的农户组织起来,走出了一条村民自愿参与、自我管理、良性发展新路。
诸多问题制约发展
环保民间组织为推动环境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也面临很多问题,制约了环保民间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
对环保民间组织推动我国环境事业发展的重要地位与积极作用缺乏认识和认同,是我国环保民间组织面临的首要问题。一些政府部门对环保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缺乏正确认识,存在“怕添乱、惹麻烦”以及重管理轻发展、重限制轻扶持的思想,缺乏积极主动促进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的热情;一些企业尤其是污染企业担心环保民间组织的发展壮大,对其监督的力量加大,怕增加成本,影响发展;公众对环保民间组织了解的还不够深,环保志愿服务的意识还很淡薄。因此,导致了对我国环保民间组织作用的认识不到位,影响其生存和发展。也为开展活动、吸引人才、筹集资金、招募志愿者带来了困难和阻力。
经费不足是民间组织共同面临的压力和挑战。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相对市场经济成熟的发达国家而言,政府对民间组织的资助极少,国家对公益捐助缺乏必要的财税鼓励政策支持,社会公益捐助意识淡薄,以环境公益事业为主旨的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生存和发展的费用问题尤为突出。我国近80%的环保民间组织没有固定经费来源。由于经费不足,超过60%的环保民间组织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96%的全职人员薪酬在当地属中等收入以下水平,其中43%以上的全职人员基本没有薪酬;有70%以上的环保民间组织没有能力为其职员提供失业、养老、医疗等福利保障。费用问题是困扰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生存和发展主要问题之一。
NGO 存在的“组织管理及运作的自发性,制度设计及约束的随意性特征”,对一些环保NGO 来说也不例外。第一代草根环保NGO 主要依靠领导人(组织发起者)信念支撑,依靠个人魅力和能力凝聚追随者推动环境保护,具有管理松散,依靠个人决策的特征。时至今日,对希望进一步拓展空间的这些环保NGO 来说,组织管理面临向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进一步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的挑战。对具体的项目管理而言,环保NGO 需要提高立项和项目运作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准,同时也要逐步具备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建立组织运行过程中针对突发事件的反应机制。在组织治理上,如何在保持NGO 人性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建立组织内部有高度认同感和约束力的规章制度,以及有效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是很多环保NGO 需要面对的课题。NGO“面临对组织的管理和控制的挑战,当它们更深和更广泛地参与解决社会问题时,要求这些组织改进它们的体制以及提高运作的有效性和效率的压力也会随之增大。”
我国环保民间组织事业心强、参与热情高,致力于环境保护的目标明确,但限于一些体制、机制和自身能力等方面的原因,环保民间组织参与国家环境政策制定和实施社会监督的能力与成效有待加强。由于对政府部门相关环境信息了解不够或不及时、对政策制定的背景不清、没有介入前期工作的机制和渠道,导致大多数公众和环保民间组织参与制定环境政策十分困难,一些部门和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环保民间组织实施社会监督心存疑虑,对此持消极态度。
目前,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在参与环境政策制定和实施社会监督上,大多是从某单一视角提出意见和建议,往往缺乏综合情况、专业理论和基础数据支持。由于专业性人才匮乏、基础薄弱,环保民间组织参与环境政策制定和实施社会监督的能力不足、成效不高。与以前相比,环保NGO运行的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对环保NGO从普适性视角转移到专业化视角去关注环境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专业化视角包括从更深层次上敏锐地发现环境问题,以及提高参与能力、提出解决方案两个方面。以环境影响听证为例,对听证的程序和内容,以及如何有效举证,如何有效利用这个制度参与的渠道实施自己的目标,本土环保NGO 还普遍缺乏相关能力。怒江环评报告篇幅多达700 页,涉及到多个学科专业,如何整合专家资源去消化吸收其内容并提出有说服力的主张,对专业性较强的环境决策提供科学的、有说服力的建议,是环保NGO亟需解决的问题。
成熟的国际环保NGO一般具有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较高的专业水准、较强的资源(包括媒体)动员能力,并形成了支撑这些能力的组织文化,形成了包括“研究型、倡导型、合作型、混合型、网络型”等不同类型的组织,也形成了专业分工和各自的“细分市场”,它们中的许多组织还具有跨越国家和区域边界的影响力,这些因素保证了它们对决策的参与能力。而本土环保NGO 除上述弱点,还普遍具有同质化现象,不利于确定各自的优先行动领域,相互协同整合资源。同时,它们仍缺乏国际视角,缺乏对新兴环境问题和国际性问题的反应能力。
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环境保护的发展历程不同,我国的环境保护首先是由政府推动而不是源于公众的。早期多数由政府部门发起成立的环保民间组织缺乏活力,是“听话的乖孩子”而不是“能干的好孩子”。这些民间组织对政府的依赖性强,独立活动能力弱,与社会公众沟通少,缺乏广泛的群众基础,公众不能或不愿参与环保民间组织。
在我国目前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条件下,公众参与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政府倡导不够,公众环境意识和志愿服务精神不高,对环保民间组织地位与作用缺乏认识,以及环保民间组织自身对外宣传不力等,导致我国公众参与环保民间组织活动热情不高。
近年来,国际民间环境交流非常活跃,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数量虽多,但获得联合国咨商认证资格的极少,再加上专业能力和国际交往水平有待提高,尚不能充分利用国际民间环境交流合作的平台,宣传中国政府的环境主张,维护中国的环境形象,争取更多的环境实际利益。
角色转换的培育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的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积极引导、大力扶持、加强管理、健康发展”的方针,改革和完善现行民间组织登记注册和管理制度。培育环保民间组织积极作好角色转换,勇于成为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角。研究制定有利于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的公众参与、公益捐助等规定;深入调查,分类指导,为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利的法律和政策措施。企业应在努力治理和控制污染的同时,向全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监督,并对为改善环境扎实工作的环保民间组织提供必要的资金捐助。公众应积极参与环境志愿服务,以实际行动支持环保民间组织的活动。
环境公共资源包括国家有关环境法规、政策、标准和服务设施,政府和全社会对环境事业有形和无形的各类投入,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在生产、生活和消费领域对环境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等。
“自然之友”会长梁从诫认为,在建立有效动员环境公共资源、增加环境公共资源总量的基础上,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环境公共资源,实现环境公共资源的社会化和资本化,这是提高环境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益,解决我国目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与环境事业供给不足矛盾的有效途径。转变政府职能,将部分环境公共服务职能交由环保民间组织实施,大力支持和鼓励环保民间组织获取并有效使用环境公共资源,充分发挥环保民间组织提供环境公益服务的社会功能,从而为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和物质基础。
“绿家园”负责人汪永晨认为,坚持为社会提供环境公益服务的宗旨,提高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能力,争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大力支持,这是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环保民间组织应该做好政府想做但暂时还来不及做的事情、或是没有精力做的事情;环保民间组织应帮助解决一些社会广泛关注、重大的、紧迫的、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
环保民间组织应加强能力培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和专业化水平;环保民间组织应积极开展国际民间环境交流合作,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吸引必要的资金支持;环保民间组织应建立自身的诚信度、公信度和认知度,树立品牌意识,积累自身健康发展的社会资源。
有效管理与严格自律是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的两个重要方面,缺一不可。有效管理就是政府部门在监督和规范管理的同时做好引导服务,放开搞活,发挥潜能,既不能撒手不管,也不能一管就管死;严格自律就是要求环保民间组织强化内部管理,认真履行宗旨,按法规和章程办事,发挥理事会的集体决策职能,避免个人说了算。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扎实工作、积极进取,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工作。
环保NGO发展趋向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各国民间组织蓬勃发展,不仅成为本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甚至对世界的政治、经济、文化都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随着国家和社会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国环保民间组织也将呈现出快速发展、联合化、综合化的趋势。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公众的民主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我国社会组织构架发生了新的明显变化。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革和制度创新、组织创新的客观必然,我国民间组织蓬勃兴起将成为社会发展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未来5-10年,我国环保民间组织数量和从业人员将会以每年10-15%左右的速度递增。高校、经济发达城市的社区和环境优美乡镇的环保民间组织将迅速发展。
近年来,我国环保民间组织之间以论坛、网络、通讯等形式进行广泛交流与合作,针对环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形成联合倡导和共同呼吁,造成社会声势,促进环境改善,已经由单个组织行为逐步转向相互配合、联合行动方向发展。在“26度空调”、“怒江水电争鸣”、“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等问题上已得到体现。
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直接体现着一个国家环境意识、生态文明的发育程度,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是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有益尝试;有利于保护公众环境权益,推进环保部门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协调政府、企业、公众的环境权益,最大限度地发挥建设项目的综合效益和长远效益。
环保NGO参与环境保护,有助于推进环境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广泛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为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 ■
圆明园,历史之园,文化之园,生态之园。
北京,一个缺水之都。既然缺水,那么减少水的损失也就成为必须。
2004年9月,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开始施工。2005年3月24日,环保人士向人民日报记者发出电子邮件:圆明园正在进行防渗工程,铺了很多白色的防渗膜。这样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大,希望给予关注。2005年3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圆明园湖底正在铺设防渗膜,保护还是破坏》的文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3月3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叫停该工程,责成补办环评报告;4月13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举行听证会,“自然之友”、“地球纵观”、“地球村”等环保民间组织负责人在听证会上发言,明确反对防渗工程。
由此,环保民间组织,也既媒介所说的“环保NGO”高调走进政府和普通民众的视野。有人说环保NGO保护了圆明园,圆明园成就了环保NGO。
2005年7月15日,环保民间组织发起了“圆明园生态与遗址保护研讨会”,建议实施圆明园防渗整改工程;8—9月,圆明园防渗整改工程实施完成,圆明园防渗整改湖注水,水面恢复。2006年初,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推进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出台。
环保民间组织悄然兴起
中国环保NGO的出现和发展机缘来自上世纪中国社会领域发生的体制变革,政府管理开始走向法治化,并逐步向社会组织提供公益资源,并开放公民活动的空间。各种公益和互益性的NGO 大量出现,增强了利益主体多元化的趋势,许多自发的、包括环保NGO 在内的公益慈善性社会团体成为关注生态危机、帮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公正、积累社会资本、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1978年5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成立,这是最早由政府部门发起成立的我国第一个环保民间组织,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在推动民间的环境科学学术交流与研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991年辽宁省盘锦市黑嘴鸥保护协会注册成立,1994年“自然之友”在北京成立,我国由民间自发组成的环保民间组织相继成立。这一时期是中国环保民间组织诞生和兴起阶段。
1995年,环保民间组织发起保护滇金丝猴和藏羚羊行动,迎来了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的第一次高潮。这一时期,环保民间组织从公众关心的物种保护入手,发起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树立了环保民间组织良好的公众形象。1999年,“北京地球村”与北京市政府合作,成功进行了绿色社区试点工作,中国环保民间组织开始进入城市、走进社区,把环保工作向基层延伸,逐步为社会公众所了解和接受。中国环保民间组织走向发展阶段。
2003年和2005年的“怒江水电争鸣”和“26度空调”行动,多家环保民间组织开始联合起来,为保护环境和生态、实现环境的发展目标而一致行动。中国环保民间组织已由初期的单个组织行动,进入相互联合、合作时代。环保民间组织活动领域也从早期的环境宣传、特定物种保护等,逐步发展到组织公众参与环保,为国家环境事业建言献策,开展社会监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推动可持续发展等诸多领域。中国环保民间组织正在走向壮大阶段。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建设和谐社会目标的确立,中国的环保事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作为和谐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一部分,中国环保民间组织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环保民间组织一二三
在环境领域,出现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草根)两种不同来源的环保NGO。前者是指政府组织的非政府组织,如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华环保基金会、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各地环境科学学会、环保产业协会、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后者以公益性“价值观驱动型”组织为主导,由具有忧患意识和公民意识的社会精英及普通公众发起,以民间形式对环境危机予以反应。以1994 年“自然之友”的成立为标志,其后十余年,草根环保NGO 大量涌现。高校环保社团也呈勃兴之势,并在近年来出现明显的地域性网络化和社会化现象。
目前全国大约有各类环保民间组织近3000家,其中,政府部门发起成立的环保民间组织近1400家;民间自发组成的环保民间组织200多家;学生环保社团及其联合体共1000多家;国际环保民间组织驻大陆机构70家左右家。
环保民间组织的分布主要集中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及东部沿海地区;其次是湖南、湖北、四川、云南等生态资源丰富省份;其他地区的环保民间组织相对较少。
我国现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民间组织“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和“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方可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限于上述条件,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在各级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率较低,仅为23.3%;有63.9%的在单位内部登记(学生环保社团在学校登记)或工商注册为民办非企业;有部分环保民间组织未办理任何注册登记。
目前环保民间组织有从业人员20多万人。环保民间组织规模普遍较小,平均每个环保民间组织的全职人员在25人左右;在民间自发的环保组织中,有近三分之一只有兼职人员而没有全职人员。环保民间组织人员中,50%以上拥有大学以上学历,拥有大学以上学历的环保民间组织负责人达90%以上;
在中国,环保民间组织起步晚,成长迅速,发挥作用明显,但发展不均衡,骨干人才偏少。由政府发起成立的环保民间组织数量多、管理规范、能力强,但独立性不够,一些省级以下的组织开展活动不经常;学生环保社团数量大、热情高,但组织不稳定,负责人变动频繁;由民间自发成立的环保民间组织较活跃,数量少,组织松散,存在内部机构建设不完善,工作随意性大的问题;国际环保组织驻大陆机构数量少,工作条件好,但普遍在大陆没有注册。
影响公众环境意识
近十年来,环保民间组织在我国环境保护历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环保民间组织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和世界环境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经过多年努力,中国公众环境意识普遍觉醒,在城市精英中形成了认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广大人群,公众对环保NGO推动社会参与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社会转型导致的不公平问题在环境领域出现激化,促发部分环保NGO转向公共领域,将公平的发展理念和环境正义融合进自己的项目与活动,有意担当公众利益的代言人和维护者角色。
环保民间组织通过组织各种环保公益活动,包括出版书籍、发放宣传品、举办讲座、组织培训、媒体报道等进行环境宣传教育,为提高我国社会公众的环境意识做出了突出贡献。
2000年5月31日,“自然之友”启动了我国第一辆环境教育流动教学车——“羚羊车”。几年来,环境教育流动教学车已经深入200余所学校,与两万多名中小学生共同感受自然、关注环境;先后受到江泽民、胡锦涛两任总书记6次接见的78岁高龄老军人朱再保,离休后坚持22年从事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在湖南岳阳市城乡组织开展了140多项次、累计3000多万人次参加各类环保宣传教育活动;1999年底,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组织志愿者徒步嘉陵江两岸环保行,历时45天,行程1170多公里,途径4省(市)、23个县、120多个乡镇,传播环保理念、开展环保活动;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先后举办了8期“重庆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教师培训班”,对600多名教师进行了环境教育培训。
近年来,组织志愿者开展环境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倡导公众以实际行动参与环保,已经成为环保民间组织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的重点。“北京地球村”以申奥为契机,在北京市积极推广绿色社区的建设,得到了北京市政府的肯定与支持;由多家环保民间组织联合会发起的“26度空调”活动也得到了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的认可与支持;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的努力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认同。“保护母亲河行动”、“索南达杰藏羚羊自然保护站服务”、“北京动物园志愿者导游”等已经成为环保志愿者服务的知名品牌。
为环境事业建言献策
环保民间组织主张环境友好,与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一致。作为一种民间力量,对政府与企业的环境责任开展社会监督,参与环境决策,积极建言献策,为实现国家的环境目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02年,重庆市决定在主城区建三十万千瓦燃煤发电厂,市民反映强烈。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组织市民召开研讨会,建议政府停建这项以牺牲重庆市主城区空气环境为代价的工程。2003年底,重庆市政府停建该工程,中国电力报用一整版报导“火电建设遇到了NGO的挑战”。
2005年4月和10月,中华环保联合会先后组织了百名专家参加的环境与发展中国论坛和九寨国际环境论坛,就国家“十一五”环保规划、水环境战略、能源与环境战略和环境投融资战略等,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递交了五份环境决策建议书,为国家环境决策提供支持。
2003年8月,云南省提出了在怒江中下游修建水库和13个梯级水电站的开发方案,引起各界专家的质疑。2003年11月底,“绿色流域”、“绿家园”和“自然之友”共同呼吁保护怒江,得到众多环保民间组织响应,由此引发了怒江开发支持方和反对方的社会大讨论。
2004年2月,“绿色流域”通过云南省政协部分委员提出了“保护怒江、慎重开发”的提案,环保民间组织代表也就此上书中央政府。根据中央政府的部署,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邀请36位生态、农业、林业、地质、遗产保护、水利水电、鱼类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相关领域的专家,专题研究怒江开发问题,形成了“保护怒江、慎重开发”的共识。
2004年9月,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开始施工。2005年3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圆明园湖底正在铺设防渗膜,保护还是破坏》的文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3月3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叫停该工程,责成补办环评报告;4月13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举行听证会,“自然之友”、“地球纵观”、“地球村”等环保民间组织负责人在听证会上发言,明确反对防渗工程;7月15日,环保民间组织发起了“圆明园生态与遗址保护研讨会”,建议实施圆明园防渗整改工程;8—9月,圆明园防渗整改工程实施完成,圆明园防渗整改湖注水,水面恢复。2006年初,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推进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出台。
推动绿色经济发展
目前,我国农村仍有2365万人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环境与贫困之间存在紧密的因果关系;贫困导致环境破坏,环境恶化也会造成贫困加剧。近年来,我国环保民间组织深入农村,积极帮助贫困农民发展绿色经济,在保护环境中实现扶贫开发。
陕西妈妈环保志愿者协会围绕政府西部开发战略部署,在10个试点县一万户农户中开展“绿色家园环保示范户”创建工作,引导农村妇女发展无污染无公害生态农业和建设以秸杆、人畜粪便综合利用的农村庭院沼气再生能源,走出了一条贫困家庭依靠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经济脱贫致富的新路子。目前,已表彰树立了300户典型示范户,其中30户被树立为“绿色家园十佳户”。
湖南岳阳市环保志愿者协会组织退耕农户植树造林,每亩付给农户100元补贴,成林后全部效益归农民所有,极大地调动了退耕还林农民的积极性。
云南省丽江拉市海地区生态资源丰富。拉市海鱼的市价高,刺激当地居民过度捕捞,资源急剧衰退;当地居民无以为计被迫上山砍树,进一步加剧了生态恶化。2000年5月,“绿色流域”启动了拉市海水环境和水资源保护项目。与当地政府、村民和国外专家四方携手共同制订了流域管理规划,建立了村级流域管理小组,对流域的渔业、农业和旅游开发等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当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目标。2003年3月,在日本召开的世界水论坛上,拉市海项目被评为全球150个“最佳水资源保护项目”之一。
云南省西北部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当地农户的炊事和取暖主要依靠薪柴,滇西北15个县每年薪柴消耗量约达360万立方米,对当地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造成了较大的压力。2004年10月,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在云南实施了绿色乡村信贷项目,发展生物能替代薪柴模式。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协会和农户合作,在当地创建绿色乡村协会,并为绿色乡村协会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开发沼气等生物能。绿色乡村协会把愿意使用替代能源的农户组织起来,走出了一条村民自愿参与、自我管理、良性发展新路。
诸多问题制约发展
环保民间组织为推动环境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也面临很多问题,制约了环保民间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
对环保民间组织推动我国环境事业发展的重要地位与积极作用缺乏认识和认同,是我国环保民间组织面临的首要问题。一些政府部门对环保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缺乏正确认识,存在“怕添乱、惹麻烦”以及重管理轻发展、重限制轻扶持的思想,缺乏积极主动促进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的热情;一些企业尤其是污染企业担心环保民间组织的发展壮大,对其监督的力量加大,怕增加成本,影响发展;公众对环保民间组织了解的还不够深,环保志愿服务的意识还很淡薄。因此,导致了对我国环保民间组织作用的认识不到位,影响其生存和发展。也为开展活动、吸引人才、筹集资金、招募志愿者带来了困难和阻力。
经费不足是民间组织共同面临的压力和挑战。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相对市场经济成熟的发达国家而言,政府对民间组织的资助极少,国家对公益捐助缺乏必要的财税鼓励政策支持,社会公益捐助意识淡薄,以环境公益事业为主旨的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生存和发展的费用问题尤为突出。我国近80%的环保民间组织没有固定经费来源。由于经费不足,超过60%的环保民间组织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96%的全职人员薪酬在当地属中等收入以下水平,其中43%以上的全职人员基本没有薪酬;有70%以上的环保民间组织没有能力为其职员提供失业、养老、医疗等福利保障。费用问题是困扰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生存和发展主要问题之一。
NGO 存在的“组织管理及运作的自发性,制度设计及约束的随意性特征”,对一些环保NGO 来说也不例外。第一代草根环保NGO 主要依靠领导人(组织发起者)信念支撑,依靠个人魅力和能力凝聚追随者推动环境保护,具有管理松散,依靠个人决策的特征。时至今日,对希望进一步拓展空间的这些环保NGO 来说,组织管理面临向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进一步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的挑战。对具体的项目管理而言,环保NGO 需要提高立项和项目运作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准,同时也要逐步具备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建立组织运行过程中针对突发事件的反应机制。在组织治理上,如何在保持NGO 人性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建立组织内部有高度认同感和约束力的规章制度,以及有效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是很多环保NGO 需要面对的课题。NGO“面临对组织的管理和控制的挑战,当它们更深和更广泛地参与解决社会问题时,要求这些组织改进它们的体制以及提高运作的有效性和效率的压力也会随之增大。”
我国环保民间组织事业心强、参与热情高,致力于环境保护的目标明确,但限于一些体制、机制和自身能力等方面的原因,环保民间组织参与国家环境政策制定和实施社会监督的能力与成效有待加强。由于对政府部门相关环境信息了解不够或不及时、对政策制定的背景不清、没有介入前期工作的机制和渠道,导致大多数公众和环保民间组织参与制定环境政策十分困难,一些部门和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环保民间组织实施社会监督心存疑虑,对此持消极态度。
目前,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在参与环境政策制定和实施社会监督上,大多是从某单一视角提出意见和建议,往往缺乏综合情况、专业理论和基础数据支持。由于专业性人才匮乏、基础薄弱,环保民间组织参与环境政策制定和实施社会监督的能力不足、成效不高。与以前相比,环保NGO运行的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对环保NGO从普适性视角转移到专业化视角去关注环境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专业化视角包括从更深层次上敏锐地发现环境问题,以及提高参与能力、提出解决方案两个方面。以环境影响听证为例,对听证的程序和内容,以及如何有效举证,如何有效利用这个制度参与的渠道实施自己的目标,本土环保NGO 还普遍缺乏相关能力。怒江环评报告篇幅多达700 页,涉及到多个学科专业,如何整合专家资源去消化吸收其内容并提出有说服力的主张,对专业性较强的环境决策提供科学的、有说服力的建议,是环保NGO亟需解决的问题。
成熟的国际环保NGO一般具有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较高的专业水准、较强的资源(包括媒体)动员能力,并形成了支撑这些能力的组织文化,形成了包括“研究型、倡导型、合作型、混合型、网络型”等不同类型的组织,也形成了专业分工和各自的“细分市场”,它们中的许多组织还具有跨越国家和区域边界的影响力,这些因素保证了它们对决策的参与能力。而本土环保NGO 除上述弱点,还普遍具有同质化现象,不利于确定各自的优先行动领域,相互协同整合资源。同时,它们仍缺乏国际视角,缺乏对新兴环境问题和国际性问题的反应能力。
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环境保护的发展历程不同,我国的环境保护首先是由政府推动而不是源于公众的。早期多数由政府部门发起成立的环保民间组织缺乏活力,是“听话的乖孩子”而不是“能干的好孩子”。这些民间组织对政府的依赖性强,独立活动能力弱,与社会公众沟通少,缺乏广泛的群众基础,公众不能或不愿参与环保民间组织。
在我国目前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条件下,公众参与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政府倡导不够,公众环境意识和志愿服务精神不高,对环保民间组织地位与作用缺乏认识,以及环保民间组织自身对外宣传不力等,导致我国公众参与环保民间组织活动热情不高。
近年来,国际民间环境交流非常活跃,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数量虽多,但获得联合国咨商认证资格的极少,再加上专业能力和国际交往水平有待提高,尚不能充分利用国际民间环境交流合作的平台,宣传中国政府的环境主张,维护中国的环境形象,争取更多的环境实际利益。
角色转换的培育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的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积极引导、大力扶持、加强管理、健康发展”的方针,改革和完善现行民间组织登记注册和管理制度。培育环保民间组织积极作好角色转换,勇于成为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角。研究制定有利于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的公众参与、公益捐助等规定;深入调查,分类指导,为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利的法律和政策措施。企业应在努力治理和控制污染的同时,向全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监督,并对为改善环境扎实工作的环保民间组织提供必要的资金捐助。公众应积极参与环境志愿服务,以实际行动支持环保民间组织的活动。
环境公共资源包括国家有关环境法规、政策、标准和服务设施,政府和全社会对环境事业有形和无形的各类投入,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在生产、生活和消费领域对环境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等。
“自然之友”会长梁从诫认为,在建立有效动员环境公共资源、增加环境公共资源总量的基础上,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环境公共资源,实现环境公共资源的社会化和资本化,这是提高环境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益,解决我国目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与环境事业供给不足矛盾的有效途径。转变政府职能,将部分环境公共服务职能交由环保民间组织实施,大力支持和鼓励环保民间组织获取并有效使用环境公共资源,充分发挥环保民间组织提供环境公益服务的社会功能,从而为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和物质基础。
“绿家园”负责人汪永晨认为,坚持为社会提供环境公益服务的宗旨,提高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能力,争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大力支持,这是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环保民间组织应该做好政府想做但暂时还来不及做的事情、或是没有精力做的事情;环保民间组织应帮助解决一些社会广泛关注、重大的、紧迫的、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
环保民间组织应加强能力培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和专业化水平;环保民间组织应积极开展国际民间环境交流合作,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吸引必要的资金支持;环保民间组织应建立自身的诚信度、公信度和认知度,树立品牌意识,积累自身健康发展的社会资源。
有效管理与严格自律是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的两个重要方面,缺一不可。有效管理就是政府部门在监督和规范管理的同时做好引导服务,放开搞活,发挥潜能,既不能撒手不管,也不能一管就管死;严格自律就是要求环保民间组织强化内部管理,认真履行宗旨,按法规和章程办事,发挥理事会的集体决策职能,避免个人说了算。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扎实工作、积极进取,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工作。
环保NGO发展趋向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各国民间组织蓬勃发展,不仅成为本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甚至对世界的政治、经济、文化都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随着国家和社会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国环保民间组织也将呈现出快速发展、联合化、综合化的趋势。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公众的民主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我国社会组织构架发生了新的明显变化。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革和制度创新、组织创新的客观必然,我国民间组织蓬勃兴起将成为社会发展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未来5-10年,我国环保民间组织数量和从业人员将会以每年10-15%左右的速度递增。高校、经济发达城市的社区和环境优美乡镇的环保民间组织将迅速发展。
近年来,我国环保民间组织之间以论坛、网络、通讯等形式进行广泛交流与合作,针对环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形成联合倡导和共同呼吁,造成社会声势,促进环境改善,已经由单个组织行为逐步转向相互配合、联合行动方向发展。在“26度空调”、“怒江水电争鸣”、“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等问题上已得到体现。
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直接体现着一个国家环境意识、生态文明的发育程度,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是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有益尝试;有利于保护公众环境权益,推进环保部门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协调政府、企业、公众的环境权益,最大限度地发挥建设项目的综合效益和长远效益。
环保NGO参与环境保护,有助于推进环境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广泛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为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 ■